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2024年安徽省重大传染病医疗救治专项经费实施方案》工作要求,以及2024年县财政预算结核病、艾滋病重大传染病医疗救治资金安排,有效降低结核病以及艾滋病患者病死率。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了《2024年金寨县结核病、艾滋病医疗救治补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二、研判起草过程
结合省重大传染病医疗救治专项经费实施方案与县财政预算结核病、艾滋病重大传染病医疗救治资金安排,2024年4月8日,县卫健委、县疾控中心相关负责人、经办人员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我县2024年结核病、艾滋病医疗救治补助相关事宜,经商讨初步确定补助人员类型及补助标准。4月下旬,县疾控中心相关业务人员利用外出培训及业务开展契机,向其他县区和县内乡镇卫生院交流学习经验做法、征求基层意见建议。4月22日,县卫健委与县疾控中心再次召开专题会议,对前期收集的意见建议进行商讨,最终决定今年将耐药结核病患者新纳入补助范围。4月25日,县疾控中心起草形成《2024年金寨县结核病、艾滋病医疗救治补助实施方案》初稿,并在4月30日-5月30日期间通过县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和公众发布征求意见,6月中旬报分管及主要领导审批后,于2024年6月28日正式印发。
三、基本原则及重点内容
本《方案》共包括正文6个部分。
第一部分:医疗救治经费补助对象。明确了医疗救治经费补助对象为我县艾滋病、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和治疗的艾滋病感染者、艾滋病病人、60岁以上或生活困难的农村肺结核病患者、耐药肺结核病患者(均限本县户籍)。
第二部分:医疗救治补助范围和标准。分别说明了肺结核病患者(包括普通肺结核病患者与耐药肺结核病患者)、艾滋病感染者及艾滋病病人何种治疗费用可以申请医疗救治补助,并注明其补助的最高救治金额。
第三部分:项目执行时间、资金安排。明确项目执行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分内容传达了2024年省级财政下达重大传染病医疗救治专项经费结核病、艾滋病救治任务与救治经费安排(结核病救治经费6万元,艾滋病救治经费19.2万元),我县财政预算安排全县结核病、艾滋病重大传染病医疗救治补助经费为25万元。
其中60岁以上农村肺结核病患者救助经费优先从省级下达的经费中列支,不足部分及困难结核病患者、耐药结核病患者救治补助经费从县财政预算经费中列支。艾滋病患者救治补助经费同样优先从省级下达的经费中列支,不足部分从县财政预算经费中列支。
第四部分:医疗救治补助对象需提交的材料。详细说明医疗救治补助对象在申请补助经费时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社保卡、银行卡复印件以及相关诊疗所产生的发票或住院费用的结算清单。其中困难结核病患者除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五保供养证》或《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相关的生活困难证明;耐药结核病患者需提供2023年度出院小结或病历,以及诊治中所有的发票及年度住院费用结算清单。
第五部分:医疗救治补助经费领发程序。明确救治补助采取患者先垫付,凭有效发票据实报销的原则进行。由县疾控中心按照医疗救治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核、报批,依批准的金额统一打卡发放。
第六部分:资金管理。明确救治补助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由县卫健委统一负责。县疾控中心负责在救治补助工作中健全救助档案,各级医疗结构负责加强宣传引导,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将上报主管部门给予严肃处理。
四、组织落实
下一步,县卫健委将统筹全县本项工作开展,同时加大监督力度,强化准入审核,严把申报程序,加强资金管理,实行专款专用,确保我县农村肺结核病病人、耐药肺结核患者、艾滋病感染者及艾滋病病人得到及时规范治疗。
五、咨询方式
联系人:管鹏程
联系号码:7356709
联系地址:金寨县梅山镇新城区悬剑山路332号金寨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