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安徽金寨经济开发区(金寨现代产业园区)管委,安徽金寨技师学院(金寨职业学校),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现将《金寨县医疗卫生机构设置规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1年12月3日
金寨县医疗卫生机构设置规划
(2021—2025年)
为有效推进健康金寨建设,为全县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的卫生健康服务,更好地满足全县居民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保健及健康养老服务需求,根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1994〕149号)、《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公立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卫医政发〔2012〕54号)、《安徽省医疗机构规划指导意见》(皖卫医〔2012〕68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力量举办医疗机构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5〕56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皖政〔2015〕16号)、《金寨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金政〔2021〕1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社会、经济、人口、资源和医疗卫生需求现状,特制定本规划。
一、范围及期限
1.规划范围:金寨县范围内县、乡(镇)、村三级医疗机构以及辖区内社会办医、个体诊所等。
2.规划期限:以2020年为现状年份,规划期限为2021-2025年。
二、现状分析
(一)基本概况
金寨县地处皖西大别山腹地,鄂、豫、皖三省七县两区结合部,总面积3814平方公里,其中山场面积425万亩,辖23个乡镇、1个经济开发区,辖226个行政村(街道);总人口68.35万人(2020年底统计数字),其中农业人口54.8万人(占总人口84%),人口自然增长率 -2.06‰。经济结构以农业为主,2020年全县实现生产总值196.9亿元,财政收入25亿元,财政支出 64.7万元(其中卫生事业费支出47767万元,占财政支出的7.4%),2020年农民居民可支配收入13524元。
(二)医疗卫生资源
1.医疗卫生机构:2016-2020年全县规划设置医疗卫生机构437所,其中县直医疗卫生机构8所,分别为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120急救中心)、县中医医院(健康体检中心、县看守所卫生所)、县妇幼保健院、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县卫生进修学校和产业园区综合性医院;乡镇卫生院23所,卫生院统一核算异地设置的门诊部3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所(江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梅山镇卫生院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站17所;村卫生室226所,村卫生站124所,诊所23所,社会办医务室11所。
2.医疗卫生人员:截止2020年末,全县现有医疗卫生人员2895名,其中,公办医疗卫生机构人员2100名,社会办医机构人员183名,乡村医生612名。平均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2.71人,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1.91人,医护比1:0.71,较2015年分别增长25.7%、50%。
3.床位设备:全县2020年底共开设病床2197张,其中县级医疗机构1215张,乡镇卫生院883张,民营医院99张,平均每千人拥有病床4.06张。2020年底县直医疗机构拥有磁共振、CT、DR、500mAx光机、心电监护仪、尿液分析仪、彩超、生化分析仪、电子胃镜、多功能麻醉机等,全县23所乡镇卫生院配有DR或200-500mAx光机、彩超、麻醉机、尿液分析仪、生化分析仪等,部分卫生院配有CT。
(三)居民医疗卫生保健服务的现状与需求
2020年县级医院门诊量128706人次,住院病人41552人次;乡镇卫生院门急诊量309822人次,住院病人54706人次。全县总住院人次中,乡镇卫生院住院比例占34.24%,县级医院住院比例占43.17%,县外医院住院比例占22.59%,县域内就诊率依然不足80%。随着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人口老龄化速度逐步加快,部分居民对医疗卫生保健差异化需求往往难以满足,一些老年性疾病,特别是恶性肿瘤患者,县乡医疗机构服务提供能力得不到患者认可。
(四)存在问题
1.医疗卫生资源总量短缺,分布不均衡。一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薄弱。全县每千人口执业医师和注册护士数还低于省、市平均水平,农村地区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仍然短缺,乡镇卫生院在设施建设、设备配备和人才结构等方面都明显滞后,村级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亟待加强;二是县级优质医疗服务资源依然不足。高等级的综合性、专科性优质医疗服务机构和高质量人才短缺,城乡医疗卫生资源分配不均衡;三是优质医疗资源辐射和带动能力不强。县级医疗服务机构在优质专科建设、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示范引领作用发挥不明显,优质医疗资源对农村及周边地区的辐射和带动能力不强。
2.医疗卫生网络基本健全,服务功能有待完善。虽然现有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基本上覆盖了全县各地,但除县级医疗卫生单位和部分乡镇卫生院外,多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功能不到位,主要表现在重基本医疗、轻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工作,无法为当地群众提供全面优质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3.监管体制不健全,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尚不稳固。多数卫生院重视自身管理,忽视辖区村级医疗机构监管,背离了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中“院建院管”原则,导致部分乡镇乡村一体化建设推进工作滞后;卫生监督管理体制尚不健全,农村卫生监督管理力量薄弱,全县医疗秩序仍欠缺规范管理。
三、规划设置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本着有利于加强公共卫生工作、发挥卫生监督职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筹城乡卫生协调发展的原则,稳步推行县域“医共体”建设,推进医疗资源纵向整合、完善城乡医疗服务体系、同步提高县乡两级医疗服务能力。全面实施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进一步完善药品带量采购政策,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全方位全周期维护和保障人民健康,大幅提高城乡居民健康水平。
四、规划目标
到2025年,我县医疗卫生机构设置规划目标是:
1.着力提升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深入推进全县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尽快启动县人民医院搬迁至新区,建立传染病区,保持全市二级甲等综合医院领先水平,创建市级重点学科,全面提高综合服务能力,力争“十四五”时期创建三级医院;强化县中医医院内涵建设,突出中医特色,巩固提高二级甲等中医院成果,争取“十四五”顺利通过三级中医院验收,创建市级重点专科专病;进一步提升疾病预防控制服务能力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2.全面增强妇幼健康服务提供能力。贯彻落实“以保健为中心,以保健生殖健康为目的,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妇幼卫生工作方针,稳固开展妇产和儿科临床医疗服务业务,拓展围产期保健、妇女保健、儿童保健系列业务;构建覆盖城乡,涵盖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儿和儿童各阶段的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体系,预防和减少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有效革除贫困代际传输;持续实施母婴安全行动,强化孕产妇和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中心能力建设;结合城区医疗资源分配整合,逐步改善妇幼健康服务条件,合理规划设置服务场所,建设一所高标准的妇女儿童医院,力争“十四五”期间创建“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建设规范化发热门诊,进一步提升县级孕产妇、儿童健康管理中心服务能力。
3.打造“两个龙头”,切实提高县内就诊率。打造以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为中心的两个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牵头“龙头”,以分级诊疗为核心,以医疗技术为支撑,以利益共享为纽带,以支付方式为杠杆,整合县域内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医疗卫生资源,实行区域集团化经营管理,建立健全“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工协作机制,促进县乡两级联动发展,整体提高县域医疗资源的配置和使用效率,努力实现90%的病人不出县。
4.完成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充实执法队伍,配齐配强执法力量,及时更新执法装备,执法车辆、执法全程记录设备配备齐全;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制度,大力开展专项整治、重点监督检查和经常性督导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行为,提高监督执法效果;完善常态化监管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监管手段和模式,构建县卫生监督为主体,乡镇卫生监督协管为补充,乡镇综合执法为基础的立体监督网络;落实行业诚信体系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建立医疗卫生行业“黑名单”制度,促进社会共享共治。
5.进一步提升乡镇卫生院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水平。到2025年,全县每千常住人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占当地床位总数比例达到25%以上,每千常住人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不少于1.5张,重点加强护理、康复病床设置;加强中医药建设,增强中医药服务水平,努力实现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双提升;继续巩固古碑、双河、白塔畈、燕子河等4所中心卫生院乡镇二级综合医院成果,争取斑竹园、青山、南溪、汤家汇等4所中心卫生院通过乡镇二级综合医院,其余中心卫生院力争“十四五”期间成功创建二级医院验收;古碑等13所卫生院建设规范的发热诊室;贯彻落实基本药物制度、全面实行药品带量采购,进一步规范药品零差率销售;积极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建成一批规范化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6.鼓励民营医院发展,推进县乡医疗服务共同体建设。支持鼓励社会资本注入或兴建民营医院,积极引导符合资质条件的人员办理个体诊所;建立健全县乡医疗联合体,逐步推进并最终实施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制度。通过建设,我县卫生服务能力及群众利用服务能力不断提高,实现布局合理、管理规范、运转高效,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格。
五、医疗卫生机构设置
(一)配置原则
根据原卫生部《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卫医发〔1994〕25号)和《金寨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金政〔2021〕17号)精神,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及医疗机构分布情况,以政策引导、适度发展、整体规划、适时调整为要求,公立医疗机构实行总量控制,公立医疗机构的布局能保障群众基本医疗服务需求,鼓励发展上规模、有特色的社会办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而实现医疗资源优化配置。医疗机构设置遵循以下原则:
1.协调发展原则。充分利用现有医疗卫生资源,优先发展和保证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点发展社区医疗卫生服务,适度控制公立医院建设规模,在确保基本医疗服务的前提下,发展优质社会办医疗资源,适应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保健需求。
2.优化配置原则。以区域服务人口和延伸服务人群为依据,对现有医疗机构进行布局调整与资源优化,在同一区域中合理设置不同层级的医疗机构,构建由综合医院、专科特色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村卫生室(站)组成,门诊部、诊所作为补充的三级医疗服务体系。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服务半径适宜,交通便利,布局合理,群众易于得到服务。
3.分级诊疗原则。明确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功能和职责,建立和完善分级医疗、双向转诊的医疗服务体系,引导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在基层医疗机构,危重急症和疑难病诊疗在县级医院。
4.公立主导原则。以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为主导,按照国家规划标准确定城区和主要集镇社会办医的合理比重。原则上维持已有公立医疗机构的结构,完善基层医疗机构布局,支持、引导、规范发展符合规划标准要求和医疗机构基本条件的社会办医疗机构,重点发展医养或康养结合类医疗机构,实现我县医疗卫生投资主体多元化。
5.需求导向原则。以需求为依据,根据我县发展规划和医疗需求,对现有医疗卫生资源合理调整,实现合理配置,调整服务方向和内容,提高服务质量,更好地满足居民多层次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鼓励举办高起点、有特色、上规模,填补县内专科空白的医疗机构;限制低层次、无特色、小规模的医疗机构。
6.统一规划原则。原则上以“十三五”医疗卫生资源设置规划为本底,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全县范围内所有医疗卫生资源必须依法接受县级卫生部门的行业管理,打破行政隶属关系和所有制界限,实现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方便群众,共享资源。
(二)配置内容
1.针对现状存在的问题,提出医疗卫生资源布点要求。
2.依据县乡村发展规划,考虑未来医疗设施需求量。明确近期医疗资源配置目标,并进行布点。
3.分类、分级设置,明确公立医院布局及规模;在做好乡村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规划,发挥县级医院医疗设备和专业人才方面的优势,结合乡村医疗卫生服务方便群众的特点,加大鼓励中医药的发展,形成完整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三)配置标准
结合《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国办发〔2015〕14号)、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及人口发展情况,按照2025年全县常住人口70万,分类测算所需医疗机构的数量和床位总数。全县设置医疗卫生机构424个(见附表),具体如下:
1.县级医疗卫生机构:设置7所,即县人民医院(包括健康体检中心)、县中医医院(包括健康管理中心、健康养老中心)、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加挂县妇幼保健院牌子)、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卫生健康执法大队、县120医疗急救指挥中心、县卫生进修学校。
2.乡镇级医疗卫生机构:设置24所乡镇卫生院,其中乡镇中心卫生院9所,防治结合型乡镇卫生院14所,开发区卫生院1所。卫生院统一核算异地设置的门诊部1所。
3.村级医疗卫生机构:设置村卫生室222所,村卫生站105所。以后根据服务人群及行政区划调整需要,适当增减(撤)村卫生室(站)。
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设置3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别是梅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江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东部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另设置12所社区卫生服务站。
5.社会办医:设置白云康复医院1所、13所医务室,以后根据需要,在相关条件具备的前提下,适当增减。
6.诊所:保留目前37所个体诊所布局,以后根据需要,在相关条件具备的前提下,适当增减。
7.床位总量设置标准:医疗机构床位数按4.8张/千人配置,以70万人口计算,至2025年全县总床位数应达到3360张,累计新增910张。
以上机构设置详细情况见后附《金寨县医疗卫生机构设置一览表》。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保障资金投入。县政府各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应支持协助卫生健康部门认真组织实施本规划。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对卫生事业的投入,特别是对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的投入,加快医疗卫生机构房屋、设备规范化建设,使规划内的医疗卫生机构完全达到《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要求。
(二)推深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做实医疗卫生机构发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医疗卫生机构分类管理,落实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职能,大力推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建立县乡医疗服务共同体,加强各级医疗卫生机构间协作,促进共同发展。
(三)加强卫生行政执法,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加强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建设,加强经常性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加强乡镇卫生监督队伍建设,扩大农村卫生监督覆盖面。加大卫生行政执法力度,坚决打击、取缔无证非法行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四)加强行风建设,规范医疗卫生服务行为。进一步加强卫生行业作风建设,端正医风医德,弘扬正气,坚持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树立文明行医、诚信服务思想。加大监管力度,狠刹不正之风,严肃查处群众反响强烈的乱收费、开单提成、开高价耗材、收“红包”等突出问题,努力营造和谐的医患关系。
(五)提高卫生队伍整体素质,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实施医学继续教育和学历教育,抓好“三基”培训,选派人员外出进修深造,引进外部人才,加强县、乡、村卫生技术人员培训,全面提升卫生队伍整体素质。加强以医疗安全为核心的医疗卫生服务质量监管,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保障病人就医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