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市场监管领域2025年度双随机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市、县级发起) |
序号 |
任务名称 |
联查部门 |
抽查事项 |
联查对象 |
检查主体 |
责任分工 |
抽查比例 |
时间安排 |
备注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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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门 |
依据《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对汽车销售行为、汽车销售市场秩序进行监督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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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2025年度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部门联合抽查 |
商务部门 |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资金管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法律责任。 |
品牌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卡企业和集团单用途预付卡发卡企业(省级检查)、规模发卡企业(市级检查) |
省、市级商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
省商务部门牵头发起,同级市场监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省、市两级均按照不超过12%的比例抽查 |
2025年3月至11月 |
市县级按省级要求承接落实 |
7 |
2025年度全省外商投资企业部门联合抽查 |
商务部门 |
外商投资企业年报公示信息检查 |
全省外商投资企业 |
市、县级商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市、县级商务部门牵头发起,同级市场监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总体抽查比例不低于3%,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实施差异化抽查。 |
2025年7月至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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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2025年新车销售市场部门联合抽查 |
商务部门 |
汽车销售行为、汽车销售市场秩序检查 |
新车销售企业 |
市、县级商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税务部门 |
市、县级商务部门牵头发起,同级市场监管、税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各地根据实时数据合理确定抽查比例 |
2025年3月至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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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2025年度二手车市场部门联合抽查 |
商务部门 |
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二手车经营主体备案情况检查;二手车交易信息采集情况检查。 |
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二手车经营主体(含二手车经销、经纪、评估等) |
市、县级商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税务部门 |
市、县级商务部门牵头发起,同级市场监管、税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各地根据实时数据合理确定抽查比例 |
2025年3月至10月 |
各地根据抽取的企业实际合理确定联合抽查的部门 |
29 |
2025年度报废机动车回收行业部门联合抽查 |
商务部门 |
回收拆解企业符合资质认定条件情况检查;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程序合规情况检查;《资质认定书》使用合规情况检查、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情况检查;“五大总成”及其他零部件处置情况检查。 |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 |
市、县级商务部门、公安部门、生态环境部门、交通运输部门 |
市、县级商务部门牵头发起,同级公安、生态环境部门、交通运输按职责分工负责。 |
各地根据实时数据合理确定抽查比例 |
2025年3月至10月 |
各地根据抽取的企业实际合理确定联合抽查的部门 |
30 |
2025年度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部门联合抽查(六安市) |
商务部门 |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资金管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法律责任。 |
品牌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卡企业和集团单用途预付卡发卡企业(省级检查)、规模发卡企业(市级检查) |
市商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
市级商务部门牵头发起,同级市场监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市级按照不超过12%的比例抽查 |
2025年3月至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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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2025年度商业特许经营活动部门联合抽查 |
商务部门 |
对开展商业特许经营活动的企业是否具备相应条件、是否合规备案、备案时是否隐瞒有关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是否依规进行信息披露的情况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监督。 |
全省商业特许经营备案企业 |
市、县级商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公安部门 |
市级商务部门牵头发起,市、县级商务、公安、市场监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各地根据实时数据合理确定抽查比例(不少于10%)。 |
2025年3月至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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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2025年度成品油经营企业经营行为部门联合抽查 |
商务部门 |
对企业零售成品油经营资质开展检查;对企业购销、出入库、油品来源、销售去向、检验报告、检查记录等相关台账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开展检查;对企业岗位制度、操作规章、工作制度的建立情况开展检查。 |
成品油批发、仓储、零售经营企业 |
市、县级商务部门、生态环境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应急管理部门 |
市、县级商务部门牵头发起,同级生态环境部门、交通运输、应急管理按职责分工负责。 |
总体抽查比例不低于2%。 |
2025年4月至11月 |
各地根据抽取的企业实际合理确定联合抽查的部门 |
33 |
2025年度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部门联合抽查 |
商务部门 |
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情况检查。 |
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 |
市、县级商务部门、公安部门、生态环境部门 |
市级商务部门牵头发起,市、县级公安、生态环境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各地根据实时数据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数量1000个及以上的,抽查数量不少于30个;备案数量1000个以下的,抽查数量不少于20个)。 |
2025年3月至10月 |
各地根据抽取的企业实际合理确定联合抽查的部门 |
34 |
2025年度新型住宿服务部门联合抽查 |
商务部门 |
对新型住宿服务企业审核、登记、安全等进行检查 |
新型住宿服务企业 |
市、县级商务部门、公安部门、消防救援部门 |
市级商务部门牵头发起,市、县级公安、消防救援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各地根据实时数据合理确定抽查比例 |
2025年3月至10月 |
各地根据抽取的企业实际合理确定联合抽查的部门 |
55 |
2025年度拍卖经营企业部门联合抽查 |
商务主管部门 |
对拍卖企业经营权和拍卖师情况的检查 |
全省取得拍卖经营批准证书的企业 |
市、县级商务部门、公安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
市级商务部门牵头发起,市、县级商务、公安、市场监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根据实时数据确定抽查基数,按不低于3%比例随机抽取。 |
2025年3月至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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