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2025年全国卫生健康工作会议、全省卫生健康工作会议精神,促进完善生育支持政策,加快发展普惠托育服务,强化人口监测预警,做好计划生育家庭扶助关怀,扩大老年健康服务供给、促进医养结合高质量发展,推动老龄健康事业发展,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
一、推动生育支持政策落地
(一)认真抓好积极生育支持政策的贯彻落实。认真落实《关于印发〈金寨县贯彻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政策重点工作任务清单〉〈金寨县生育补贴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金卫发〔2024〕27号)文件精神,做好生育补贴的审核、发放工作,促进人口增长。抓好上级新出台的有关生育支持政策的宣传贯彻,加强协调、落实到位。
(二)加强人口工作宣传。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作用,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积极开展人口基本国情和生育支持政策宣传教育,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营造有利于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
(三)增加托育服务供给。加强托育服务设施建设,完成市级下达的新增托位和普惠托位任务。
(四)大力发展普惠托育。继续将托育服务纳入县民生实事项目,支持公办、普惠托育机构发展,普惠托位占比不低于95%。会同县教育局推动托幼一体化建设,全县幼儿园开设2—3岁托班比例不低于30%。
(五)促进托育服务发展。落实安全监管主要责任,压实托育机构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全国托育服务统计调查制度》,提高数据统计质量。推进医育结合,进一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托育机构签约率。
三、强化人口监测预警
(六)推动基础信息互联互通。加强与民政、公安、残联等委外部门及妇幼、疾控等委内部门的数据联通共享,提高出生人口、婚姻变动、死亡人口等人口基础信息及时采集与变更。加强全员人口数据安全管理;跟踪监测人口发展态势,形成高质量人口形势分析报告。
四、做实计划生育家庭扶助关怀
(七)严把资格确认关并加强资金监管。做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资格确认工作,做到资格确认及时、准确。开展“两项制度”扶助绩效评价和资金核查。严格信息核查,确保资金安全,及时将扶助金发放到奖特扶对象手中,保障资金及时足额发放,提高绩效水平。
(八)健全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指导协同计生协充分发挥
基本公卫优化生育政策服务项目作用,加强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持续提高“三个全覆盖”水平,将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作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重点对象,在所有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开设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就医绿色通道。定期开展摸底排查,对独居贫困、大病重病等重点计生特殊家庭人员,落细包保责任。会同有关部门加强风险排查,主动化解矛盾风险,做好信访维稳工作。
五、认真开展老龄健康服务工作
(九)做好省级安宁疗护试点工作。加强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安宁疗护病区建设,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立安宁疗护病房,推动安宁疗护规范有序发展。
(十)持续开展老年口腔健康、心理关爱、营养改善、痴呆防治、听力健康等老年健康促进专项行动;用好时令节气与健康、老年健康宣传周、敬老月等重要宣传机制和节点,有针对性地宣传老年健康知识;开展失能老年人健康服务行动,实施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不断扩大失能老年人健康服务覆盖面。
(十一)持续提升老年医疗服务能力。加强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老年医学科规范化建设,县人民医院完成护理院建设。
(十二)支持发展综合性老年医学特色医院,重点加强老年医学科、神经内科(老年痴呆方向)、康复医学科、安宁疗护科等老年特色科室建设。
(十三)推动医疗机构将适老化改造纳入病房改造。各医疗卫生机构落实老年助医行动等便利老年人就医举措,推进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
六、推进医养结合高质量发展
(十四)按照省、市有关部署,继续开展医养结合促进行动,支持有条件的乡镇康养中心和卫生院积极申报省优质医养结合示范创建。在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医院开展医养联合体建设试点工作。
(十五)发展居家和社区医养结合,持续开展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行动,提升家庭病床服务能力;推动“互联网+医养结合”;引导支持二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转型为康复医院、护理院,引导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延伸开展医养结合服务。
(十六)落实国家支持退休医务人员开展医养结合服务的相关政策举措,提升医养结合机构医疗服务能力。推深做实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协议合作,提高协议合作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七、强化老年健康事业发展支撑
(十七)加大人才培训力度,组织参加2025年度全国老年医学、医养结合、安宁疗护等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
(十八)组织开展医养结合监测数据和老年健康统计调查填报工作,提高老龄健康信息化水平。
(十九)开展医养结合机构安全生产检查,督促医养结合机构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切实保障老年人生命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