1、印发1-2月县级林长工作提示单共17份,协调开展1-2月县级林长巡林工作。
2、完成2023年度乡村振兴考核,向市局上报考核材料。
3、完成2023年度县级林长会议成员单位对乡镇考核打分、乡镇林长制考核、林长会议成员单位考核工作。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