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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11341426MB189996X1/202404-00024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工业、交通,其他
内容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文日期: 2024-04-04 10:26:15
发布机构: 金寨县科商经信局 生成日期: 2024-04-04 10:26:15
来源单位: 金寨县科商经信局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简明问答式解读】关于推荐申报2024年第一批安徽省创新型中小企业的报告
文  号: 词:

【简明问答式解读】关于推荐申报2024年第一批安徽省创新型中小企业的报告

2024-04-04 10:26 来源:金寨县科商经信局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1、创新型中小企业的评价程序是什么?
答:安徽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由企业自愿登录培育平台参与自评,按属地原则由企业所在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评价标准,组织对企业自评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实地抽查,初审通过的向设区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推荐;设区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参评企业进行审核、实地抽查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经信厅,由省经信厅公告为创新型中小企业。
2、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条件和指标是什么?
答:评价条件:评价得分达到60分以上(其中创新能力指标得分不低于20分、成长性指标及专业化指标得分均不低于15分),或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近三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省级科技奖励。

(二)获得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等荣誉(均为有效期内)。

(三)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

(四)近三年内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500万元以上。

评价标准:包括创新能力、成长性、专业化三类六个指标,评价结果依分值计算,满分为100分。

3、安徽创新型中小企业一年可以申报几次?
答: 创新型中小企业常年申报,二季度、四季度分两批集中公告。
4、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和认定的有效期是多长?
答:经公告的创新型中小企业有效期为三年,每次到期后由企业重新登录培育平台进行自评,经企业所在设区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报省经信厅备案,有效期延长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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