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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003240560/201803-00401 信息分类: 卫生、体育,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其他
内容分类: 其它文件 发文日期: 2018-01-29 00:00:00
发布机构: 金寨县卫健委 成文日期: 2018-01-29 00:00:00
来源单位: 金寨县卫健委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2017年7月1日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金寨县卫计委关于印发《金寨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奖补政策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文  号: 金卫计〔2018〕5号 词: 奖补、卫生

金寨县卫计委关于印发《金寨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奖补政策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2018-01-29 00:00 作者:办公室 来源:金寨县卫健委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金卫计〔20185

 

各乡镇卫生院,梅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为认真落实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试行)》(金政办[2017]21号)文件规定,充分调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的工作积极性、创新意识和担当意识,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队伍建设,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整体管理水平,经研究,制定本实施细则,请各基层医疗机构认真贯彻落实。

一、实施对象

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人。

二、发放标准

1、正职按每人每月1000元、副职按每人每月500元进行核定;

2、年终根据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一次性发放,考核结果位居前20%的足额发放;位居21%-50%的按70%发放,位居51%-90%的按50%发放,位居后10%的不予发放。

三、执行程序

1、主要负责人按目标责任制综合考评结果按《实施办法》执行。

2、副职根据其分管工作任务完成情况、配合班子抓管理情况、分管部门效能建设情况、完成中心工作任务情况和个人自我要求情况,由主要负责人和职工评定,进行二次分配,拉开副职之间岗位奖补分配数额,严禁平均分配;对只有一个副职的,可根据前述表现,决定是否足额发放。在二次分配过程中,必要时可征求乡镇政府分管领导意见。

四、有关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岗位奖补措施是县委、县政府为增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抓管理的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和奉献意识,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管理水平和群众满意度的重要举措,各基层医疗机构负责人要认真领会其核心实质,共同把好事办好。

2、抓好工作落实。在县卫生计生委2017年目标管理考核结果公布后,请各单位按要求认真制定出具体的二次分配方案,报县卫生计生委人事科、会计中心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县基层医疗机构会计核算中心要积极与县财政对接,确保资金及时兑付,根据金政办[2017]21号文件规定,执行日期从201771日起。

3、严肃工作纪律。各单位严格按规定做好奖补兑现工作,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实施,要坚持原则、按规矩办事,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透明的原则,开展好这项工作。副职要积极支持理解,不得因奖补数额的多少而影响工作积极性,更不得闹无原则矛盾,要积极争先创优,来年争创佳绩。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暗箱操作、无理取闹等违规违纪问题,将严肃查处。

 

金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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