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举报和投诉范围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执法单位有不履行法定职责,或违法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行为,可以在工作时间进行举报投诉。举报人应留下姓名及联系地址、电话,便于进一步沟通联系及反馈处理结果。
监督和投诉举报方式
电话:0564-2702339
邮箱:1203353700@qq.com
地址:金寨县林业局三楼法制股
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监督和投诉举报须知
投诉举报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煽动、串联、胁迫、诱使他人投诉举报。对于存在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等行为,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