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卫生院、梅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直医疗卫生单位:
为充分发挥资金在卫生健康项目实施中的激励和杠杆作用,有效提升基层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深入推进医防融合发展,保障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工作扎实推进。根据中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3月9日县公立医院(医共体)管理委员会会议研究决定,现就整合项目资金,完善绩效考核方式,改革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公共卫生服务“打包付费”方式,推动医防融合发展工作通知如下:
一、整合资金
将全县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乡镇和村级承担部分)、医保承担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村卫生室(站)运行经费进行整合,与医防融合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相挂钩,建立奖励激励机制,充分发挥资金在医防融合中的杠杆作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完善绩效考核
1、统筹绩效考核结果。将14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项目实施绩效考核得分和辖区内参保居民的总住院率、县内就诊率、基层首诊率和基层诊疗收入占比等医共体运行指标绩效考核得分合成(权重比为4:6),科学评价医防融合工作实际效果,并根据得分情况拨付整合资金。
2、完善绩效考核方式。县卫健委牵头,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健康促进管理中心和县直各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按照职责分工具体负责,充分利用县域卫生信息平台和网络专报系统,结合现场评价,每季度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站)进行绩效考核,年度进行综合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兑现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拨付资金依据。
三、改革资金支付方式
1、第一季度整合资金由牵头医院按照正常比例预拨到各成员单位。
2、第二、三、四季度整合资金预拨比例依据上一季度绩效考核综合得分:得分≥80分,按照正常预拨资金比例下拨;<80分的予以扣减预拨资金比例,其中70-79分按60%、60-69分按50%、60分以下按40%标准预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资金预拨参照此标准执行。
3、年度综合绩效考核得分作为整合资金清算依据:得分≥90分的,经费按完成任务量(工分值)全额据实清算;得分<90分的,经费按照任务量(工分值)加权质量系数(质量系数=年度综合绩效考核得分/100)清算。
4、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制定本医共体整合资金结余部分二次分配办法,对年度综合绩效考核优秀单位(前3位)予以奖励。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健全考核奖惩机制。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要将整合项目资金、统筹绩效考核,改革“打包付费”方式工作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成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充实具体经办机构人员力量,主动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建立协作机制,认真组织开展绩效考核并督促成员单位对村级机构定期开展督导考核,严格按照绩效考核结果兑现相关经费,充分发挥资金分配在促进医防融合工作中的导向作用。
(二)落实责任,严格开展绩效考核。县直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要按照工作职责,抽调骨干人员积极协助医共体牵头医院做好项目绩效考核。绩效考核小组要严格按照考核程序,对照考核细则,一丝不苟完成绩效考核,严禁徇私舞弊,同时在考核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县相关纪律;县卫健委将加强对绩效考核工作的监督,建立考核质量负责制,监督考核的质量和效率,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考核成绩一律作废,同时对责任人员予以相应处分。
(三)严肃纪律,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各项目单位要严格按照支出范围合理、规范使用各项资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截留、挪用或无故拖欠整合资金,不得将资金用于项目规定用途之外的工作以及国家规定不得列支的其它费用。各乡镇卫生院要及时依据考核结果及时拨付兑现村卫生室(站)各项经费,切实保障村医收入。
(四)注重实效,持续推进信息化建设。各单位要加强对基层卫生人员的培训力度,普及各类信息系统操作使用的知识和技能。要充分发挥信息化系统在绩效考核中的重要作用,有效减轻基层负担,提高考核效率,减少人为因素,确保考核工作的公平、公正。
联系人:县卫健委公共卫生科 余 斌
联系电话:7356922
金寨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金寨县财政局 金寨县医疗保障局
202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