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县认真落实市亩均办工作部署,对照《2024年六安市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要点及任务清单》要求,序时推进2023年度规上工业企业及占地5亩以上规下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工作,取得较好成效。现将贯彻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完善工作推进机制。成立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亩均效益评价领导小组,4月份完善《金寨县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确定评价范围、评价体系以及结果运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人专班负责日常统筹推进工作。
(二)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充分利用企业业务群以及其他媒体做好宣传引导,及时发布工作信息和政策法规,并通过企业现场政策解读,引导企业转变发展理念,认识“亩均论英雄”改革重要意义,主动参与 “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
(三)加强数据采集核实。及时开展数据审核,对每家规上企业占地面积逐户对接核实,对非经营性公益性占地予以剔除,企业逐户盖章确认。加强与园区、自然资源局和统计局横向沟通,进一步核实数据;与市局纵向沟通,及时提供暂不评价名单。占地5亩以上规模以下企业同步收集核实数据,同步上报评价结果。6月底前即完成数据核实和上报工作。
(四)序时推进评价工作。经与市亩均办对接核实税收、营收、面积三项数据,县统计局提供研发费用、能耗指标,4项指标按45%、45%、5%、5%权重开展评价,其中A类36家占比23.68%,B类69家占比45.39%,C类46家占比30.26%,D类1家占比0.66%.占地5亩以上规模以下企业共144家,税收、营收分别按照60%和40%权重参与评价,其中A类25家占比21.93%,B类52家占比45.61%,C类35家占比30.70%,D类2家占比1.75%。
一是部分规上企业粗放型经营,比如混凝土搅拌公司、纺织企业、中药材粗加工等企业研发投入为零,全县产业生态和新旧动能转换还有较大上升空间。二是占地5亩以上规模以下工业企业税收、营收普遍都偏低,部分占地5亩以上规下企业实际已经出租给其他市场主体在经营。
(一)进一步凝聚改革工作合力。完善亩均效益改革推进机制,发挥好开发区在内的各职能部门联动作用,深化“标准地”改革,加速低效土地整治,推动企业降本增效,不断优化亩均效益评价指标。
(二)进一步严格项目准入关。充分论证入驻项目未来前景,项目签约时对亩均税收、亩均营收、研发投入、能耗指标等进行严格约定,提升土地利用率和产业集聚度,从源头上把控,让有限的土地资源承接质量好、效益高的项目。
(三)进一步加大纾困帮扶。针对企业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开展精准帮扶,帮助企业享受减税降费、“金凤还巢”、“双招双引”等惠企政策,强化要素保障,支持降本增效,帮助企业在产值、税收上实现新突破。
(四)进一步推动结果运用。对评价为A类的企业正向激励,在资金、技术、人才、土地等要素方面优先配置;对评价为B、C类企业,加快转型升级,促进提质增效;对评价为D类企业“一企一策”精准帮扶,盘活无望企业采取处置措施。推动土地资源向优质项目倾斜,促进全县工业用地亩均效益进一步提升。
金寨县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专项工作组(代章)
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