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新闻舆论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强化和规范新时期我局新闻发布工作,提高新闻发布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结合实际,特制定金寨县林业局新闻发布制度。
一、新闻发布会时间、地点
局新闻发布会根据工作实际需要确定时间,一般情况下提前三至五天预告。
新闻发布会地点设在县政府8楼视频会议室。
二、新闻发布会内容
新闻发布会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工作部署及其落实情况;
2、林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举措和突出成效;
3、就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的解决意见或采取的措施及工作进展情况;
4、其他需要向社会公开发布的重大事项。
新闻发布会内容和主题的确定,由局党组集体研究确定,内容由相关科室(单位)提供,最后由局主要领导审定。新闻发布主题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省林业局,市林业局,县委、县政府的决策精神一致。新闻发布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对于发布后可能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问题,一般不予发布。
三、新闻发言人
1、新闻发言人由局党组确定,一般由分管领导担任;
2、新闻发言人按照局党委确定的新闻发布内容,向媒体通报可公开传播的信息,审阅和送审新闻发布稿件,协调安排记者现场或会后采访,追踪媒体报道情况和社会舆论的反应;
3、新闻发言人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新闻发布制度规定的程序办事,遵守新闻纪律。
四、新闻发布的形式
1、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由局办公室组织召集,局党组指定的新闻发布人进行新闻发布。
2、新闻通报。以局名义撰写新闻通稿,通过各类媒体公开发表。
3、开展访谈。组织记者专访、集体采访,谈话,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答复记者问询等形式发布信息。
4、运用政府网站和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开展相关工作。
五、新闻发布会的管理
1、举办新闻发布会应严格按照批准的程序和内容进行,发布前须向有关领导和县政务公开办申报,批准后方可实施。
2、原则上,局新闻发布会统一归口管理,由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安排召集联系相关与会人员。
3、一般情况下,新闻发布会由新闻发言人发布新闻,必要时也可邀请分管的领导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参与。
4、新闻发布会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新闻真实性原则。同时,严格遵守《保密法》,切实维护国家安全,所发布的内容必须按照确定的口径统一对外发布。
5、未经有关领导和主管部门批准,不得越权举办新闻发布会。
六、本制度由金寨县林业局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