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金寨县2022年紧密型医共体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对 2022年度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运行情况进行了考核,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牵头医院
县人民医院总得分72.86分,县中医医院总得分76.3分。
(二)成员单位
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古碑镇分院97.11分、花石乡分院88.55分、铁冲乡分院88.02分、梅山镇分院86.48分、双河镇分院83.97分、槐树湾乡分院83.79分、全军乡分院82.69分、梅山社区分院80.51分、麻埠镇分院80.25分、白塔畈镇分院79.95分、桃岭乡分院62.42分。
县中医医院医共体:斑竹园镇分院100.09分、汤家汇镇分院94.19分、吴家店镇分院92.37分、沙河乡分院91.68分、关庙乡分院91.44分、流波䃥镇分院89.06分、南溪镇分院87.02分、果子园乡分院85.61分、燕子河镇分院83.25分、长岭乡分院82.46分、天堂寨镇分院80.56分、青山镇分院79.32分、油坊店乡分院77.57分 。
(三)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
各乡镇卫生院(梅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考核第一名的村卫生室:梅山镇马店村卫生室、梅山镇新河社区卫生服务站、古碑镇黄集村卫生室、槐树湾乡码头村卫生站、花石乡茶棚村卫生室、白塔畈镇光慈村东楼卫生站、麻埠镇齐山村卫生室、双河镇河东村卫生室、桃岭乡牌坊村卫生室、铁冲乡李桥村卫生室、全军乡何家湾村卫生室;斑竹园镇沙堰村卫生室、吴家店镇竹根河村卫生室、果子园乡姚冲村卫生室、沙河乡楼房村卫生室、关庙乡胭脂村卫生室、燕子河镇杨树村卫生室、天堂寨镇前畈村卫生室、长岭乡长春村卫生室、南溪镇曹畈村南塘卫生站、汤家汇镇上畈村卫生室、青山镇尧塘村卫生室、油坊店乡黄良村卫生室、流波䃥镇黄畈村沿河卫生站。 。
二、考核具体情况(牵头医院)
1、医共体运行指标(52分)。
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得29.45分,县中医医院医共体得31.83分。
(1)总住院率(不含意外伤害、生育)15分。评分区间11-14%,低于或等于11%得满分,高于或等于14不得分。
县人民医院医共体总住院率为13.88%(39968/287940),得0.6分;县中医医院医共体总住院率为14.12%(38989/276088),得0分。
(2)县内住院率(含意外伤害、生育)15分,评分区间73%-83%,高于或等于83%得满分,低于或等于73%不得分。
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县内住院率为79.25%(34715/43805),得9.37分;县中医医院医共体县内住院率为79.55%(33690/43349),得9.83分。
(2)市外省内住院率10分,评分区间5%-10%,高于或等于10%不得分,低于或等于5%得满分分。
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市外省内住院率为8.59%(3761/43805),得2.83分;县中医医院医共体市外省内住院率为7.92%(3355/43349),得4.16分。
(4)基层医疗机构出院人次占比12分,评分区间为15-35%,高于或等于35%得满分,低于或等于15%不得分。计算县人民医院指标时剔除梅山镇基数。
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基层医疗机构出院人次占比为30.8%(9163/29751),得9.48分;县中医医院医共体基层医疗机构出院人次占比为35.09%(14860/42349),得12分。
2、医保运行考核指标(42分)。
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得42分,县中医医院医共体得39.526分。
(1)医保基金县域内支出率(不含药店)(10 分)。评分区 间:60-70%。高于或等于 70%得满分,低于或等于 60%不得分。
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医保基金县域内支出率为71.66%【15242/21271】,得10分;县中医医院医共体医保基金县域内支出率为68.83%【13368/19421】,得8.83分。
(2)县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保基金(含门诊和住院) 占比(10 分)。评分区间:10-15%,高于或等于 15%得满分,低 于或等于 10%不得分。计算县人民医院指标时剔除梅山镇基数。
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保基金率为16.71%【2345/14036】,得10分;县中医医院医共体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保基金为18.89%【3668/19421】,得10分。
(3)恶性肿瘤、精神疾病和透析患者县内就诊率(含住院和门诊)(10 分)。评分区 间:75-85%。高于或等于 85%得满分,低于或等于 75%不得分。
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大病县内就诊率为90.61%【47030/51904】,得10分;县中医医院医共体大病县内就诊率为84.99%【39883/46927】,得9.99分。
(4)牵头医院医疗收入结构12分。牵头医院药占比3分,评分区间20-30%,低于或等于20%得满分,高于或等于30%不得分;耗占比3分,评分区间20-25%,低于或等于20%得满分,高于或等于25%不得分;医疗服务收入占比3分,评分区间为30-35%,高于或等于35%得满分,低于或等于30%不得分;检查检验收入占医疗收入比例3分,评分区间为25-30%,低于或等于25%得满分,高于或等30%不得分。
县人民医院药占比19.07%(4851.03/25440.92),得3分;耗占比13.06%(33237.52/25440.927),得3分;医疗服务收入占比43.61%(11095.54/25440.92),得3分;检查检验收入占比24.25%(6170.6/25440.92),得3分。县中医医院药占比24.32%(5411.22/22250.82),得1.704分;耗占比9.41%(2094.7/22250.82),得3分;医疗服务收入占比42.97%(9560.15/22250.82),得3分;检查检验收入占比23.3%(5184.75/22250.82),得3分。
3、卫生信息化3分。县人民医院得2.58分,县中医医院得2.79分。
4、优质医疗下沉3分。县人民医院得3分,县中医医院得3分。
5、加减分。
(1)基金结余加分,有结余加3分,结余率等于或超过5%另加2分,计算县人民医院基金支出指标时剔除梅山镇无一级医院多支部分。
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医保基金结余率为4.67%【(556+414)/20,748.82】,加3分。县中医医院医共体医保基金结余率为7.12%(1417/19,894.78),加5分。
(2)金寨县深化医改工作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受到省政府督查激励表彰,应加2分。县人民医院加2分,因考核办法规定加分最高5分,医保结余已加5分,县中医医院本项不再加分。
(3)违反医保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欺诈骗保行为被省、市、县通报的,每次分别扣3分、3分、1分。《关于金寨县人民医院医保违法违规行为处理意见的通知》(金医保函〔2023〕26 号)和《关于金寨县 2022 年医保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检查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金医保函〔2022〕170 号文件精神,县人民医院医共体扣2分。《关于金寨县中医医院医保违法违规行为处理意见的通知》(金医保函〔2023〕27号)和《关于金寨县 2022 年医保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检查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金医保函〔2022〕171 号文件精神,县中医医院医共体扣2分。
三、结果运用
(一)牵头医院
1、对考核结果位列第一名的县中医医院由县医管委予以通报表彰(总住院率超过12%,“一票否决”)。
2、2022年受省政府深化医改真抓实干督查激励,且两家医共体医保基金有结余。根据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年薪管理办法(金医管委[2022]8号文件)规定,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主要负责人年薪制考核“一票晋优”,绩效年薪系数确定为0.7。
3、对牵头医院的考核得分作为兑现2023年全体职工每月绩效奖励的依据。具体是:得分在70-80的,兑现比例为90%。县人民医院得分为72.86分,2023年全体职工每月绩效奖励兑现比例为90%;县中医医院得76.3分,2023年全体职工每月绩效奖励兑现比例为90%。牵头医院要严格执行,将压力传导到全院职工,形成“千斤担子大家挑、人人肩上有指标”的氛围。
(二)成员单位
1、年度考核成绩纳入2022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目标管理责任制绩效考核。年度考核成绩同时作为医共体内项目建设和资金分配、奖励性绩效工资结余资金统筹使用的主要依据。
2、对综合考核获得前三名的成员单位,由牵头医院授予“2022年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先进单位”称号并颁发奖牌,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1万元的奖励。
(三)村卫生室(站)
对各成员单位综合考核第一名的村卫生室(社区服务站),由牵头医院授予“2022年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先进单位”称号并颁发奖牌,由各成员单位给予获奖村卫生室(站)每名村医各3000元的奖励。
(四)医保结余资金
根据县财政局县医保局县审计局县卫健委印发的《金寨县紧密型医共体医保包干基金“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管理办法(试行)》(金财社〔2022〕203号),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和县中医医院医共体包干医保基金结余及超支按6:3:1或4:5:1进行分配和分担。县财政分担的大病患者单笔统筹基金支出10万元及以上的部分主要用于补充乡镇、村分担超支部分,补充后的结余部分和梅山镇无一级医院财政补贴部分全部用于特殊病种补助和外请专家会诊等惠民政策,不得二次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