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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11341426003240712W/202006-00061 信息分类: 卫生、体育,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通知
内容分类: 主动回应 发文日期: 2020-06-17 17:13:08
发布机构: 金寨县卫健委 生成日期: 2020-06-17 17:13:08
来源单位: 金寨县卫健委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关于加强农贸市场、超市和餐饮业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文  号: 金疫指〔2020〕420号 词:

关于加强农贸市场、超市和餐饮业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2020-06-17 17:13 来源:金寨县卫健委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各乡镇人民政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县指挥部成员单位:

    根据北京疫情新动向,现就我县加强农贸市场、超市和餐饮业疫情防控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从严落实农贸市场、超市和餐饮业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所有农贸市场、超市和餐饮业均要严格落实疫情高发期部署的各项防控措施。当前,一是所有进入农贸市场、超市和餐饮业人员,必须进行安康码扫码或体温检测,佩戴口罩;从业人员每日进行体温检测,上岗期间佩戴口罩。二是全面落实农贸市场消毒措施,每日做好市场的清洁、通风、消毒工作。县疾控中心要按照省疾控中心工作方案指导各主管部门做好农贸市场、超市和餐饮业环境消杀。三是一旦出现发热人员,要第一时间报告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7356922),在做好个人防护或专人专车护送下,前往就近发热门诊进行诊治,及时进行核酸检测。

    二、要立即开展市场环境和重点食品、从业人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县疾控中心要对批发、零售农贸市场的海产品、水产品、禽畜肉类档口,开展采样检测;对三文鱼、生蚝、牛羊肉等进口水产品和冷冻肉类,开展采样送实验室检测。县人民医院要根据县市场监管局、县城管局、县科商经信局摸排的从事海产品、水产品、禽畜肉销售和加工等从业人员名单,开展采样检测(地点在县人民医院住院部一楼)。采集样本期间,县市场监管局、县城管局、县科商经信局及所属地有关单位要给予支持配合。

    三、严格落实农贸市场、超市和餐饮业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

农贸市场、超市和餐饮业经营户要落实主体责任,主管部门要落实监督管理责任。暂停销售进口三文鱼等海产品,严禁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交易。农贸市场、超市和餐饮业均要在入口处警示提示进入人员戴口罩和扫安康码,入口处要规范设置体温检测点,对入场人员进行体温测量。要安排专人负责市场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登记,对所有从业人员进行体温检测,从业人员上班期间必须按要求佩戴口罩。

    四、强化农贸市场、超市和餐饮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

农贸市场、超市和餐饮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督促市场开办方和商场超市经营户落实防控疫情的各项措施。开展督查指导,发现不符合防控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仍然达不到防控要求的,关停休市。县市场监管、城管执法、科商经信等相关部门要督促入场经营户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严格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严禁不合格的食品进入市场。县食安办要针对性地开展食品监督抽检,加大对畜禽肉类、水产品、果蔬等日常饮食消费量大食品的监督检查和抽检快检力度,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金寨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06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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