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金寨县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实施方案》(意见稿)
现将《金寨县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实施方案》(意见稿)予以公示,征求修改意见。请将修改意见于2022年5月1日前反馈至金寨县卫健委办公室,邮寄地址悬剑山路322号卫健委2楼办公室,邮箱:492443166@qq.com,电话:7356822。
金寨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4月1日
金寨县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
背景情况说明(起草说明)
县政府:
经卫健委党组会议研究,实施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既是加快推进全县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需要,更是提升全县人民群众就医感受、守护群众生命健康的需要,同时,我县于2019年2月被命名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与此次创建工作一脉相承,有一定的工作基层,省市卫健主管部门对我县成功创建期望很高,县卫健委党组书记、主任李育新年初到县明确表示支持金寨创建。金寨县创建该示范县已是箭在弦上,蓄势待发。
一、创建背景
一是政策优势明显。根据创建方案:明确已命名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的市(县),在3年有效期内继续保留。到期的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可申报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通过评审的即可命名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创建具有一定的政策优势。
二是上级期望较高。2月8日,市卫健委党组书记、主任李育新到我县调研,明确表示支持金寨县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金寨县中医药工作在全市始终走在前列,希望金寨县能够全力以赴,以优异成绩成功争创。
三是创建迫在眉睫。我县于2019年2月2日荣获全国基层中医药先进单位,原计划今年正值复审之年。其中管理办法明确《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评审命名与管理办法》(国中医药医政发〔2013〕49号)、《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标准(2017年版)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函〔2018〕128号)自印发之日同时废止。意味着若不争创,我县“全国基层中医药先进单位”将被摘牌,对我县中医药事业传承创新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二、决策依据
2022年1月25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管理办法和建设标准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发〔2022〕1号),正式明确了该项创建工作。4月初,又进一步制定了《2022-2024年创建周期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创建评审工作方案》,明确了时间安排、创建范围、创建内容、创建程序和创建目标。
三、创建目标
通过资料收集整理、硬件投入实现县内中医药服务能力的整体提升。一是软件上对应测评细则逐条收集整理2021年以来资料,根据要求上传对应系统或装订成册;二是硬件上加大投入,年内实现测评硬性要求;三是按照验收计划,年内迎接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测评小组验收,2024年前随时做好迎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专家组抽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于2024年第四季度对验收通过地区集中予以命名。
四、需要解决问题
根据《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建设标准》,创建评分为千分制,标准涉及细则42项及加分项10项,涉及面广,需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安排专人统筹推进创建工作。
一是组织要健全。县政府要成立创建领导组,领导组统一组织调度政府相关部门开展创建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健委。建议由县卫健委党组书记、主任李锋兼任办公室主任,县中医医院党组书记孙大国同志和县计生协秘书长、中医药科科长林海涛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并从卫健系统抽调不少于3名对中医药业务熟悉同志集中办公,协调各单位力量,收集各单位资料,推进创建进程。
二是制度要建立。要充分发挥党委在中医药工作中的核心领导作用,将中医药工作纳入本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政府议事日程。要建立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下发建设文件,通过联席会议制度建立,重点解决全县在中医药发展过程及示范县工作创建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堵点问题,具体执行过程建议与医管委会议同步进行。
三是投入要保障。创建标准对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单位相关指标进行了明确,要求对县域三级医疗机构建设及设施设备加大投入。其中县级中医医院电子病历达4级水平(预计400万元),加强乡镇中医馆服务内涵建设、接入中医健康信息平台(预计每家5万元,共计120万元),至少有1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设置“中医阁”(经测算计划设立38家,预计每家5万元,共计190万元),组织开展中医药继续教育和师承教育(预计20万元),妇幼保健机构等非中医类医疗机构设置中医临床科室、中药房、煎药室(预计10万元)以及创建办公室日常会议、宣传经费(10万元)等方面需要政府予以资金支持,合计预计750万元。
四是责任要落实。创建工作涉及县政府及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健康管理等多部门参与,应明确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创建责任,将创建工作提上重要日常工作中去,形成全县上下共同创建的氛围。
我们相信,通过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的创建,可进一步推动金寨县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优化基层中医药诊疗服务占比、满足群众对中医药服务需求、提升群众对传统中医药认可度,从而进一步打响金寨县“西山药库”品牌,推动中医药事业传承创新发展。
金寨县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
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管理办法和建设标准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发〔2022〕1号)要求,为深入推进全县中医药事业发展,加快推进我县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工作,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发展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新时期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结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突出抓好基层中医药工作,充分发挥传统中医学在防病治病中的作用,推动全县中医药事业传承创新发展。
二、工作目标
根据省市最新发展中医药事业的要求,结合本县实际,进一步强化全县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完善中医药服务网络,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高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基本医疗、公共卫生服务、疫情防控中的作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中医药服务需求。
三、职责分工
(一)将中医药工作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发改委)
(二)建立县级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协调解决本县中医药发展的相关事宜,统筹推进本县中医药事业发展,建立本县中医药工作跨部门协调机制,完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做好中医药发展规划、标准制定、质量管理等工作,将本县基层中医药服务打造成网络健全、设施设备完善、人员配备合理、管理规范、中医药防治康养融合发展的完整体系。(县卫健委、县政府办)
(三)完善创建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的创建方案,要组织健全,成员单位分工明确、职责落实。基层中医药工作年度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有总结。(县卫健委、县中药产业发展中心)
(四)畅通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建议和投诉平台,认真核实和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群众对中医药服务满意率≥90%。(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县卫健委)
(五)设置中医药管理职能部门。(县委编办)
(六)制定支持引进和培养本县中医药中、高端人才的政策。执行放宽长期服务基层的中医医师职称晋升条件的有关政策。建立本县高年资中医师带徒制度,与职称评审、评优评先等挂钩。完善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和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薪酬制度。鼓励退休中医师到基层服务和多地点执业。(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卫健委)
(七)提高财政支持力度,设立中医药财政专项,保障本县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建立持续稳定的中医药发展多元投入机制。建立本县域基层中医药工作投入机制。(县财政局)
(八)加大中医药宣传推广力度,将《中国公民中医养生保健素养》、《健康教育中医药基本内容》和中医药科普知识作为健康教育重要内容加以推广。加大本县域新闻媒体对中医药宣传力度,加强和规范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传播,营造本县域内城乡居民知中医、信中医、用中医、爱中医的社会氛围。(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县卫健委)
(九)加大对中医药发展投资力度,保障本县域内中医医疗机构的立项、建设和政府投入,改善县级中医医院办院条件,扩大优质服务供给。切实保障区域公立中医类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科室建设的投入责任落实,促进基层机构“中医馆”的建设。积极开展对县域内村卫生室的建设及设施设备的投入。(县财政局、县卫健委)
(十)根据本县的医疗服务规划,保障本县域中医诊疗中心和公立中医医疗机构用地的规划、审批。(县发改委)
(十一)将中医药科技发展纳入本县科技发展的总体规划。制定支持促进本县中医药科技发展的政策措施和科研规划。积极组织申报市级及以上中医药科研项目,组织本县中医药科研项目,促进本县中医药科技发展。建立科技主管部门与中医药主管部门协同联动的管理机制。(县科商经信局、县卫健委)
(十二)贯彻落实中医药医疗保障相关政策。根据基层医疗机构需求,将本县域内具有显著疗效和成本优势的中医药服务项目,向地市和省级医保部门上报申请批准。定期调研,将体现具有中医药临床价值的服务项目,向有关部门提出价格调整的合理化建议。(县医保局)
(十三)推进中医药科普教育,丰富中医药文化教育内容和活动形式,组织本县中医药文化进校园工作。把中医药文化纳入中华传统文化课程。促进青少年了解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促进身心健康。(县教育局、县卫健委)
(十四)支持本县中医药信息化建设,改善各级机构信息化基础条件。推进基层中医药信息建设,加快本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信息规范化进程。(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县卫健委)
(十五)支持本县域院内中药制剂发展,制定推广使用标准,并进行质量监管。支持有条件的乡镇和村开展自采、自种、自用中药材,并制定相关标准进行规范的质量管理。(县卫健委、县中药产业发展中心、县市场监管局)
(十六)建立全县统一煎制、统一配送的智慧中药房。(县医保局)
(十七)组织开展本县中医药文化旅游项目,促进本县域中医药专业机构、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药材种植基地等与中医药文化健康产业融合发展。(县文旅局、县中药产业发展中心、县卫健委)
(十八)加强中药保护和发展,鼓励有条件的乡镇、村开展中药材基地建设,生态化、规范化种植与当地相适应的中药材,深入实施中药材产业乡村振兴行动。把中医药事业、产业发展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县乡村振兴局、县中药产业发展中心)
(十九)组织本县域内各乡镇、村及社区开展传统健身活动。大力普及和推广太极拳、八段锦等养生保健方法。(县文旅体育局、县卫健委、各乡镇)
(二十)坚持中西医并重,组织落实本县各项中医药工作。制定本县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落实中医药相关政策,吸纳中医药主管部门意见,逐步实现基层中医药服务机构建设、人员配备、服务能力提升等高质量发展的目标。(县卫健委、县中药产业发展中心)
(二十一)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健全,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和注册护士数、每千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医护比、中医药人员占比等指标符合所在地区域卫生规划要求。达到城乡每万名居民有0.6-0.8名合格的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县人社局、县卫健委)
(二十二)在医养结合、社区康复、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等服务中融入中医药方法。(县民政局、县卫健委)
(二十三)其他中医药服务、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监督考核及能力提升、群众中医药服务满意率和知晓率提升等相关工作(县卫健委)
四、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筹备阶段(2022年5月)。对照《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管理办法和建设标准》,对我县基层中医药工作进行总结和自评,查找差距,提出整改方案,成立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组和办公室,对照创建标准,下发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落实分工。召开金寨县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工作动员会议,部署创建工作,明确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工作的目标、步骤及保障措施,把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工作列入县、乡(镇)两级政府工作目标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二)实施阶段(2022年6月—2022年9月)。进一步加强对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活动的领导,创建领导组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政策落实,整理装订资料于9月20日前报县卫健委创建办公室。同时加强对创建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督促,对照评审标准完成各项任务。
(三)省级评估验收阶段(2022年10月—2022年12月)。结合我县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工作的实际,查找问题,针对存在问题研究整改措施后向上级中医药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迎接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对我县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的验收。
(四)整改提升阶段(2023年1月—2024年9月)。持续整理汇总年度资料,同时针对省级评估验收中发现的问题与薄弱环节,提出有效的整改方案,进行整改完善。县创建领导组及专家对照评估验收标准和整改方案,进行检查指导,确保各项指标达到创建要求。同时,常态化开展中医药相关工作,迎接“国检”抽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乡镇、县直有关单位要切实提高对全县创建中医药工作示范县的认识,将全县中医药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全县中医药事业发展。
(二)统筹协调,合力推进。各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要相互协作,共同推进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工作。卫生健康部门作为创建工作的主要实施部门,要对中医药工作实行统一规划,经常性开展督促、指导;县直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认真落实各项保障措施。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利用各种形式,进一步加大对中医药工作的宣传力度,认真宣传国家、省、市有关中医药的方针政策,紧紧围绕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这一主题,广泛宣传我县出台的一系列中医药改革与发展政策。在各级医疗机构建立中医药工作宣传阵地,积极普及中医药知识,向人民群众广泛宣传中医药文化的内涵,宣传中医药防病治病的理念、知识和作用,提高人民群众利用中医药进行防病治病、自我保健的意识和能力。
附件: 1.金寨县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领导组
2.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现场评审抽查评分责任划分表(2022版)
附件1:
金寨县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领导组
组 长:张 涧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汪洪涛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朱 煜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朱景江 县委办副主任、县委保密委专职副主任
王观全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夏志奎 县委编办主任
张英国 县政府办副主任
黄劲松 县乡村振兴局党组书记、局长
陈贤禄 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蔡云华 县行政审批局(数据资源管理局)党组书记、主任
杨林涵 县发改委党组书记、主任
王同明 县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
李龙佳 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李 杰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主任
洪 潮 县文旅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王成东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汪光毅 县科商经信局党组书记、局长
熊 涛 县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
杜继甫 县中药(西山药库)产业发展中心党组书记、主任
汪 波 县融媒体中心党组书记、主任
李 锋 县卫健委党组书记、主任
领导组下设创建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健委, 李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孙大国、林海涛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抽调三人具体负责创建办公室工作。
202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