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至少每季度向社会公开一次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以及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饮用水水质监测和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皖卫传〔2019〕196号)文件精神。2022年1月17-20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了第一季度集中式供水用户水龙头水质检测。现将监测结果公示如下:
一、监测地点和水样数
城区(梅山镇):共监测1份出厂水、4份用户水龙头水样,具体采样地点见附件。
乡镇:共设置22个监测点,监测22份用户水龙头水样,覆盖22个乡镇,乡镇覆盖率为100%。具体采样地点见附件。
二、检测指标和判定标准
检测指标:常规指标+非常规指标共33项。常规指标32项,包括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铝、铁、锰、铜、锌、氯化物、硫酸盐、总硬度、耗氧量、溶解总固体、阴离子合成洗涤剂、砷、铅、汞、镉、硒、铬、硝酸盐、氟化物、菌落总数、亚氯酸盐、总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菌群、三氯化碳、四氯甲烷、余氯、二氧化氯。非常规指标为1项,即氨氮。
判定标准:33项检测指标中(不含消毒剂指标和消毒副产物等3项)出现1项及以上指标不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规定限值的,该份水样即判定为不达标。
三、检测结果及评价
城区:监测水样5份,达标5份,水样达标率为100%。
乡镇:监测水样22份,达标22份,水样达标率为100%。
附件:2022年金寨县第一季度水龙头水水质监测结果公示表
金寨县2022年第一季度用户水龙头水质监测结果公示.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