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保持政策的合法性和适当性,根据省、市、县政府相关要求,县审计局组织对截至目前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发布的审计工作方面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简称“放管服”)改革精神相违背的规范性文件,以及县政府或县政府办2015年12月31日以前发布的审计工作方面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重点清理,清理结果报县法制办审议。12月12日,县政府办发文《关于公布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金政办〔2017〕32号),其中审计工作方面规范性文件,决定继续有效3件、废止0件、宣布失效0件、修改0件。现将清理结果目录予以公布。
继续有效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审计工作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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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 | ||||
序 号 | 名 称 | 文号 | 发文日期 | 备 注 |
26 | 金寨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 | 金政〔2015〕25号 | 2015.6.21 | |
2013年12月31日之前继续有效的文件 | ||||
43 | 《金寨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的通知 | 金政[2011]4号 | 2011.1.11 | |
65 | 关于印发金寨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价款委托审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金政办[2013]50号 | 2013.12.9 |
金寨县审计局
2017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