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2021年10月28日县政府第52号会议纪要和2022年4月6日县政府有关部门企业物流费用补贴专题会议精神,为切实降低物流费用负担、支持企业发展,拟对2022年度有关企业物流费用进行补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1、全县范围内正常经营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不包含商砼企业、年物流费用30万元以下的企业);
2、正常经营的物流企业(不包含已享受财政贡献奖励政策的物流企业);
3、投资协议已有物流费用补贴约定的企业从其约定,未履行投资协议的企业不予补贴。
二、补贴标准
1、规上工业企业:按照税务部门核定的2022年销售收入作为补贴基数,实行分档补贴。年销售收入2亿元(不含本数)以下的,按照年销售收入的1‰给予补贴;年销售收入2亿元(含本数)以上5亿元(不含本数)以下的,按照年销售收入的1.5‰给予补贴;年销售收入5亿元(含本数)以上的,按照年销售收入的2‰给予补贴;单个企业补贴金额不超过200万元且不超过该企业当年实际发生物流费用的50%;
2、物流企业:按照2022年县级财政贡献的90%予以补贴。
三、申报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2022年度企业物流费用补贴申报表;
3、2022年度企业物流发票明细表;
4、2022年度企业物流发票复印件。
四、认定审批
企业向县科商经信局提出申请,县科商经信局会同税务、经济开发区财政金融局、投创中心、发改、财政等部门联合审定,报县政府批准,向社会公示后兑现。
五、申报时间
各企业于2023年2月28日前,将申报资料报送到县科商经信局501室,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联系人:周炳祥,联系电话:7052155。
附件:关于开展2022年度企业物流费用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金科商经信〔2023〕7号附件1:2022年度企业物流费用补贴申报表.xlsx
金科商经信〔2023〕7号附件2:2022年度企业物流发票明细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