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金寨县科商工信局 > 政策法规 > 部门文件 > 其它文件
号: 11341426MB189996X1/202409-00041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工业、交通,安全生产监管,其他
内容分类: 其它文件 发文日期: 2024-09-04 15:45:05
发布机构: 金寨县科商工信局 成文日期: 2024-09-04 00:00:00
来源单位: 金寨县科商工信局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2024年9月4日 废止时间:
名  称: 关于2024年“中秋节”期间金寨县民爆分公司供应民爆器材的报告
文  号: 词: 中秋节、民爆公司、民爆器材

关于2024年“中秋节”期间金寨县民爆分公司供应民爆器材的报告

2024-09-04 15:45 作者:金寨县科商工信局 来源:金寨县科商工信局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市工信局:

为保障我县在营业重点项目(和襄高速金寨段、金寨县 宏达矿业、中铁十一局合武高铁、安宣爆破合武高铁等)2024“中秋节”期间正常有序推进,金寨县民爆分公司在2024“中秋节”期间(2024915日至17)仍需供应民爆器材。

特此报告。

 

金寨县科商工信局

202494日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标签: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