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安徽金寨经济开发区(金寨现代产业园区)管委、县直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全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经研究,现将《金寨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实施方案》 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金寨县精神卫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6月9日
金寨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和服务管理工作,促进全县精神卫生事业发展,全力维护社会大局安全、和谐、稳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治疗工作规范(2018版)》《关于印发六安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确保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底数清、情况明,保障患者用药、住院救治等基本医疗服务,对所有易肇事肇祸患者做到“应收尽收、应治尽治、应管尽管”,最大限度减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脱管、漏管现象和肇事肇祸案(事)件的发生。
二、工作目标
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救治救助与服务管理体系,完善政法、公安、司法、民政、财政、卫健、医保、残联等部门间协调联动机制,实现在册管理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得到有效救治。完善精神障碍患者救助保障制度,有效整合救助资源,为全县困难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提供门诊和住院医疗、服药保障,切实减轻患者及其家属的经济负担,提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医疗保障水平。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以政法、公安、卫健、财政、民政、教育、人社、司法、医保、残联等部门组成的精神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健全部门协调和信息沟通机制,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部门协调例会,研究制定精神卫生政策和相关制度,统筹解决综合管理、救治救助、信息共享、机构运行、人才培养、组织保障等问题,负责组织开展精神卫生工作督导与指导。各乡镇政府要建立以平安办、卫生院、派出所、民政办、司法所、残联等单位组成的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负责辖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随访管理与救治救助,管理小组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例会,通报部门工作情况,加强患者信息交换,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各村(社区)建立以网格员、基层医疗机构精防人员、派出所民警、民政干事、残疾人专职委员、志愿者、患者家属等组成的患者关爱帮扶小组,关爱帮扶小组各成员之间要加强协作,及时保持沟通,共同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日常筛查、信息登记、随访管理,解决患者治疗、康复和生活中的困难。(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卫健委、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司法局、县医保局、县残联、各乡镇政府)
(二)完善医保支付政策。调整完善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政策,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住院治疗实行“按床日”付费,在充分参照临床路径、近两年次均住院医药费用及上涨幅度、患者用药情况、基金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制定各级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按床日”付费标准。优化六类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慢性病证办理流程,对市精神卫生中心筛查评估的患者全部纳入慢性病管理,享受慢性病患者医保门诊报销政策。对符合医疗救助对象条件的按规定落实救助政策,全部纳入医疗保障范围。(责任单位:县医保局、县卫健委)
(三)完善救治救助兜底保障。按照“保基本、兜底线”的原则,建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医保报销、民政救助、财政兜底”的救治经费保障机制。民政部门及时将符合低保条件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纳入低保范围,按标准发放低保补助。对不符合低保条件但确有困难的患者,通过临时救助等措施帮助其解决生活困难。对易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在享受各类救助政策后,仍需患者个人支付在规定范围内的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以及“国家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系统”患者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由县财政列入财政预算,每年预算200万元给予兜底保障,实行滚存使用。县内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县财政依据患者住院诊疗信息按规定程序拨付兜底资金,确保患者不因经济原因影响及时有效治疗。(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卫健委、县医保局、县残联、各乡镇政府)
(四)推动补助政策落实。民政部门会同政法、公安、财政、卫健、残联等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以奖代补”相关政策,合理确定奖补对象,将危险性评估 3 级及以上和有肇事肇祸风险隐患的患者监护人纳入监护补贴范围,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200 元的标准落实奖补资金,实施有奖监护。家庭无监护能力的,由村(社区)或单位落实监护人。监护补助按月发放,对不能落实监护责任,患者有肇事肇祸行为的,适时终止发放监护补贴并视情予以追缴,更好发挥资金效益。残联部门负责将录入国家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系统的患者全部纳入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发放范围;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精神残疾人发放药费补助,对住院治疗的困难重度精神残疾人实施医疗补贴;对具有肇事肇祸倾向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优先救助。(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残联、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卫健委、各乡镇政府)
(五)建立“早发现”机制。各乡镇要建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摸排机制,强化属地疑似患者摸排与报告责任。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机制作用,通过走访、排查等多渠道及时发现报告疑似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加强流浪乞讨人员中疑似患者摸排救治,准确掌握辖区患者底数和现实情况,县卫健、公安等部门每半年反馈新增疑似患者信息到各辖区乡镇核实管理,确保早发现、早管理、早处置。关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加强在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加大在校学生日常心理健康关注力度,针对有可能存在严重心理障碍、心理危机的学生,联系县精神卫生机构组织专业人员到学校进行评估。对评估异常的学生,由县精神卫生机构组织建档并持续追踪干预。进一步加强教师、辅导员等从事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人员培训,使其充分了解抑郁、失眠、焦虑等各种常见的心理健康问题。(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教育局、县卫健委、县民政局、各乡镇政府)
(六)落实分类管控与救治措施。各乡镇、村(社区)和公安、民政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加强疑似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和流浪乞讨疑似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排查、筛查,及时将信息通报至卫健部门进行诊断评估,协助患者家属将其送至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进行诊断和救治。精神卫生机构诊断评估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卫健部门要及时录入国家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系统,3级及以上患者信息及时反馈至公安部门入库列管,落实公安干警定期随访。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要及时将新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既往患者出入院诊疗信息及时报告县卫健部门,卫健部门及时将信息向政法、公安、民政、残联等部门通报,做好信息沟通和共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所有登记在册的居家患者,病情稳定患者每3个月随访1次;病情基本稳定患者每月随访1次;病情不稳定患者,至少每2周随访1次。对失访患者,及时将信息通报辖区派出所及村(社区)两委,并全力协助查找;对病情不稳定的,按规定转诊并收治住院治疗。加强居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药管理,督促监护人引导患者规律服药,提高服药依从性;无监护和弱监护的患者,由属地村(社区)关爱帮扶小组做好患者日常管理。(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卫健委)
(七)提升医疗救治与服务能力。按照“应收尽收、应治尽治、应管尽管”的要求,不断加强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建设,切实满足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需求。加强县疾控中心精神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健全精神卫生人才引进与培养机制,确保具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与指导能力。实施县级医疗机构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项目,确保满足辖区内精神卫生医疗救治工作需求。适当提高精神科医师绩效工资水平,调动精神科医务人员积极性。统筹辖区精神卫生资源,建立结对帮扶工作机制,确保每个乡镇(社区)均有精神科执业医师提供技术指导。(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县人社局、各乡镇政府)
(八)规范面访及评估。各乡镇要建立患者定期面访和危险性评估机制。辖区内所有患者每半年至少面访一次,面访需严格做到见人见面,现场了解患者精神症状、服药依从性、躯体情况、危险行为、病情等情况。对发现病情有波动的患者即时面访,并安排精神科医师给予技术指导。对于不同意接受社区管理或无正当理由半年以上未接受面访的患者,精防人员应当报告关爱帮扶小组,加强社区关注和监护。强化危险性评估工作的组织和保障,建立政法、公安、民政、卫健、残联等多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的评估小组,定期梳理超过半年及以上未评估患者名单,采取集中评估和日常评估相结合的方式,由村(社区)协助监护人逐人送往指定地点集中评估鉴定,对无法参加集中评估的患者逐一组织上门评估鉴定。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卫健部门要及时将患者危险性评估结果通报属地综合管理小组,各乡镇、村(社区)逐人建档造册,强化患者监护管理。(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政委法委、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卫健委、县残联)
(九)关注特殊群体。重点关注被列为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等特殊群体患者的救治救助,司法行政部门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属地乡镇党委政府,为有法律援助需求且符合条件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县卫健委、县公安局、各乡镇政府)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严重精神障碍是重大公共卫生问题和突出的社会问题,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各乡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认真梳理在综合协调、患者筛查与随访治疗、患者监测预警与服务管理、监护责任落实、患者救治救助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短板和突出问题,科学制定工作方案,确保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二)明确职责,加强协调。各乡镇要建立由政法、公安、民政、财政、卫健、医保、残联等部门组成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与管控工作协调机制,严格落实严重精神 障碍患者排查、管控、救治救助工作,协调解决精神卫生工作推进中的问题。加强部门间协同配合,实现患者“应治尽治、应管尽管、应收尽收、应助尽助”,切实维护患者合法权益。
(三)强化督导,抓好落实。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和服务管理工作纳入平安建设等工作考核。对因工作机制不健全、保障不到位、监管不落实、救治救助不及时导致发生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的地方和单位,将严肃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