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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11341426MB189996X1/202402-00015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内容分类: 机构简介 发文日期: 2024-02-22 08:37:31
发布机构: 金寨县科商经信局 生成日期: 2024-02-22 08:37:31
来源单位: 金寨县科商经信局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金寨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机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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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机构简介

2024-02-22 08:37 来源:金寨县科商经信局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第一条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寨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六办﹝2019﹞6号)和《中共金寨县委、金寨县人民政府关于金寨县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金发﹝2019﹞4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科技、商务、经济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县委的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科技、商务、经济和信息化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科技、商务、经济和信息化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科技、商务、经济和信息化工作规划、计划和相关政策;负责起草有关科技、商务、经济和信息化工作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推动全县科技创新体系和创新能力建设,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

(二)负责高新技术企业的培育和申报工作,高新技术产品的认定申报工作;协调指导全县高新技术企业的建设与发展;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指导企业组建工程技术创新中心、院士工作站等研发机构,推进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和科技资源共享。

(三)拟订科技体制改革意见建议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工作;负责引进外国智力工作,负责管理全县科技外事工作;负责自然科研系列和民营科技企业职称相关工作。

(四)归口管理全县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技术市场工作;指导科技中介服务和民营科技企业工作。

(五)拟订流通体制改革意见;负责培育发展城乡市场,推动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负责全县现代物流业的指导、管理、协调工作。

(六)负责全县市场流通秩序规范运行,促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建设;负责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

(七)拟订全县电子商务发展规划,拟订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外市场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支持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应用,促进网络购物等面向消费者的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推动跨境电子商务发展。

(八)负责定期发布全县进出口数据和统计分析;负责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协调大宗商品进出口;协助管理进出口商品配额、关税配额;指导和协调全县出口加工贸易工作。

(九)负责组织县内企业参加出口商品交易会、洽谈会等大型贸易促进活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区域经贸合作,处理有关多、双边经贸领域合作。指导机电产品进出口工作。

(十)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产业损害调查;负责指导协调国外对本县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

(十一)负责宏观指导全县外商投资工作;负责依法核准权限范围内的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事项;负责初审限额以上、限制投资和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其变更事项;负责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章程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对外经济合作工作和经贸外事活动;负责指导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业务;负责依法审核、上报县内在境外投资开办企业并实施监督管理。

(十三)负责监测、分析全县工业经济运行态势,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经济运行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调节经济日常运行;负责拟订和实施近期经济运行调整目标和政策措施,提出解决工业经济运行中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

(十四)负责提出全县工业、信息化技术改造投资规模和方向的意见,提出行业投资布局建议;负责按照规定权限审核规划内及年度计划规模内全县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督促协调。

(十五)负责推动全县工业企业技术进步、技术创新、新产品产业化、重大技术装备研制等工作,组织协调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负责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行业标准化和质量管理工作。

(十六)负责指导工业绿色发展,组织协调工业环境保护和环保产业发展相关工作。

(十七)负责全县盐业、民用船舶行业管理;负责煤炭经营企业监管,以及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销环节的储存安全生产监管等工作;拟订行业技术规范与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十八)负责全县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和服务工作。

(十九)负责协调推进全县信息化工作,协调推进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负责促进工业领域智能制造体系建设,推动工业互联网发展。

(二十)负责指导全县城乡工业布局调整;负责指导拟订工业园区建设中长期规划,推进工业项目向园区集中,合理调整布局;指导园区工业发展绩效评价工作。

(二十一)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布局和调整、企业改革政策措施的意见和建议;负责指导工业企业改革、改组、兼并、破产等工作,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指导企业融资、扭亏和减负工作。

(二十二)负责开展工业经济、信息化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拟订全县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中长期培训规划,组织实施对全县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培养、培训工作;指导企业智力引进和职工教育培训;负责全县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负责协调县直国有改制和破产企业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二十三)承办上级科技、商务、经济和信息化部门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和综合协调;制定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并监督落实;负责机关政务督查和跟踪督办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宣传、信息编报、公务接待、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综治维稳、依法行政、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和机关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效能、文明创建、目标管理考评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工作。

(二)规划财务股。负责研究提出与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工作相关的财税、金融、价格等政策建议;负责协调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重点项目资金和金融合作业务;负责归口各项业务资金、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工作,编报预决算;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三)科技股。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县科学技术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县级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项目计划。负责县级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项目、县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组织实施;拟订科技重大专项工作计划;负责相关科技统计工作;拟订科技成果保密管理办法;编制归口管理的科技专项经费预决算并监督执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投入政策和科技经费管理办法;负责全县科技奖励汇总上报、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科技成果管理及技术市场工作。

拟订科技促进农村与社会事业发展领域的规划和政策;负责全县国家、省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工作,组织实施相关领域的科技计划和政策引导类计划,指导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指导农业科技园区的有关工作;负责促进生物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工作;负责全县科技特派员和农业科技专家大院以及科技特派员创业链工作站的指导管理工作;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会同有关方面推进科技体制改革;拟订促进产学研结合相关政策措施,负责科技成果管理、技术市场工作;负责制定全县科普工作规划,研究提出促进民营科技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承担科技宣传与新闻发布工作。

拟订相关领域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的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相关领域科技攻关和政策引导类科技计划工作;负责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和高新技术产品认定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统筹协调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工作;负责承担县国防科技动员办公室日常工作。

贯彻执行引进国外智力工作的政策规定,归口管理出国(境)培训和引进外国技术、专家工作;归口管理全县人事外事工作;负责编制出国(境)培训计划和项目报批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智力引进成果的推广工作,归口管理因公出国(境)培训人员的初审工作,承办县引进国外智力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商贸服务和市场建设股。拟订规范市场体系的相关政策,推进流通标准化;负责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加强城乡便民消费品连锁经营和冷链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负责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按有关规定对拍卖、汽车流通和旧货流通行业等进行监督管理。

负责商贸服务业(会展业除外)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推动流通体制改革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负责管理、协调、服务现代物流业的发展;拟订促进全县餐饮服务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指导社区商业发展、流通领域节能降耗工作,提出促进中小商贸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县安排的有关流通领域重大投资项目,推广先进流通技术;负责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工作。

负责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推动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监测体系建设;负责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承担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相关工作,承担重要消费品储备(肉类、小包装食品等)管理和市场调控的有关工作;拟订全县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及变更初审,成品油经营企业年检工作;负责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规范零售企业促销行为。

负责制定全县电子商务发展规划,拟订运行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外市场的相关政策、措施,执行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领域电子商务相关标准和规则;支持中小企业应用电子商务,促进网络购物等面向消费者的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负责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电子商务统计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电子商务知识培训和实用技术培训,提高电子商务应用能力;负责推动电子商务示范工程建设,开展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评选;负责引导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区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建设,指导全县商贸领域内信息网络、电子商务、电子政务建设;推动全县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工作。

(五)对外贸易和外商投资股。拟订全县进出口促进政策措施、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进出口商品目录和进出口商品配额招标政策;定期发布全县进出口数据和统计分析,研究国际经贸形势和全县进出口状况,拟订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和措施建议;负责承担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协调大宗商品的进出口,协助管理进出口商品配额、关税配额,指导协调全县出口加工贸易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国家、省有关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管理政策和目录,承担高新技术产品贸易促进工作,执行国家进出口管制政策,组织协调多双边工业技术合作、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领域科技发展与技术进步,指导加快机电产品进出口工作。

负责企业参加各类进出口商品交易会、洽谈会等贸易促进活动,推进外贸促进体系建设,负责进出口孵化促进工作;负责监督指导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工作;拟订全县外向产业发展规划、促进外贸基地建设的政策措施,推动出口产品国际认证和商标注册,指导出口品牌建设;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建设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依法办理涉及国家安全和进出口许可事务,承担全县服务贸易统计工作;牵头拟订服务贸易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

负责进出口公平贸易的相关工作;指导协调对本县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承担涉及世界贸易组织相关事务的研究和服务工作;执行国家对外贸易领域电子商务相关标准和规则,加强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体系建设。

负责研究外商投资情况,指导外商投资工作;拟订外商投资的中长期发展规则和省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指导和管理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工作;负责依法核准权限范围内的外商投资项目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审核限额以下国家鼓励类、允许类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其变更;负责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开展外商投资业务的政策咨询、信息服务等工作;承担外商投资统计工作;开展境内外投资促进的宣传推介活动,负责参加上级组织的重大招商活动和国际性经贸活动。

负责指导和促进园区招商引资工作;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有关政策和规章制度,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和设计咨询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组织、指导外派劳务人员的培训;参与开展对外经济多边双边交流与合作,指导重大对外经济合作项目的实施;承担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相关工作;审核县内企业在境外投资开办企业、对外经济合作企业经营资格,指导援外项目的实施,管理本县接受多双边和有关国际民间机构的无偿援助项目及相关的业务;承担对外直接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统计工作。

(六)工业经济运行股。负责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发布相关经济运行信息,提出解决工业经济运行中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负责承担钢铁、有色、化工、建材、黄金、稀土以及新材料等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分析汇总行业相关情况;拟订并组织实施重点行业的生产力布局,提出工业、信息化技术改造和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建议,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和高新技术与传统工业改造结合,引导工业企业、社会资金投向;负责编制年度技术改造投资重点项目计划,建立完善项目储备库;牵头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县财政项目的审核及申报工作,对相关重点项目实施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园区发展。

负责组织推动工业企业技术进步、技术创新、新产品产业化、重大技术装备研制等,组织实施企业新产品鉴定及技术创新项目建设工作,负责企业研发平台建设工作;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相结合;负责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行业标准化和质量管理工作;推动工业企业装备升级和智能制造;负责承担工业机器人、汽车、新能源汽车等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新能源汽车企业和产品准入相关工作。

(七)中小企业股。负责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和服务,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中的有关重大问题;拟订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和拓宽融资渠道的政策建议;负责与全国知名民营企业合作发展项目的调度、协调、服务和推进工作。

参与拟订改善企业经营环境的政策措施,负责惠企政策宣传与实施,承担减轻企业负担、降低企业成本、扭亏增赢等相关“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拟订全县工业领域人才建设计划,组织实施企业管理人员的培养和培训工作;联系行业协会及相关社会中介组织,受理企业投诉并做好调查、协调、处理等服务工作;指导全县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和企业创业、创新,推动各项服务平台建设,完善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综合分析工业经济、信息化发展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经济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担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指导企业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全县工业企业的改革、改组、兼并、破产等工作,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

(八)信息产业股。负责协调推进全县信息化工作,组织实施相关产业政策措施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推进“互联网+”在企业中的应用;协调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协调推进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负责促进工业领域智能制造体系建设,推动工业互联网发展。

(九)行业管理股。负责实施盐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管理全县食盐专营工作;承担轻工、纺织、医药、食品、家电等行业管理工作,分析汇总行业相关情况;拟订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的战略、规划,引导全县工业经济绿色发展;负责监督检查产业政策实施情况,协调推进产业结构的调整和管理创新;承担工业领域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工作;负责全县电力、盐业、民用船舶行业管理、煤炭经营企业监管,以及全县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销环节的储存安全生产监管,指导工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业环境保护和节能环保产业发展。

第五条  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机关行政编制15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总经济师1名(副科级),总工程师1名(副科级);股级职数9名。

第六条  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  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其调整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  本规定自2019年4月4日起施行。

“三定”方案文号:金办〔2019〕7号

办公地点:梅山镇江店江环北路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大楼5楼

办公时间:自2019年起 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主要负责人:汪光毅

网址:http://www.ahjinzhai.gov.cn/public/column/6596461?type=4&action=list&nav=3&catId=7058401

电话:0564-7062177

邮编:237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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