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202012-00042 信息分类: 卫生、体育,其他
内容分类: 其他权力结果 发文日期: 2020-12-08 14:35:22
发布机构: 金寨县卫健委 生成日期: 2020-12-08 14:35:22
来源单位: 金寨县卫健委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中医诊所备案
文  号: 词:

中医诊所备案

2020-12-08 14:35 来源:金寨县卫健委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处方管理办法》、《中医医药法》等法律法规进行监督检查。

一、检查比例和频次

(一)抽取比例

对医疗机构执业活动监督检查抽查比例为10%

上一年度被处罚的检查对象自动进入本年度检查库,加大随机抽查力度。

(二)抽查频次

每年不少于1次。

二、抽查方式

1.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监督中心下达的具体任务清单执行;

2.县卫健委根据实际制定抽查计划,通过安徽省事中事后监管系统实施双随机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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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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