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县审计局代县政府办公室起草了《金寨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组织审计机关领导和专业人员对该修订稿进行了充分讨论,然后将《意见》征求意见稿分别送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编办等有关部门单位征求意见,并在县审计局门户网站公开征集意见。我局认真吸收采纳各方面的反馈意见,按照要求将文件报送县法制办审查把关,现将《金寨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情况反馈表序号反馈单位提出意见采纳与否是否采纳原因公示如下:
《金寨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情况反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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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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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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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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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纳与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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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采纳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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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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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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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第五条“通过考试录用公务员时,具有与审计相关专业技术资格或执(职)业资格的优先”改为“考试录用公务员时,应优先招录具有审计相关专业或执(职)业资格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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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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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重新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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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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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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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健全和完善审计整改联动机制、进一步健全审计结果利用机制”中加入机构编制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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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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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部门配合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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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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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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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修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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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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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重新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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