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职业卫生、放射卫生、传染病防治、公共场所、饮用水卫生和学校卫生等公共卫生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完善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组织开展综合执法监督考核评估工作。
组织指导法制理论研究和法治宣传教育及普法工作。承担卫生健康系统规范性文件等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信访转办交办、催办回复工作。负责卫生健康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落实情况的检查指导。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行政权力事项清单、责任清单的制定和调整工作,完善权力运行监管细则。参与配合本级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受理、办理、送达与综合协调督办等审批管理和服务工作,落实行政审批与监管协调联动机制,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安全生产等应急管理职责。负责卫生健康领域环境保护、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负责督查督办各级交办的事项、领导批示的办理、信访案件调查、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重点工作及重要政策的执行落实情况。承担上级综合考核考评及绩效评价工作任务。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综合考核考评及绩效评价等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监督管理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人员考勤、作风效能,组织实施机关和直属单位综合表彰和单项表彰工作。
承担职业卫生监管职责。负责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依法监督用人单位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负 责 人:李少峰
工作人员: 傅宁波 吴洋 陈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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