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1341426003240712W/202503-00060 信息分类: 卫生、体育
内容分类: 行政强制流程 发文日期: 2025-03-10 15:42:35
发布机构: 金寨县卫健委 生成日期: 2025-03-10 15:42:35
来源单位: 金寨县卫健委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金寨县卫健委行政强制流程图
文  号: 词:

金寨县卫健委行政强制流程图

2025-03-10 15:42 来源:金寨县卫健委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卫生行政强制类流程图
根据调查情况,发现物品、场所、人员等依法应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执法人员提出控制意见

 

 

 

卫生行政强制措施内部流程图
作出行政强制决定(2日内)
对物品、场所、人员等进行检测或卫生学评价(三十日内;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
送达行政控制决定书
审查(2日内)
符合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的,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送达解除行政控制决定书,解除行政强制措施。
不符合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的,依据法律法规作出其他相应处理
对物品、场所、人员等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当日)
情况紧急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
办理部门: 金寨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办理地点: 金寨县悬剑山路332号办公楼东侧  
法定期限:30日 承诺期限:30日
服务电话:0564-7068046 监督电话:0564-7356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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