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扶贫办、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完善扶贫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扶办〔2018〕118号)和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金农工〔2023〕20号)等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项目实施,现将项目实施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期10天(2024年1月18日-28日)。
监督联系电话:0564-2702301(金寨县林业局) 0564-356750(县乡村振兴局)、12317(防止返贫和乡村振兴服务热线)
通讯地址:金寨县新城区金叶路县林业局 电子邮箱:1361699078@qq.com
金寨县林业局(加盖公章)
2024年1月18日
金寨县马宗岭国有林场森林康养生态旅游优化提升
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单位基本概况
金寨县马宗岭国有林场位于金寨县西南部,是安徽天马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重要组成部分,现有职工34人,下设7个管护点,与县内6个乡镇及2个国有林场接壤。林地总面积3510公顷,森林活立木蓄积47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98.6%,周边界线长,地理位置独特,是天马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林场森林植被属亚热带落叶与常绿阔叶混交林带,境内山峰重叠,生态环境优越,自然景观优美,林业资源丰富,珍稀野生动植物种类繁多,是开发休闲、生态旅游、度假等产业的理想场所。
二、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金寨县马宗岭国有林场生物多样性丰富,生态区位十分重要。位于马宗岭国有林场东高山林区,已围绕建设的林业科研宣教中心,利用天然水源等自然资源建设了部分森林休闲康养与生态观光的设施。本项目通过对东高山林区生态环境进行修复优化和绿化美化提升,集中打造依托东高山水域,集休闲康养,旅游观光、自然教育、体验娱乐于一体的森林生态旅游基地,发展林场森林旅游产业,提高林场林业经济性收入。同时,对保护我场的森林生态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涵养水源,维护生态平衡,促进我场乃至全县林业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三、项目建设内容
(一)项目名称:金寨县马宗岭国有林场森林康养生态旅游优化提升项目。
项目。
(二)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资金。
(三)资金规模:项目投资总预算:149万元。
(四)项目实施地点:金寨县马宗岭国有林场东高山作业区。
(五)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1.绿化美化:2800平方米,其中:景观绿化(苗木和草皮种植)2000平方米、生态护坡800平方米;
2、生态修复:原临时停车场整治1000平方米、护岸200米
3、安全设施(生态护栏):150米;
4、污水处理及给排水等环境治理设施建设。
(六)实施期限:2024年3-9月
四、投资预算
1.绿化美化:65万元,其中:景观绿化(苗木和草皮种植)40万元、生态护坡25万元;
2. 生态修复:60万元;其中:原临时停车场整治20万元、护岸、堰口等环境治理40万元;
3.安全护栏:5.5万元;
4.污水处理及给排水等相关设施建设18.5万元。
以上为初步预算,实际分项工程造价以工程设计为准。
五、效益分析(绩效目标)
项目实施起到保护生态资源、优化美化环境,集中打造依托东高山水域,集休闲康养,旅游观光、科教宣教、体验娱乐于一体的森林生态康养综合体,林场创造森林旅游收入,项目使用期限10年,资产权属林场,受益对象林场在职职工20人,项目长期助力周边乡镇发展森林休闲旅游,带动群众就业和增收,联农带农作用明显,充分发挥接力乡村振兴作用。
六、项目管理和保障措施
项目实施单位:马宗岭国有林场 责任人:王敬军
主管责任单位:金寨县林业局 责任人:沈庭东
1、成立以场长为组长的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加强对项目建设的领导和指导。
组 长:王敬军 常务副组长: 洪 星
成 员:王 海 俞 洁 袁文超 丁显勇
2、项目建设实行公开采购招标,实行承包合同制、工程运行质量监管制、工程竣工验收制,做到项目建设高效、透明、节约、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3、项目资金执行财政报账制,实行转账结算,资金直达施工单位,杜绝截留,挪用、挤占专用资金的现象发生。
4、加强项目建设中管理,建立群众监督举报台帐(监督举报电话:林场7475069 林业局2702001),及时解决项目建设中群众反映的问题,项目完工后,及时组织初验,并申报主管部门开展竣工验收和决算审计,确保项目建设任务圆满完成。
5、项目建设完成后,及时建立马宗岭国有林场项目管理保护制度,加强林场资产管理,保障项目建设成效。
202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