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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11341426003240712W/202104-00008 信息分类: 卫生、体育,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其他
内容分类: 其它文件 发文日期: 2021-04-15 16:19:45
发布机构: 金寨县卫健委 成文日期: 2021-04-15 00:00:00
来源单位: 金寨县卫健委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2021-04-15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关于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工作的通知
文  号: 卫办秘〔2021〕14号 词: 信息、卫生

关于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工作的通知

2021-04-15 16:19 作者:金寨县卫健委 来源:金寨县卫健委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卫办秘〔202114

 

各乡镇卫生院、梅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直医疗卫生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确保我委及所属单位信息发布的严肃性、权威性与保密性,现就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三审”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信息发布“三审”工作的组织领导,县卫健委成立信息发布“三审”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长:汪承聪

副组长:汪铭锋、肖之林

 员:机关各科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委办公室,林海涛、张天行同志负责信息发布“三审”日常具体工作。

二、明确“三审”适用范围

以卫健委及下属各单位名义上报的政务信息以及举办的政务微信、微博、抖音等政务新媒体、信息公开网站、单位门户网站等网络平台公开发布的信息。

三、严格执行“三审”工作流程

委机关各科室级系统内各单位各类信息,在发布前要严格进行初审、二审、三审后方可进行公开发布,具体的操作流程如下:

初审:各通讯员为稿件初审。要求稿件文字流畅,结构合理,语言文字正确无误;稿件主题、观点明确, 表达意思完整。

二审:机关各科室负责人稿件二审。对初审稿件字、词、 句进行推敲;审查挂网材料是否典型和有现实意义;进一步对语言文字进行审校。

三审:委分管领导为稿件三审,其中委办公室为机关新闻外宣、政务公开、政务新媒体稿件三审,要重点审查稿件的政治性、保密性、合法性、时效性、准确性。重大事项或特殊情况,需提请委主要负责人审定。决定稿件的最终处理方案为:采用、建议修改、待用、退稿。

系统内各单位在信息发布前,要参照委机关信息发布“三审”操作流程,明确单位初审、二审、三审的具体负责人,对所有公开发布的稿件均要执行“三审”制度。

四、相关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三审”工作。委机关各科室、所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发布“三审”工作,各单位也要成立信息发布“三审”工作领导小组,将“三审”制度作为公开发布信息的前置程序,未经审查的内容一律不得公开发布;

(二)规范落实“三审”登记制度。各科室、各单位,要对稿件的“三审”情况进行规范登记,记录 “三审”的各有关责任人和审查的最终结果以及公开发布的平台等信息,做到真实及时,记录齐全。

(三)严肃“三审”责任追究。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未执行“三审”制度公开发布的稿件,如造成后果的要严肃追究发布人的责任,同时负责“三审”的各责任人要切实按照要求严格进行审查工作,对因疏忽大意审查不严造成后果的要视情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金寨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4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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