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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11341426003240552M/202404-00037 信息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其他
内容分类: “双随机、一公开” 发文日期: 2024-04-29 08:26:44
发布机构: 金寨县林业局 生成日期: 2024-04-29 08:26:44
来源单位: 金寨县林业局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金寨县林业局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
文  号: 词:

金寨县林业局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

2024-04-29 08:26 来源:金寨县林业局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序号 抽查项目 检查对象 事项类别 检查方式 检查主体 检查依据
抽查类别 抽查事项
1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检查(含临时占用林地检查) 建设项目临时占用林地检查 已依法取得临时使用林地行政许可决定书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县林业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十八条
2.《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第九条
3.《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
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工程设施占用林地检查 已依法取得占用林地审
核同意书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县林业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十八条
2.《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第九条
3.《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
2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类检查 森林植物及其产品
加工、调运、使用检疫检查
木材加工经营企业、木材流
通场所、苗木集散地、车站、港口和市场,涉木通信电力等单位、工程项目建设工地、物流企业,育苗场圃、造林山场、绿化造林地等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县林业局 1.《植物检疫条例》第七条、第八条、第十二条
2.《安徽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五条、第四十二条
3.《安徽省森林植物检疫实施办法》第十四条
4.《安徽省松材线虫病防治办法》第七条
森林植物及其产品
产地检疫检查
木材加工经营企业(个人)
育苗场圃等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县林业局 1.《植物检疫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二条
2.《安徽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第二十条、第四十二条
3.《安徽省森林植物检疫实施办法》第十四条
3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检查 林木种苗生产经营
许可的检查
从事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者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县林业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四十七、四十八、五十条
4 林木采伐及木材运输检查 采伐及更新检查 已依法取得采伐许可证的公
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县林业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二、三十四、三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十一、三十二条
3.《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第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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