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沙河乡卫生院等8个定点医疗机构存在疑似“挂床住院”给予经济处罚的通知
各定点医疗机构:
根据新农合政策相关规定,对第三季度稽查中发现沙河、洪冲、关庙、果子园、斑竹园、麻埠、长岭、南溪等8个定点医疗机构存在疑似“挂床住院”,按照上述医疗机构第三季度次均住院费用85%报销补偿比例计算处罚金额,从其新农合回款中扣除。具体扣款情况如下:
沙河乡卫生院22人不在院,扣款22066元;
洪冲门诊部10人在门诊输液,扣款10922元;
关庙乡卫生院15人不在院,扣款18997元;
果子园卫生院10人不在院,扣款12180元;
斑竹园中心卫生院8人不在院,扣款10036元;
南溪中心卫生院17人不在院,扣款21862元;
长岭乡卫生院6人不在院,扣款6941元;
麻埠镇卫生院5人不在院,扣款6965元。
希望以上受处罚的医疗机构切实加强住院管理,采取得力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其他医疗机构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严格执行《金寨县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管理办法(试行)》。
金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
2015年11月12日
金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 2015年11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