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全县审计整改工作,提高审计整改质量和效率,更好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近日,经金寨县委审计委员会同意,建立金寨县审计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推动金寨审计整改工作迈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联席会议由县长任召集人,常务副县长任副召集人,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县委督查办、县发改委、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政府国资委、县金融监管局)、县人社局、县审计局、县市监局、县税务局为成员单位。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审计局。县审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并指定一名同志担任联络员。
联席会议一般每半年召开1次,特殊情况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联席会议主要职责为部署、指导、协调、督办各级审计机关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听取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被审计单位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审计执法和整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按照分工负责、分类督办的原则,各成员单位依据各自职责承办审计整改的督促落实工作及审计移送处理等事项;研究、起草有关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文件和规定;组织成员单位对被审计单位联合开展审计整改重点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