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用奇代表:
您提出的《加快对校园建设审计工作进度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1. 经了解南溪希望小学新校区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教学用房、食堂等校舍,建筑面积6095.33m2,框架结构,最高层4层。室外配套工程及附属工程包括门岗、围墙、道路、道排、强弱电、景观绿化、运动场地等,共计为一个标段。该项目于2016年10月经招投标由安徽省金宇建设有限公司中标承建,中标价2619.33元。项目于2016年10月开工至2017年8月竣工验收,9月交付使用。
2. 南溪希望小学新校区建设项目由县教育局于2016年10月委托安徽和润基建工程造价有限公司进行跟踪审计,并于2018年5月出具了初步跟踪审计结果。但施工单位认为施工期间建筑材料大幅涨价,如钢筋、水泥、混凝土等主要建筑材料价格持续上涨,部分材料上涨幅度达到5%至10%以上,要求县教育局给予价格调整,县教育局按照招标文件相关条款不予认可。因此,施工单位与县教育局、跟踪审计单位对跟踪审计结论长期存在争论,拒绝在跟踪审计报告上签字,从而拖延了项目审计时间,至今未送至我局进行工程价款结算审计。
3. 根据我局在走访人大代表过程中,部分人大代表已提出这方面建议。我局已提请县政府于2018年9月17日印发了《金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的通知》(金政办〔2018〕17号)。文件中第九条“纳入审计机关审计管理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必须在项目竣工验收后30日内,向县审计机关申请审计。对超过时限未申请审计的,县政府将责令办理”;第十六条“审计机关应当根据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投资规模确定审计期限,审计期限不得超过90日。其中:500万元以下(含500万元)的30日内完成,500万元—2000万元(含2000万元)的45日内完成,2000万元——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60日内完成,5000万元——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的75日内完成,10000万元以上的90日内完成。因特殊情况,由协审机构向审计机关书面报告延长时间原因,经县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可以适当延长,延长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我局已基本解决审计效率低、时限长等问题,取得了一定成果。
4. 希望南溪希望小学新校区建设项目参建各方尽快完成跟踪审计工作,按规定报送我局进行工程价款结算审计。我局将依据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审计工作。
再次感谢您对审计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办复类别:A
联系单位:金寨县审计局
联系电话:0564-7062358
2020 年 4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