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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11341426003240552M/202501-00027 信息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内容分类: 其它文件 发文日期: 2025-01-27 09:13:19
发布机构: 金寨县林业局 成文日期: 2025-01-26 00:00:00
来源单位: 金寨县林业局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2025年1月26日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关于印发《金寨县2025年山核桃新增发展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 金林林[2025]2号 词: 山核桃,新增

关于印发《金寨县2025年山核桃新增发展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5-01-27 09:13 作者:金寨县林业局 来源:金寨县林业局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金林20252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中共金寨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提前下达金寨县2025年第一批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金农工﹝202414号)文件精神,现将《金寨县2025年山核桃新增发展项目实施方案》随文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金寨县林业局

                 2025126

  

金寨县2025核桃新增发展项目实施方案

 

为推进全县大别山山核桃(下称山核桃)产业发展,根据中共金寨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提前下达金寨县2025年第一批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金农工﹝202414号)文件精神,制定金寨县2025年山核桃新增发展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名称

打造“1+3+N”区域发展布局,发展山核桃特色经济林产业,实施金寨县2025年山核桃新增发展项目

二、资金来源和规模

中央财政衔接资金100万元。

三、实施地点

关庙、天堂寨、燕子河、长岭、花石、斑竹园、吴家店、果子园和沙河共9个乡镇。 

四、建设内容

(一)目标任务

采购发放山核桃苗木8.8万株,分乡镇指导性计划如下:关庙乡14000株、天堂寨镇23000株、花石乡15000株、燕子河镇6000株、长岭乡5000株、斑竹园镇4000株、吴家店镇12000株、果子园乡4000株、沙河乡5000株。

(二)组织实施

1.支持方式。采购苗木群众(或其他栽植主体)每株自筹出资2元,其余部分使用财政资金。

2.苗木采购。为减少苗木调运时间,满足造林时间要求,本项目由县林业局委托各项目乡镇,根据指导性计划开展苗木采购活动。采购指导价格10-12/株,不超过12/株。苗木选择金寨当地两年生山核桃良种壮苗,根系完整无病虫害,地径不低于0.8 cm,苗高不低于80cm。起苗时保全须根,避免阳光曝晒,运输时避免大量堆集,做到随起随栽。 

3.苗木发放。各乡镇山核桃苗木按程序采购完成,验收合格后,及时发放到户,督促栽植到位。

(三)栽植管理

1.整地。成块小班实行“品”字形穴状整地,规格80×80×80cm,株行距5×6m,每亩栽植22株。零星栽植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栽植密度。

2. 施基肥。挖穴整地时将表土单独堆放,在栽植穴内施足农家肥或有机肥,每穴3-5公斤,然后回填表土10-15cm

3.栽植。选择下雨前或者雨后初晴的时间,大风天气不要栽植。有条件的可以在栽植前浇足定根水。栽植时苗木根系与栽植穴内基肥相隔15cm以上,填土至比苗木原有根系略深,栽植完成后,适当提苗,做到栽正、舒根、踩实。平地适当培土,坡地上挖下培形成小坪坝,栽植后清理苗木周边草灌杂物覆盖于根部,拓展苗木生长空间,有利于保水保土。

4. 抚育管理。每年抚育除草2次。第一次在56月进行,采取打盘子方式,除去苗木周围半径50cm以内的杂草杂灌,结合实际开展培土护苗,高温天气必要时做好遮荫防护。第二次在9月份左右进行,将栽植地块内的杂草杂灌清理干净。秋季发现缺株现象及时补植壮苗。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剪除缠绕苗木的藤本植物等。房前屋后容易牲畜危害的苗木,要设置护栏;需要支撑的打好三角架支撑。

5.套种作物。山核桃栽植间距大,成片新造林可以套种高秆农作物(推荐玉米)。套种作物不能是藤本作物,而且一定要距离苗木80cm以上,不能影响苗木正常生长。

6.定干整形。造林第二年在距地面1米左右处短截主干,萌发新枝后选留不同方位的健壮枝条34个作为骨干枝,培养良好树形。

7. 病虫害防治。山核桃常见病虫害有山核桃枝枯病、山核桃果树腐烂病、山核桃天社蛾、山核桃蚜虫、胡桃豹夜蛾等,坚持预防为主原则,提倡以营林措施防治为主,与生物、药物防治相结合。注重改善卫生条件,及时清除病虫害枝叶。

(四)验收报账

山核桃苗木采购供苗时由乡镇组织验收,验收结果报县林业局备案。采购发放完成后,乡镇负责将群众(或其他栽植主体)自筹资金支付给供苗企业,其余部分按要求到县林业局报账。

五、实施期限

项目实施期20251~10月,2月底前完成苗木采购程序,3月底前发放栽植到位。 

六、绩效目标和联农带农情况 

通过项目实施,完成8.8万株山核桃苗木的采购与栽植,覆盖9个乡镇,直接受益群众300户以上,其中脱贫人口300人以上。山核桃进入丰产期后,群众可以采收果实销售增收,8.8万株山核桃年可实现产品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

七、资产权属及管护责任

通过项目实施,山核桃苗木采购采取财政支持与群众自筹结合,栽植后由群众自行经营管理,属于群众所有。

八、项目业主单位

项目建设单位县林业局,采取委托实施方式,委托项目实施乡镇组织苗木采购、发放和栽植管理,保证项目建设成效。

九、项目责任人

项目建设由县林业局林业产业发展中心具体负责,联系电话0564-2702317。各项目乡镇要明确专门人员负责项目组织实施。

、保障措施

严格执行资金管理程序,规范使用资金。林业局和乡镇林业技术人员跟踪推进项目建设进度,全程提供技术指导服务。抓住时间节点,做好苗木采购、发放、栽植和抚育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项目档案,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实现预期建设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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