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金寨县林业局 > 回应关切 > 主动回应
号: 11341426003240552M/202412-00015 信息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内容分类: 主动回应 发文日期: 2024-12-13 15:04:15
发布机构: 金寨县林业局 生成日期: 2024-12-13 15:04:15
来源单位: 金寨县林业局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主动回应】爱鸟护鸟倡议书
文  号: 词:

【主动回应】爱鸟护鸟倡议书

2024-12-13 15:04 来源:金寨县林业局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鸟类是人类的朋友,更是大自然赋予的宝贵自然资源,不仅为我们的环境增添了无限生机,还在维护生态系统平衡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当前正值候鸟迁徙季,在此,我们向全省人民倡议: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不断增强鸟类保护意识,养成爱鸟护鸟的良好习惯;

二、不伤害、不捕杀野生鸟类,不侵占、不破坏森林和湿地,保护鸟类自然栖息地,为鸟类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三、不经营、不购买野生鸟类,拒烹、拒食野生鸟类,树立健康饮食观念,倡导文明生活方式;

四、发现鸟类活动异常或不明原因受伤、病危、死亡的情况,请主动与当地林业主管部门、野生动物救护部门联系,妥善处理和救治;

五、发现捕鸟网和乱捕、滥杀、贩卖野生鸟类等违法行为,及时向当地林业主管部门、公安部门举报;

让我们共同携手一起行动起来,做保护鸟类的守护者,做生态文明的倡导者!全省各地已设立举报电话,欢迎广大市民积极沟通、举报。

                                    安徽省林业局


     安徽省野生动物保护举报联系人.xlsx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标签: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