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实施意见》(六政[2012]95号),按照“政府主导、社会补充、部门协作、政策兼容、强化利导”的基本原则,着力建立和完善“奖励扶助、免费补贴、保险优待、扶持救助、优先优惠”五位一体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新机制,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金寨县《关于进一步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实施意见》。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工作,就是针对群众实行计划生育存在的现实困难和后顾之忧,以及突出的人口问题,通过制定和落实相关社会经济政策,引导群众转变生育观念,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从而达到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本文件充分结合省市政策和考评要求,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由县人口计生部门代拟文稿,经过全县基层计生调查、研讨,最后经县政府会议研究制定发布。
四、工作目标
以“三项制度”为主导的利益导向政策体系的逐步建立和不断完善,让全县城乡越来越多的计生家庭得到实惠,改善民生,增强计划生育家庭的发展能力,增强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和自觉性,群众满意度逐步提高,有效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五、主要内容
本文件充分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2011我县已实施的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有11项,包括:奖励扶助、特别扶助、长效节育奖励、独生子女保健费、城乡养老保险优待计生家庭、破产企业一次性奖励、其他奖励等;金寨县于2013年,按照“政府主导、社会补充、部门协作、政策兼容、强化利导”基本原则出台了《金寨县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实施意见》,《意见》涉及的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共计17项,新增:奖扶扩面、特扶提标、节育奖全覆盖、新农合优待计划生育家庭、阳光助学等奖励优惠政策。
六、创新举措
促进人口计生工作思路转变和机制创新。以“三项制度”和法定奖励优待政策为主导、人口基金生育关怀为重要补充、相关社会经济政策协调衔接的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政策体系,改变长期以来主要依靠行政管理、社会制约等手段推进工作的局面,强化政策推动和民生改善的理念,创新了人口计生工作机制,探索了一条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和转型发展的新路子。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考虑等实质性内容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落实工作,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明确专人负责,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属国家政策规定的,按国家规定的办法办理;属县直相关部门落实兑现的,及时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具体实施办法;保障经费投入。县财政要把落实利益导向政策所需资金列入每年计划生育工作预算经费,保证各种优惠政策的落实经费及时拨付。鼓励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为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提供捐助。县直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权限,规范程序、层层落实,确保兼容政策和优惠资金及时兑现;加大宣传力度。各部门、各乡镇要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多种渠道,广泛宣传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保障政策及时兑现;公示公开,各部门、各乡镇要把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公开、奖励对象资格确认、资金兑现、群众政策知晓等情况列入日常目标考核内容,定期组织考核评估;严格责任落实。县监察、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大对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资金使用的监管力度,严肃查处管理、使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2016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实施全面二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2021年5月3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并指出,为进一步优化生育政策,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决定规定对全面二孩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制度和优惠政策。为做好政策衔接,金寨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实施意见》继续有效,鉴于一对夫妇可生育三个孩子,对金政【2014】26号文件原有规定对生育一个孩子引导采取长效节育措施、放弃再生育等优惠政策已不适应现在全面三孩人口政策,下一步实施过程中,将根据国家和新修改的《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对部分内容进行调整。
金寨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4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