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1341426003240712W/202403-00047 信息分类: 卫生、体育
内容分类: 随机抽查清单及计划 发文日期: 2024-03-29 15:32:17
发布机构: 金寨县卫健委 生成日期: 2024-03-29 15:32:17
来源单位: 金寨县卫健委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关于印发金寨县市场监管领域2024年度“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含卫健系统)
文  号: 词:

关于印发金寨县市场监管领域2024年度“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含卫健系统)

2024-03-29 15:32 来源:金寨县卫健委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县直有关单位

为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避免多头重复检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市商改办《关于印发六安市市场监管领域2024年度“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的要求,县商改办制定了《金寨县市场监管领域2024年度“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现印发给你们,同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强化思想认识。市商改办将2024“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抽查工作纳入对各县区为企优环境季度分析评议内容,并适时进行提示通报。县直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强化思想认识,认真组织实施,确定专人负责;对联合抽查中涉及政策、业务方面的重要内容,有针对性地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执法人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要强化责任担当,以更加有力的工作举措、更加严明的纪律作风,确保履职到位。

二、压实责任,强化组织实施。2024年度“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抽查计划,由省、市直有关单位统筹制定,统一组织发起任务,各县区政府原则上不再另行制定,县直有关单位通过事中事后综合监管系统接收省、市局派发的抽查任务后,要及时匹配执法人员,牵头部门要与参与部门做好配合,各检查部门在实地检查企业时需提前告知企业此次检查为“一业一查”联合抽查,需要企业提供的证照、财务资料等,要一次性告知检查对象提前准备。同时加大抽查问题发现率,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加大惩处力度产生的行政处罚信息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录入监管平台,记于相应监管对象名下。抽查任务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录入监管平台,按时高质量完成抽查任务。

三、健全工作机制,完善配套举措。县直有关单位要以常态化部门联合抽查为契机,建立健全与行业监管相配套的议事会商、情况通报、案件移送等联合工作机制,优化整合监管资源,统筹制定监管政策,督促落实监管责任,推动共享监管信息。要加强风险隐患联合监测和问题线索联合处置,推进风险隐患动态监测、科学评估、精准预警和及时处置,既要做到应查必查、有效处置,又要防止多头检查、重复处罚。要积极探索符合行业监管需要的信用监管模式,加快建立完善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机制,全面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持续提升监管的精准性、有效性。要积极推行综合监管“一业一册”告知制度,对照部门联合抽查事项制定合规经营指南,一次性告知经营主体合规经营要求,稳定经营主体监管预期。要加强行政审批、日常监管与综合执法衔接,推动放管结合、审管衔接,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

四、强化问效,加强考核调度。县商改办将适时通报县直各单位抽查计划完成情况,以县直各单位上传并公示抽查结果的数据为准,所有数据将通过安徽省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调取。

县直各单位618日和1018日前,分别将阶段性和2024年度“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抽查工作开展情况报送至县商改办。



附件:1.金寨县市场监管领域2024年度“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抽查省局统一组织发起的工作计划表(省抽县查)

2.金寨县市场监管领域2024年度“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抽查市局统一组织发起的工作计划表(市抽县查)

 

 

2024328日   


附件1:

金寨县市场监管领域2024年度“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抽查省局统一组织发起的工作计划表(省抽县查)

序号

联合抽查

任务名称

牵头发起部门

(抽查事项)

参与部门

(抽查事项)

监管对象类型

抽查

基数

抽查比例

信用风险分类监管要求

抽查目标数

任务新建时间

检查

时间

抽查任务发起方式

1

2024年度全省工程咨询单位部门联合抽查

发展改革部门

工程咨询单位备案信息一致性及其他情况抽查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工程咨询单位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情况抽查

企业

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的安徽省工程咨询单位

5%比例抽查

根据企业信用分类结果,对ABCD类企业递加比例抽取。

按照实际情况确定

2024年5月份

2024年5月至9月

省直牵头部门统一组织发起(需我县落实或配合)

2

2024年度全省外商投资企业年报公示信息部门联合抽查

市场监管部门

登记事项检查;公示信息检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劳动用工管理情况检查;劳务派遣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企业年报公示信息检查。

商务部门

外商投资企业年报公示信息检查

 

企业

全省外商投资企业3800余户

总体抽查比例为3%

根据企业信用分类结果,对ABCD类企业递加比例抽取。

按照实际情况确定

2024年5月份

2024年5月至9月

省直牵头部门统一组织发起(需我县落实或配合)

3

2024年度投资类企业部门联合抽查

市场监管部门

登记事项检查;公示信息检查;广告发布行为的检查。

 

地方金融监管部门

各类投资公司未经批准或备案,从事融资性担保、小额贷款、典当、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地方金融组织经营活动的行为。

税务部门

履行纳税义务、扣缴税款义务及其他税法遵从情况的检查。)

企业

全省名称中含“投资”关键字的存续企业约1.2万户

总体抽查比例1.5%

根据企业信用分类结果,对ABCD类企业递加比例抽取。

按照实际情况确定

2024年5月份

2024年5月至9月

省直牵头部门统一组织发起(需我县落实或配合)

4

2024年度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生产企业省级部门联合抽查

生态环境部门

新生产机动车 、非道路移动机械及发动机达标排放和依法公布有关信息的情况。

市场监管部门

登记事项检查;公示信息检查;特种设备生产单位监督检查。

企业

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生产企业

根据实际确定抽查比例

根据企业信用分类结果,对ABCD类企业递加比例抽取。

9

2024年5月份

2024年5月至9月

省直牵头部门统一组织发起(需我县落实或配合)

5

2024年度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销售企业省级部门联合检查

生态环境部门

销售新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状况监督检查。

 

商务部门

依据《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对汽车销售行为、汽车销售市场秩序进行监督检查。

市场监管部门

机动车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情况检查;合同违法行为的检查。

企业

新机动车销售企业

按照不超过5%比例抽取

根据企业信用分类结果,对ABCD类企业递加比例抽取。

按照实际情况确定

2024年5月份

2024年5月至9月

省直牵头部门统一组织发起(需我县落实或配合)

6

2024年度网约车平台公司线上服务能力部门联合抽查

 

交通运输管理部门

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配合依法查询、调取相关数据信息能力及履行情况,数据库接入监管平台情况

通信管理部门

网约车平台网络应用、服务器设置等相关信息检查;从业人员相关证明材料,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等保报告、备案证明、网络与信息安全测评报告以及网络信息安全管理、技术手段建设等相关材料检查。

公安部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检查

人民银行
支付结算业务合规性情况

省网信管理部门

网上内容处置能力情况

企业

注册在我省、取得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的网约车平台公司

抽查比例不超过15%

根据企业信用分类结果,对ABCD类企业递加比例抽取。

按照实际情况确定

2024年5月份

2024年5月至9月

省直牵头部门统一组织发起(需我县落实或配合)

7

2024年度肥料生产经营部门联合抽查

农业农村部门

有机肥料产品质量检查;登记产品标签标识检查。

市场监管部门

价格行为检查;广告发布行为的检查;商标(含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使用行为的检查。

企业

省内登记的有机肥料生产企业约28

100%

根据企业信用分类结果,对ABCD类企业递加比例抽取。

28

2024年5月份

2024年5月至9月

省直牵头部门统一组织发起(需我县落实或配合)

8

2024年度饲料、饲料添加剂部门联合抽查

农业农村部门

生产许可条件的检查;生产记录和检验记录的检查;产品标签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

市场监管部门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督专项抽查;商标(含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使用行为的检查。

企业

全省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474

按照3%比例随机抽取。

根据企业信用分类结果,对ABCD类企业递加比例抽取。

按照实际情况确定

2024年5月份

2024年5月至9月

省直牵头部门统一组织发起(需我县落实或配合)

9

2024年度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部门联合抽查

农业农村部门

企业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许可证;生产经营档案检查;标识检查等。

市场监管部门

登记事项检查;公示信息检查。

企业

转基因加工企业73家

按照40%比例抽取。

根据企业信用分类结果,对ABCD类企业递加比例抽取。

按照实际情况确定

2024年5月份

2024年5月至9月

省直牵头部门统一组织发起(需我县落实或配合)

10

2024年度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监督检查

农业农村部门

人工繁育和经营利用资质检查;人工繁育和经营利用物种情况检查;物种系谱、人工繁育和经营利用档案检查;人工繁育、经营利用许可证有效期和年度审验情况检查;人工繁育场所、设施和技术检查;水生野生动物标识使用情况检查。

市场监管部门

为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提供交易服务的检查

企业

持有人工繁育、经营利用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许可,申报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标识的单位277

 

6%比例随机抽取

根据企业信用分类结果,对ABCD类企业递加比例抽取。

按照实际情况确定

2024年5月份

2024年5月至9月

省直牵头部门统一组织发起(需我县落实或配合)

11

2024年度兽药质量部门联合抽查

农业农村部门

企业是否符合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

市场监管部门

价格行为检查;广告发布行为的检查;商标(含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使用行为的检查。

企业

全省兽药生产企业45

按照20%比例抽查

根据企业信用分类结果,对ABCD类企业递加比例抽取。

按照实际情况确定

2024年5月份

2024年5月至9月

省直牵头部门统一组织发起(需我县落实或配合)

12

2024年度农药生产部门联合抽查

农业农村部门

原材料有关许可证明文件,生产工艺流程,生产记录等情况

市场监管部门

价格行为检查;广告发布行为的检查;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督专项抽查;商标(含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使用行为的检查。

企业

全省农药生产企业96

按照6%比例抽查

根据企业信用分类结果,对ABCD类企业递加比例抽取。

按照实际情况确定

2024年5月份

2024年5月至9月

省直牵头部门统一组织发起(需我县落实或配合)

13

2024年度全省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部门联合抽查

文化和旅游部门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取得许可证及经营情况的检查。

公安部门

信息网络及治安安全检查;网络安全保护技术措施检查。

市场监管部门

登记事项;公示信息情况检查。

消防救援机构

消防安全情况检查

 

企业

全省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约2600家

10%比例随机抽取。

根据企业信用分类结果,对ABCD类企业递加比例抽取。

260家

2024年5月份

2024年5月至9月

省直牵头部门统一组织发起(需我县落实或配合)

14

2024年度全省旅行社及通过网络经营旅行社业务部门联合抽查

文化和旅游部门

旅行社取得许可证情况的检查;旅行社经营情况的检查;通过网络经营旅行社业务抽查;发布旅游经营信息网站抽查。

交通运输部门

旅行社租(使)用的旅游包车资质和驾驶员从业资质检查;旅行社使用的旅游包车客运标志牌检查。

市场监管部门

登记事项;公示信息情况检查;价格行为检查。

 

企业

全省旅行社及其分支机构、通过网络经营旅行社业务的企业及平台、发布旅游经营信息的网站约2000家

按照10%比例随机抽取

根据企业信用分类结果,对ABCD类企业递加比例抽取。

200

2024年5月份

2024年5月至9月

省直牵头部门统一组织发起(需我县落实或配合)

15

2024年度成品油经营企业经营行为部门联合抽查

商务部门

(对企业零售成品油经营资质开展检查;对企业购销、出入库、油品来源、销售去向、检验报告、检查记录等相关台账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开展检查;对企业岗位制度、操作规章、工作制度的建立情况开展检查。)

公安部门

(对企业反恐工作措施开展检查。)

生态环境部门

(对企业油气回收装置和其他涉及环境保护制度建设和实施情况开展检查。)交通运输部门

(对企业涉及成品油运输活动开展检查。)

应急管理部门

(对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资质、安全生产制度建设、设备设施等安全生产管理实施情况开展检查。)

市场监管部门

(对企业登记事项、油品质量、商标使用和经营行为开展检查)

 

企业

全省成品油批发、仓储、零售经营企业约5000家

总体抽查比例不超过1%。

根据企业信用分类结果,对ABCD类企业递加比例抽取。

按照实际情况确定

2024年5月份

2024年5月至9月

省直牵头部门统一组织发起(需我县落实或配合)

16

2024年度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部门联合抽查

商务部门

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情况检查。

公安部门

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向所在地县公安机关备案情况检查;再生资源回收活动治安管理情况检查。

生态环境部门

(再生资源回收过程中环境污染的防治情况检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符合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检查。)

市场监管部门

(对登记事项、公示信息进行监管。)

企业

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

根据实际合理确定抽查比例

根据企业信用分类结果,对ABCD类企业递加比例抽取。

按照实际情况确定

2024年5月份

2024年5月至9月

省直牵头部门统一组织发起(需我县落实或配合)

17

2024年度全省城镇燃气生产质量安全部门联合抽查

燃气主管部门

燃气生产质量安全检查

市场监管部门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检查

气象部门

防雷安全检查

企业

全省城市(县城)供气企业

按照3%比例随机抽取

根据企业信用分类结果,对ABCD类企业递加比例抽取。

按照实际情况确定

2024年5月份

2024年5月至9月

省直牵头部门统一组织发起(需我县落实或配合)

18

2024年度重点稽查对象部门联合抽查

税务部门

履行纳税义务、扣缴税款义务及其他税法遵从情况的检查。

市场监管部门

登记事项检查;公示信息检查。

企业

列入税务随机抽查对象省级重点稽查对象且属于持续经营状态的企业约220户

抽查比例20%。

根据企业信用分类结果,对ABCD类企业递加比例抽取。

按照实际情况确定

2024年5月份

2024年5月至9月

省直牵头部门统一组织发起(需我县落实或配合)

19

2024年度出口商品生产企业部门联合检查

海关部门

企业海关备案基本信息情况检查;企业诚信情况检查;企业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有效性、生产加工过程是否符合我国及出口目的国或地区的法规标准检查。

市市场监管局

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登记事项检查;公示信息检查。

企业

全省出口备案食品生产企业共835家

12%比例抽取

根据企业信用分类结果,对ABCD类企业递加比例抽取。

按照实际情况确定

2024年5月份

2024年5月至9月

省直牵头部门统一组织发起(需我县落实或配合)

20

2024年度国家常规统计调查、部门统计调查、地方统计调查情况部门联合抽查

统计部门

依法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情况检查

市场监管部门

登记事项检查;公示信息检查。

企业

全省联网直报企业和投资项目单位。

按照实际情况确定

根据企业信用分类结果,对ABCD类企业递加比例抽取。

按照实际情况确定

2024年5月份

2024年5月至9月

省直牵头部门统一组织发起(需我县落实或配合)

21

2024年度典当行部门联合抽查

地方金融监管部门

经营业务检查;借贷款行为检查;当金利率和综合费用情况检查;资产管理情况的检查;收当业务的检查;绝当物处置业务的检查;注册资本金情况的检查;无证经营情况的检查。

市场监管部门

登记事项检查;公示信息检查;广告发布行为检查。

企业

全省存续典当公司约195家

按照100%比例抽取。

根据企业信用分类结果,对ABCD类企业递加比例抽取。

195

2024年5月份

2024年5月至9月

省直牵头部门统一组织发起(需我县落实或配合)

22

2024年度全省商业保理公司现场检查

地方金融监管部门

(经营行为检查;融资行为检查;经营风险检查;重大事项报告检查;外溢风险情况检查;持续经营情况检查。)

市场监管部门

(登记事项检查;公示信息检查;广告发布行为检查。)

企业

全省存续商业保理公司22家

按照100%比例抽取。

根据企业信用分类结果,对ABCD类企业递加比例抽取。

22

2024年5月份

2024年5月至9月

省直牵头部门统一组织发起(需我县落实或配合)

23

2024年度特殊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部门联合抽查

市场监管部门

食品生产监督检查;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监督检查;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监督检查;保健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卫生健康部门

(保健食品产品企业标准备案)

药品监管部门

药品监督检查

企业

保健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按照实际情况确定

根据企业信用分类结果,对ABCD类企业递加比例抽取。

按照实际情况确定

2024年5月份

2024年5月至9月

省直牵头部门统一组织发起(需我县落实或配合)

24

2024年度外卖送餐员权益维护部门联合抽查

市场监管部门

(压实企业合理管控外卖骑手在线工作时长落实情况;压实企业对外卖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配送环节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公安部门

压实企业对外卖送餐员的日常交通安全教育,引导督促使用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配送车辆。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压实企业在外卖送餐员劳动报酬、社会保险、职业技能培训等方面主体责任。

商务部门

优化公共服务;推动外卖送餐服务标准化建设;压实企业在外卖送餐员安全生产等方面主体责任。

企业

外卖餐饮平台及第三方配送合作单位

按照不低于25%的比例抽查

根据企业信用分类结果,对ABCD类企业递加比例抽取。

按照实际情况确定

2024年5月份

2024年5月至9月

省直牵头部门统一组织发起(需我县落实或配合)

 

 

 

 

 

 

 

 

 

 

 

附件2:

金寨县市场监管领域2024年度“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抽查市局统一组织发起的工作计划表(市抽县查)

序号

联合抽查

任务名称

牵头发起部门

(抽查事项)

参与部门

(抽查事项)

监管对象类型

抽查基数

抽查

比例

信用风险

分类监管

要求

抽查目标数

任务

新建

时间

检查

时间

抽查任务发起方式

1

六安市2024年度对校外培训机构的联合抽查

市教体局

培训内容、培训班次、招生对象、教师资质、培训行为检查面向中小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经营情况监督检查

 

市市场监管局

(对虚假广告的行政检查;对其他违法广告行为检查;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情况,明码标价情况及其他价格行为的检查

市消防救援支队

(消防安全情况检查)

市城管局

(对违法设置户外广告、店招标牌设施,违规张贴宣传品的检查)

 

企业/非企业分别抽取

40

50%

根据企业信用分类结果,对ABCD类企业递加比例抽取。

20

2024年4月份

2024年5月至9月

市教体局牵头统一组织发起(需我县落实或配合)

2

六安市2024年度对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单位的联合抽查

市教体局

(对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单位的监督检查)

市卫健委

(对公共场所的水质卫生监督执法检查)

企业

14

50%

根据企业信用分类结果,对ABCD类企业递加比例抽取。

7

2024年4月份

2024年5月至9月

市教体局牵头统一组织发起(需我县落实或配合)

3

六安市2024年度营利性民办学校联合抽查

市教体局

招生简章、办学行为、教育教学质量、财务资产状况以及实施学历教育的营利性民办学校执行电子学籍制度情况的检查;学校教育装备产品(含文体教育用品、教学仪器、校服等)的检查。

市市场监管局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登记事项检查;公示信息检查。

市卫健委

学校卫生监督执法检查。)

企业

23

50%

根据企业信用分类结果,对ABCD类企业递加比例抽取。

12

2024年4月份

2024年5月至9月

市教体局牵头统一组织发起(需我县落实或配合)

4

六安市2024年度对体育类非学科校外培训部门联合抽查

市教体局

培训内容、培训班次、招生对象、教师资质、培训行为检查。

市市场监管局

价格行为检查;广告发布行为检查;登记事项检查;公示信息检查。

市消防救援支队

消防安全情况检查

 

企业

体育类非学科校外教育培训机构

10%

根据企业信用分类结果,对ABCD类企业递加比例抽取。

按照实际情况确定

2024年4月份

2024年5月至9月

市教体局牵头统一组织发起(需我县落实或配合)

5

六安市2024年度对科技类非学科校外培训的联合抽查

市科技局

培训内容、培训班次、招生对象、教师资质、培训行为检查。

市市场监管局

价格行为检查;广告发布行为检查;登记事项检查;公示信息检查。

市消防救援支队

消防安全情况检查

 

企业

科技类非学科校外教育培训机构

50%

根据企业信用分类结果,对ABCD类企业递加比例抽取。

按照实际情况确定

2024年4月份

2024年5月至9月

市科技局牵头统一组织发起(需我县落实或配合)

6

六安市2024年度对食盐定点批发企业的联合抽查

 

市经信局

(对食盐定点批发企业的监管)

市市场监管局

(对食品质量安全的监管)

企业

5

60%

根据企业信用分类结果,对ABCD类企业递加比例抽取。

3

2024年4月份

2024年5月至9月

市经信局牵头统一组织发起(需我县落实或配合)

7

六安市2024年度对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的联合抽查

市经信局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稀土矿山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事项的检查;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非煤矿山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事项的检查;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非煤矿山新建、扩建、改建项目设计文件的监管事项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非煤矿山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管事项;非煤矿山生产能力的监管事项;非煤矿山几种明令禁止生产行为的监管事项(配合应急管理局事项);非煤矿山企业作业场所扬尘防治措施的监管事项;非煤矿山企业专用道路避开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采矿损坏耕地、山林、草原修复的监管事项(属于配合共同监管)

市自然资源局

(矿业权人勘查开采公示信息的检查;采矿权人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义务情况的监督检查。)

市应急管理局

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情况;企业安全生产有关制度建设、落实情况;企业相关人员及资质、工艺、设备设施、安全管理等情况。

市林业局

(建设项目临时占用林地检查;建设项目占用林地检查;林木采伐及更新检查。)

企业

47

30%

根据企业信用分类结果,对ABCD类企业递加比例抽取。

14

2024年4月份

2024年5月至9月

市经信局牵头统一组织发起(需我县落实或配合)

8

六安市2024年度民爆生产、销售和爆破企业联合抽查

市经信局

销售民用爆炸物品的企业违法销售、储存民用爆炸物品未经许可销售民用爆炸物品的监督检查

市公安局

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和流向登记行为的检查

企业

5

60%

根据企业信用分类结果,对ABCD类企业递加比例抽取。

3

2024年4月份

2024年5月至9月

市经信局牵头统一组织发起(需我县落实或配合)

9

六安市2024年度对保安服务公司的联合抽查

市公安局

(对保安服务公司的监督检查)

市人社局

劳动用工管理情况检查;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除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外)】

企业

114

30%

根据企业信用分类结果,对ABCD类企业递加比例抽取。

34

2024年4月份

2024年5月至9月

市公安局牵头统一组织发起(需我县落实或配合)

10

六安市2024年度对保安培训单位的联合抽查

市公安局

(对保安培训单位的监督检查)

市人社局

劳动用工管理情况检查;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除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外)】

企业

2

100%

根据企业信用分类结果,对ABCD类企业递加比例抽取。

2

2024年4月份

2024年5月至9月

市公安局牵头统一组织发起(需我县落实或配合)

11

六安市2024年度对公章刻制业的联合抽查

市公安局

(公章刻制业治安管理检查)

市市场监管局

(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情况,明码标价情况及其他价格行为的检查)

企业

37

30%

根据企业信用分类结果,对ABCD类企业递加比例抽取。

11

2024年4月份

2024年5月至9月

市公安局牵头统一组织发起(需我县落实或配合)

12

六安市2024年度对宾馆、旅店的联合抽查

市公安局

宾馆、旅店取得许可证和治安安全情况的检查

 

市消防救援支队

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消防设施运行情况检查

市卫健委

对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执法检查

 

企业

455

20%

根据企业信用分类结果,对ABCD类企业递加比例抽取。

91

2024年4月份

2024年5月至9月

市公安局牵头统一组织发起(需我县落实或配合)

13

六安市2024年度对易制毒化学品企业联合检查

市公安局

(对易制毒化学品企业购销运输、日常管理监督检查和企业报告本单位上年度购买、销售、运输等情况检查)

市应急局

(对易制毒化学品企业日常管理监督检查)

企业

263

35%

根据企业信用分类结果,对ABCD类企业递加比例抽取。

92

2024年4月份

2024年5月至9月

市公安局牵头统一组织发起(需我县落实或配合)

14

六安市2024年度对机动车检验机构部门联合抽查

市公安局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督检查

市生态环境局

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督检查

市市场监管局

机动车检验机构监督检查

企业

机动车检验机构

按照实际情况确定

根据企业信用分类结果,对ABCD类企业递加比例抽取。

按照实际情况确定

2024年4月份

2024年5月至9月

市公安局牵头统一组织发起(需我县落实或配合)

15

六安市2024年度对律师事务所的联合抽查

市司法局

(对律师事务所执业情况的监督检查)

市市场监管局

(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情况,明码标价情况及其他价格行为的检查)

非企业

64

25%

非企业,不适用企业信用分类

16

2024年4月份

2024年5月至9月

市司法局牵头统一组织发起(需我县落实或配合)

16

六安市2024年度对基层法律服务所的联合抽查

市司法局

(对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情况的监督检查)

市人社局

【劳动用工管理情况检查;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除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外)】

非企业

21

30%

非企业,不适用企业信用分类

6

2024年4月份

2024年5月至9月

市司法局牵头统一组织发起(需我县落实或配合)

17

六安市2024年度对公证机构的联合抽查

市司法局

(对公证机构执业情况的监督检查)

市市场监管局

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情况,明码标价情况及其他价格行为的检查)

非企业

7

100%

非企业,不适用企业信用分类

7

2024年4月份

2024年5月至9月

市司法局牵头统一组织发起(需我县落实或配合)

18

六安市2024年度对司法鉴定机构的联合抽查

市司法局

(对司法鉴定所执业情况的监督检查)

市市场监管局

(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情况,明码标价情况及其他价格行为的检查)

非企业

4

100%

非企业,不适用企业信用分类

4

2024年4月份

2024年5月至9月

市司法局牵头统一组织发起(需我县落实或配合)

19

六安市2024年度对仲裁机构的联合抽查

市司法局

(对仲裁机构执业情况的监督检查)

市市场监管局

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情况,明码标价情况及其他价格行为的检查)

非企业

1

100%

非企业,不适用企业信用分类

1

2024年4月份

2024年5月至9月

市司法局牵头统一组织发起(需我县落实或配合)

20

六安市2024年度对会计代理记账企业的联合检查

市财政局

(对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质量的会计监督检查)

市市场监管局

【登记事项检查(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经营(驻在)期限的检查;经营(业务)范围中无需审批的经营(业务)项目的检查;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的检查;注册资本实缴情况的检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情况的检查;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身份真实性的检查;公示信息检查(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

企业

按照实际情况确定

不低于30%

根据企业信用分类结果,对ABCD类企业递加比例抽取。

按照实际情况确定

2024年4月份

2024年5月至9月

市财政局牵头统一组织发起(需我县落实或配合)

21

六安市2024年度对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的联合检查

市人社局

(人力资源市场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

市市场监管局

【登记事项检查(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经营(驻在)期限的检查;经营(业务)范围中无需审批的经营(业务)项目的检查;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的检查;注册资本实缴情况的检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情况的检查;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身份真实性的检查),公示信息检查(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

企业

551

15%

根据企业信用分类结果,对ABCD类企业递加比例抽取。

83

2024年4月份

2024年5月至9月

市人社局牵头统一组织发起(需我县落实或配合)

22

六安市2024对职业技能培训与人才评价机构的联合检查

市人社局

(对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检查;对技能人才评价机构检查。)

市市场监管局

(对虚假广告的行政检查;对其他违法广告行为的行政检查。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情况,明码标价情况及其他价格行为的检查。)

企业/非企业分别抽取

105/25

20%

根据企业信用分类结果,对ABCD类企业递加比例抽取。

按照实际情况确定

2024年4月份

2024年5月至9月

市人社局牵头统一组织发起(需我县落实或配合)

23

六安市2024对劳务派遣公司的联合检查

市人社局

(劳务派遣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

市税务局

(税务登记证件、纳税情况的检查

企业

291

30%

根据企业信用分类结果,对ABCD类企业递加比例抽取。

87

2024年4月份

2024年5月至9月

市人社局牵头统一组织发起(需我县落实或配合)

24

六安市2024年度对劳动用工企业的联合检查

市人社局

【规章制度制定情况检查劳动合同及招用工管理情况检查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情况检查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情况检查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情况检查工资支付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检查、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除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外)

市市场监管局

【登记事项检查(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经营(驻在)期限的检查;经营(业务)范围中无需审批的经营(业务)项目的检查;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的检查;注册资本实缴情况的检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情况的检查;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身份真实性的检查),公示信息检查(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

市住建局

(通航建筑物运行情况监督检查)

市交通局

(通航建筑物运行情况监督检查

 

企业

按照实际情况确定

20%

根据企业信用分类结果,对ABCD类企业递加比例抽取。

按照实际情况确定

2024年4月份

2024年5月至9月

市人社局牵头统一组织发起(需我县落实或配合)

25

六安市2024年度对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的联合抽查

市生态环境局

(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的排放检验情况的监督检查)

市市场监管局

(机动车类检验机构监督检查)

市公安局

(机动车安检机构检验行为监督检查)

企业

30

100%

根据企业信用分类结果,对ABCD类企业递加比例抽取。

30

2024年4月份

2024年5月至9月

市生态环境局牵头统一组织发起(需我县落实或配合)

26

六安市2024年度对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的联合抽查

市生态环境局

(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数据质量监督管理)

市市场监管局

(环境与环保类检验机构监督检查)

企业

6

100%

根据企业信用分类结果,对ABCD类企业递加比例抽取。

6

2024年4月份

2024年5月至9月

市生态环境局牵头统一组织发起(需我县落实或配合)

27

六安市2024年度城镇污水处理厂的联合抽查

市生态环境局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污染防治情况监督检查

市住建局

城市和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营情况监督检查

企业

14

100%

根据企业信用分类结果,对ABCD类企业递加比例抽取。

14

2024年4月份

2024年5月至9月

市生态环境局牵头统一组织发起(需我县落实或配合)

28

六安市2024年度ODS类企业联合抽查

市生态环境局

ODS生产、销售、使用单位的检查

市市场监管局

【企业登记事项检查;公示信息检查(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

企业

3

100%

根据企业信用分类结果,对ABCD类企业递加比例抽取。

3

2024年4月份

2024年5月至9月

市生态环境局牵头统一组织发起(需我县落实或配合)

29

六安市2024年度对建筑业企业的联合抽查

市住建局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抽查;建设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检查;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监督管理检查;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及工程建设领域四项保证金清理规范监督检查;建筑业企业资质及市场行为监督检查;注册建造师执业行为监督检查;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行为监督检查;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检查。)

市国动办

(人防工程质量检查)

企业

532

20%

根据企业信用分类结果,对ABCD类企业递加比例抽取。

106

2024年4月份

2024年5月至9月

市住建局牵头统一组织发起(需我县落实或配合)

30

六安市2024年度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联合抽查

市住建局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及市场行为监督管理。工程建设标准实施监督检查。建设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检查、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监督管理检查(根据省大气污染防治调度会和省大气办安排开展日常检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领域四项保证金清理规范监督检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监督检查。】

市市场监管局

(对虚假广告的行政检查;对其他违法广告行为的行政检查。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情况,明码标价情况及其他价格行为的检查)

企业

233

20%

根据企业信用分类结果,对ABCD类企业递加比例抽取。

47

2024年4月份

2024年5月至9月

市住建局牵头统一组织发起(需我县落实或配合)

31

六安市2024年度对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的联合抽查

市住建局

(新型墙体材料企业工艺设备、质量管理和产品质量)

市生态环境局

(主要法定环境制度及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企业

15

50%

根据企业信用分类结果,对ABCD类企业递加比例抽取。

8

2024年4月份

2024年5月至9月

市住建局牵头统一组织发起(需我县落实或配合)

32

六安市2024年度对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的联合抽查

市住建局

(违反规定使用袋装水泥的行为)

市生态环境局

(主要法定环境制度及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市公安局

(在限制或者禁止通行的路段或者区域通行、停靠的通行手续)

市市场监管局

(在用计量器具监督检查)

企业

32

50%

根据企业信用分类结果,对ABCD类企业递加比例抽取。

16

2024年4月份

2024年5月至9月

市住建局牵头统一组织发起(需我县落实或配合)

33

六安市2024年度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的联合抽查

市住建局

(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及市场行为监督检查;勘察设计企业注册建筑师、注册工程师执业行为监督检查)

市市场监管局

(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情况,明码标价情况及其他价格行为的检查)

企业

43

40%

根据企业信用分类结果,对ABCD类企业递加比例抽取。

17

2024年4月份

2024年5月至9月

市住建局牵头统一组织发起(需我县落实或配合)

34

六安市2024年度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联合抽查

市住建局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监督检查;注册造价工程师监督检查)

市发改委

(项目审批事中事后监管)

企业

43

20%

根据企业信用分类结果,对ABCD类企业递加比例抽取。

9

2024年4月份

2024年5月至9月

市住建局牵头统一组织发起(需我县落实或配合)

35

六安市2024年度对供气企业的联合抽查

市住建局

【城市(县城)燃气生产质量安全检查】

市市场监管局

(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

企业

32

30%

根据企业信用分类结果,对ABCD类企业递加比例抽取。

10

2024年4月份

2024年5月至9月

市住建局牵头统一组织发起(需我县落实或配合)

36

六安市2024年度对供水企业的联合抽查

市住建局

【城市(县城)供水生产质量安全检查】

市卫健委

(对饮水供水单位、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卫生监督执法检查)

企业

2

100%

根据企业信用分类结果,对ABCD类企业递加比例抽取。

2

2024年4月份

2024年5月至9月

市住建局牵头统一组织发起(需我县落实或配合)

37

六安市2024年度城镇燃气生产质量安全联合抽查

市住建局

燃气生产质量安全检查

市场监管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检查

市气象局

防雷安全检查

企业

按照实际情况确定

20%

根据企业信用分类结果,对ABCD类企业递加比例抽取。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024年4月份

2024年5月至9月

市住建局牵头统一组织发起(需我县落实或配合)

38

六安市2024年度物业服务企业联合抽查

市住建局

物业服务企业服务项目信息公开、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合同备案、装修登记制度等事项的检查;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情况监督检查。

市市场监管局

价格行为检查;合同违法行为的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监督检查。

 

市公安局

(对自招保安员单位的监督检查)

企业

按照实际情况确定

25%

根据企业信用分类结果,对ABCD类企业递加比例抽取。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024年4月份

2024年5月至9月

市住建局牵头统一组织发起(需我县落实或配合)

39

六安市2024年度房地产经纪机构联合抽查

市住建局

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市场行为监督管理

市人社局

劳动用工管理情况检查;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除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外

企业

76

30%

根据企业信用分类结果,对ABCD类企业递加比例抽取。

根据企业信用分类结果,对ABCD类企业递加比例抽取。

23

2024年4月份

2024年5月至9月

市住建局牵头统一组织发起(需我县落实或配合)

40

六安市2024年度房地产估价企业、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联合抽查

市住建局

房地产估价机构监督管理;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行为等事项的检查

市人社局

劳动用工管理情况检查;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除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外

企业

20

30%

根据企业信用分类结果,对ABCD类企业递加比例抽取。

6

2024年4月份

2024年5月至9月

市住建局牵头统一组织发起(需我县落实或配合)

41

六安市2024年度建筑工程质量联合抽查

市住建局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市国动办

人防设施质量检查

市气象局

防雷安全检查

企业

按照实际情况确定

10%

根据企业信用分类结果,对ABCD类企业递加比例抽取。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024年4月份

2024年5月至9月

市住建局牵头统一组织发起(需我县落实或配合)

42

六安市2024年度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联合抽查

市交通运输局

危险货物(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的许可以及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和从业人员资格认可

市公安局

运输车辆资质是否齐全、是否存在逾期未检验和未报废、非法改装、使用性质不符合等安全隐患。

市生态环境局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运行情况。)

市应急局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环节的监督管理,按照职责分工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充装管理制度)

市市场监管局

【罐车罐体检测合规情况(市场监督部门核准发证的检验机构检验罐车罐体);登记事项检查;公示信息检查】

企业

按照实际情况确定

50%

根据企业信用分类结果,对ABCD类企业递加比例抽取。

按照实际情况确定

2024年4月份

2024年5月至9月

市交通运输局牵头统一组织发起(需我县落实或配合)

43

六安市2024年度道路运输新业态企业(网络预约出租车)联合抽查

市交通运输局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企业经营活动

市公安局

车辆是否存在逾期未检验和未报废等安全隐患,车辆及驾的许可以及运驶人员是否有多次交通违法未处理

市市场监管局

(不正当竞争行为、价格行为监管)

市人社局

支持从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情况;保障从业人员获得合理劳动报酬情况;保障从业人员获得合理休息情况

市税务局

履行纳税义务、扣缴税款义务及其他税法遵从情况

企业

按照实际情况确定

20%

根据企业信用分类结果,对ABCD类企业递加比例抽取。

按照实际情况确定

2024年4月份

2024年5月至9月

市交通运输局牵头统一组织发起(需我县落实或配合)

44

六安市2024年度道路运输客运站经营联合抽查

市交通运输局

道路运输客运站经营的监督检查

市卫健委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执法检查

市市场监管局

(价格行为检查;登记事项检查;公示信息检查)

企业

按照实际情况确定

100%

根据企业信用分类结果,对ABCD类企业递加比例抽取。

按照实际情况确定

2024年4月份

2024年5月至9月

市交通运输局牵头统一组织发起(需我县落实或配合)

45

六安市2024年度道路运输新业态企业(网络货运平台)联合抽查

市交通运输局

网络货运经营者对实际承运车辆及驾驶员资质审查情况的检查;网络货运经营者虚构交易、运输、结算信息的检查。

市场监管局

价格行为检查

市税务局

履行纳税义务、扣缴税款义务及其他税法遵从情况的检查

企业

1

100%

根据企业信用分类结果,对ABCD类企业递加比例抽取。

1

2024年4月份

2024年5月至9月

市交通运输局牵头统一组织发起(需我县落实或配合)

46

六安市2024年度班车客运经营许可、客运班线许可联合抽查

市交通运输局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车辆资质和驾驶人员、车辆动态监控情况

市场监管局

对班线客运经营价格行为、登记事项、公示信息进行监管

市公安局

运输车辆资质是否齐全、是否存在逾期未检验和未报废、非法改装、使用性质不符合等安全隐患

企业

按照实际情况确定

50%

根据企业信用分类结果,对ABCD类企业递加比例抽取。

按照实际情况确定

2024年4月份

2024年5月至9月

市交通运输局牵头统一组织发起(需我县落实或配合)

47

六安市2024年度道路旅游客运企业许可联合抽查

市交通运输局

道路运输包车客运企业经营情况

市场监管局

对包车客运经营价格行为、登记事项、公示信息进行监管

文旅

(涉及经营旅行社业务的旅行社取得许可证情况,旅行社经营情况的检查)

企业

按照实际情况确定

50%

根据企业信用分类结果,对ABCD类企业递加比例抽取。

按照实际情况确定

2024年4月份

2024年5月至9月

市交通运输局牵头统一组织发起(需我县落实或配合)

48

六安市2024年度对内河船员培训机构的联合抽查

市交通运输局

(船员培训机构船员培训活动)

市市场监管局

(对虚假广告的行政检查;对其他违法广告行为的行政检查。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情况,明码标价情况及其他价格行为的检查。)

企业

1

100%

根据企业信用分类结果,对ABCD类企业递加比例抽取。

1

2024年4月份

2024年5月至9月

市交通运输局牵头统一组织发起(需我县落实或配合)

49

六安市2024年度对城市公共汽车客运运营企业的联合抽查

市交通运输局

(城市公共汽车客运运营服务行为监督检查)

市卫健委

(对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执法检查)

企业

按照实际情况确定

20%

根据企业信用分类结果,对ABCD类企业递加比例抽取。

按照实际情况确定

2024年4月份

2024年5月至9月

市交通运输局牵头统一组织发起(需我县落实或配合)

50

六安市2024年度对巡游出租车经营企业的联合抽查

市交通运输局

(巡游出租车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

市市场监管局

(在用计量器具监督检查;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情况,明码标价情况及其他价格行为的检查)

企业

按照实际情况确定

20%

根据企业信用分类结果,对ABCD类企业递加比例抽取。

按照实际情况确定

2024年4月份

2024年5月至9月

市交通运输局牵头统一组织发起(需我县落实或配合)

51

六安市2024年度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企业的联合抽查

市交通运输局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为的监督检查)

市市场监管局

(对虚假广告的行政检查;对其他违法广告行为的行政检查。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情况,明码标价情况及其他价格行为的检查。)

企业

按照实际情况确定

20%

根据企业信用分类结果,对ABCD类企业递加比例抽取。

按照实际情况确定

2024年4月份

2024年5月至9月

市交通运输局牵头统一组织发起(需我县落实或配合)

52

六安市2024年度对机动车维修经营企业的联合抽查

市交通运输局

(机动车维修经营的监督检查)

市生态环境局

(主要法定环境制度及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企业

按照实际情况确定

25%

根据企业信用分类结果,对ABCD类企业递加比例抽取。

按照实际情况确定

2024年4月份

2024年5月至9月

市交通运输局牵头统一组织发起(需我县落实或配合)

53

六安市2024年度对港口经营企业的联合抽查

市交通运输局

(港口经营和安全管理行为的监督检查)

市生态环境局

(主要法定环境制度及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企业

按照实际情况确定

20%

根据企业信用分类结果,对ABCD类企业递加比例抽取。

按照实际情况确定

2024年4月份

2024年5月至9月

市交通运输局牵头统一组织发起(需我县落实或配合)

54

六安市2024年度对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企业的联合抽查

市农业农村局

(对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监督检查)

市市场监管局

【商标使用行为的检查;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含地理标志)使用行为的检查;商标印制行为的检查;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督查专项抽查】

企业

按照实际情况确定

不低于10%,按照实际确定

根据企业信用分类结果,对ABCD类企业递加比例抽取。

按照实际情况确定

2024年4月份

2024年5月至9月

市农业农村局牵头统一组织发起(需我县落实或配合)

55

六安市2024年度对种畜禽生产经营企业的联合抽查

市农业农村局

(对种畜禽生产经营监督检查)

市生态环境局

(主要法定环境制度及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检查)

企业

按照实际情况确定

不低于10%,按照实际确定

根据企业信用分类结果,对ABCD类企业递加比例抽取。

按照实际情况确定

2024年4月份

2024年5月至9月

市农业农村局牵头统一组织发起(需我县落实或配合)

56

六安市2024年度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的联合抽查

市农业农村局

(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监督检查)

市市场监管局

【商标使用行为的检查;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含地理标志)使用行为的检查;商标印制行为的检查;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督查专项抽查】

企业

按照实际情况确定

不低于10%,按照实际确定

根据企业信用分类结果,对ABCD类企业递加比例抽取。

按照实际情况确定

2024年4月份

2024年5月至9月

市农业农村局牵头统一组织发起(需我县落实或配合)

57

六安市2024年度对肥料生产企业和经营者的联合抽查

市农业农村局

(对肥料生产经营监督检查)

市市场监管局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资格检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条件检查)

企业

按照实际情况确定

不低于10%,按照实际确定

根据企业信用分类结果,对ABCD类企业递加比例抽取。

按照实际情况确定

2024年4月份

2024年5月至9月

市农业农村局牵头统一组织发起(需我县落实或配合)

58

六安市2024年度对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调运检疫)企业的联合抽查

市农业农村局

(对农业植物检疫监督检查)

市交通运输局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监督检查)

企业

按照实际情况确定

不低于10%,按照实际确定

根据企业信用分类结果,对ABCD类企业递加比例抽取。

按照实际情况确定

2024年4月份

2024年5月至9月

市农业农村局牵头统一组织发起(需我县落实或配合)

59

六安市2024年度对兽药生产经营企业的联合抽查

市农业农村局

(对兽药生产经营监督检查)

市生态环境局

(主要法定环境制度及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检查)

企业

按照实际情况确定

不低于10%,按照实际确定

根据企业信用分类结果,对ABCD类企业递加比例抽取。

按照实际情况确定

2024年4月份

2024年5月至9月

市农业农村局牵头统一组织发起(需我县落实或配合)

60

六安市2024年度对农药生产企业的联合抽查

市农业农村局

(对农药生产监督检查)

市生态环境局

(主要法定环境制度及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检查)

企业

按照实际情况确定

不低于10%,按照实际确定

根据企业信用分类结果,对ABCD类企业递加比例抽取。

按照实际情况确定

2024年4月份

2024年5月至9月

市农业农村局牵头统一组织发起(需我县落实或配合)

61

六安市2024年度对农药经营企业的联合抽查

市农业农村局

(对农药经营监督检查)

市交通运输局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监督检查)

企业

按照实际情况确定

不低于10%,按照实际确定

根据企业信用分类结果,对ABCD类企业递加比例抽取。

按照实际情况确定

2024年4月份

2024年5月至9月

市农业农村局牵头统一组织发起(需我县落实或配合)

62

 

六安市2024年度对出售、收购和利用水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企业的联合抽查

市农业农村局

(对水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监督检查)

市市场监管局

为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提供交易服务的检查)

企业

按照实际情况确定

不低于10%,按照实际确定

根据企业信用分类结果,对ABCD类企业递加比例抽取。

按照实际情况确定

2024年4月份

2024年5月至9月

市农业农村局牵头统一组织发起(需我县落实或配合)

63

六安市2024年度对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的联合抽查

市农业农村局

【对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审查】

市生态环境局

(主要法定环境制度及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检查)

企业

按照实际情况确定

不低于10%,按照实际确定

根据企业信用分类结果,对ABCD类企业递加比例抽取。

按照实际情况确定

2024年4月份

2024年5月至9月

市农业农村局牵头统一组织发起(需我县落实或配合)

64

六安市2024年度对拖拉机驾驶培训企业的联合抽查

市农业农村局

(对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资格的行政检查)

市市场监管局

(对虚假广告的行政检查;对其他违法广告行为的行政检查。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情况,明码标价情况及其他价格行为的检查。)

企业

按照实际情况确定

不低于10%,按照实际确定

根据企业信用分类结果,对ABCD类企业递加比例抽取。

按照实际情况确定

2024年4月份

2024年5月至9月

市农业农村局牵头统一组织发起(需我县落实或配合)

65

六安市2024年度对水利工程质量乙级资质等级质量检测单位的联合抽查

市水利局

(资质等级证书;人员资格;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检测资质;检测报告;检测活动)

市市场监管局

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情况检查,明码标价情况及其他价格行为的检查)

企业

5

60%

根据企业信用分类结果,对ABCD类企业递加比例抽取。

3

2024年4月份

2024年5月至9月

市水利局牵头统一组织发起(需我县落实或配合)

66

六安市2024年度对用水单位节约用水的联合检查

市水利局

(对商场、车站、医院、宾馆、学校及城市消防栓等单位取水许可、计划用水、用水定额、计量设施安装和校验、用水台账、节水标识、节水宣传等监督检查)

市城管局

【城区节约用水监督检查(计划用水与定额管理;非常规水资源利用情况;节水设备、器具应用、节水宣传情况)】

企业

按照实际

情况确定

 

10%

根据企业信用分类结果,对ABCD类企业递加比例抽取。

按照实际情况确定

2024年4月份

2024年5月至9月

市水利局牵头统一组织发起(需我县落实或配合)

67

六安市2024年度对成品油零售企业的联合抽查

市商务局

(对成品油零售经营行为的检查)

市市场监管局

(在用计量器具监督检查)

市气象局

(防雷安全定期检测制度执行情况检查)

市应急管理局

(对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

企业

428

20%

根据企业信用分类结果,对ABCD类企业递加比例抽取。

86

2024年4月份

2024年5月至9月

市商务局牵头统一组织发起(需我县落实或配合)

68

六安市2024年度对限上汽车销售企业的联合抽查

市商务局

(是否强制消费者购买保险或者提供代办车辆注册登记等服务;是否通过国家商务主管部门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备案;对汽车销售行为汽车销售市场秩序进行检查。

 

市交通运输局

(机动车维修经营的监督检查)

市市场监管局

价格行为检查;合同行为检查;企业登记事项检查;公示信息检查。

 

企业

76

20%

根据企业信用分类结果,对ABCD类企业递加比例抽取。

15

2024年4月份

2024年5月至9月

市商务局牵头统一组织发起(需我县落实或配合)

69

六安市2024年度对拍卖经营企业的联合抽查

市商务局

(是否存在出租、擅自转让拍卖经营权的行为;是否存在雇佣未依法注册的拍卖师或其他人员充任拍卖师主持拍卖活动行为。)

市公安局

(拍卖业治安管理检查)

市市场监管局

(拍卖活动经营资格的检查;文物经营活动经营资格的检查)

企业

9

30%

根据企业信用分类结果,对ABCD类企业递加比例抽取。

3

2024年4月份

2024年5月至9月

市商务局牵头统一组织发起(需我县落实或配合)

70

六安市2024年度对境外投资企业的联合抽查

市商务局

【是否落实人员和财产安全防范措施,建立突发事件预警机制和应急预案;是否及时向驻外使(领)馆(经商处室)报到登记】

市发改委

(项目审批事中事后监管)

企业

7

30%

根据企业信用分类结果,对ABCD类企业递加比例抽取。

2

2024年4月份

2024年5月至9月

市商务局牵头统一组织发起(需我县落实或配合)

71

六安市2024年度对限上餐饮企业的联合抽查

市商务局

(是否建立节俭消费提醒提示制度,并在醒目位置张贴节约标识;是否设置最低消费;是否明示促销活动内容,包括促销原因、方式、规则、期限、商品的范围,以及相关限制性条件;是否建立健全顾客投诉制度,并将投诉处理结果通知投诉者;是否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对机制)

市市场监管局

【食品经营许可情况的检查;原料控制(含食品添加剂)情况的检查;加工制作过程的检查;供餐、用餐与配送情况的检查;餐饮具清洗消毒情况的检查;场所和设施清洁维护情况的检查;食品安全管理情况的检查;人员管理情况的检查;网络餐饮服务情况的检查】

企业

214

10%

根据企业信用分类结果,对ABCD类企业递加比例抽取。

21

2024年4月份

2024年5月至9月

市商务局牵头统一组织发起(需我县落实或配合)

72

六安市2024年度二手车交易经营企业的联合抽查

市商务局

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二手车经营主体备案情况检查;二手车交易信息采集情况检查。

市市场监管局

合同违法行为的检查;企业登记事项检查;公示信息检查。

市税务局

履行纳税义务、扣缴税款义务及其他税法遵从情况的检查

企业

18

50%

根据企业信用分类结果,对ABCD类企业递加比例抽取。

9

2024年4月份

2024年5月至9月

市商务局牵头统一组织发起(需我县落实或配合)

73

六安市2024年度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的联合抽查

市商务局

是否获得负责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的部门颁发的资格认定书;是否正确使用《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办理报废机动车注销登记;是否如实记录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等主要部件信息,并上报至报废机动车回收信息系统

 

市生态环境局

主要法定环境制度及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检查

 

企业

3

50%

根据企业信用分类结果,对ABCD类企业递加比例抽取。

2

2024年4月份

2024年5月至9月

市商务局牵头统一组织发起(需我县落实或配合)

74

六安市2024年度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卡企业的联合抽查

市商务局

是否对个人或单位购买的记名卡或者一次性购买一万元以上不记名卡进行登记及留存联系方式;规模发卡企业是否按照办法要求实行资金存管制度

 

市消防救援支队

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消防设施运行情况

市卫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