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金寨县林业局 > 回应关切 > 主动回应
号: 11341426003240552M/202502-00011 信息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内容分类: 主动回应 发文日期: 2025-02-13 16:16:30
发布机构: 金寨县林业局 生成日期: 2025-02-13 16:16:30
来源单位: 金寨县林业局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群众关切】什么是非法狩猎罪?
文  号: 词:

【群众关切】什么是非法狩猎罪?

2025-02-13 16:16 来源:金寨县林业局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非法狩猎罪是指违反狩猎法规,在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行为。

◆ 禁用的工具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规定的禁止使用的军用武器、气枪、炸药、毒药、爆炸物、电击或者电子诱捕装置以及猎套、猎夹、地枪、排铳等猎捕工具,以及其他非人为直接操作并危害人畜安全的猎捕装置。

禁用的方法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规定禁止使用的夜间照明行猎、歼灭性围猎、捣毁巢穴、火攻、烟熏、网捕、诱捕、挖洞、设陷阱等捕猎方法。

情节严重是指非法猎捕野生动物价值一万元以上、在禁猎区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方法狩猎、在禁猎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方法狩猎和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标签: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