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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003240683/201609-00009 信息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统计,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内容分类: 其它文件 发文日期: 2016-09-25 00:00:00
发布机构: 金寨县审计局 成文日期:
来源单位: 金寨县人民政府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2016-09-19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关于印发《金寨县审计局2016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干部量化考核办法》的通知
文  号: 金审〔2016〕118号 词: 干部量化考核

关于印发《金寨县审计局2016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干部量化考核办法》的通知

2016-09-25 00:00 作者:金寨县审计局 来源:金寨县人民政府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各科室、经责局,投资审计中心:

现将《金寨县审计局2016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干部量化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金寨县审计局2016年工作实绩申报表

 

                     2016年9月19日

 

 

金寨县审计局2016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干部量化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管理,充分调动全体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面提升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实现机关管理的科学化和制度化,现结合审计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量化考核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量化指标、据实考核的原则。

(二)坚持奖惩分明、注重实效的原则。

(三)坚持客观公正、民主科学的原则。

二、对象范围

(一)考核对象:除局领导班子成员以外的所有干部。

(二)考核范围局机关各科室、经济责任审计局,下属投资审计中心。

经组织批准,抽调到其他单位工作半年以上、不参与原单位工作的,在抽调单位考核;不满半年的在原单位考核。

三、内容方法

(一)考核内容:

1.局党组安排的各科室(局、中心)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2.局党组临时交办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3.信息宣传工作工作完成情况;

4.脱贫攻坚任务完成情况。

(二)考核方法:

采取百分制量化评分与奖惩加减分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考核,其中量化评分分为工作实绩考核和各方面满意度评价,基础分为100分。

1.工作实绩考核:分值为70分。重点考核局党组安排的各科室(局、中心)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40分);局党组临时交办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10分);信息宣传工作工作完成情况(10分);脱贫攻坚任务完成情况(10分)。

2.各方面满意度评价:分值为30分。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群众满意度评价分别为15分、10分、5分,原则上不打相同分值。

3.奖惩加减分。加分政策:1)个人获得县委、县政府,市委、市政府,省委、省政府,党中央、国务院表彰的,分别给予相关人员加1分、2分、4分、8分;获得县、市、省和中央议事协调机构表彰的,分别给予相关人员加1分、2分、4分、8分;各科室(局、中心)相关工作被确定为省级、国家改革试点示范的,分别给予相关人员加4分、8分。(2)同一项工作受到不同层次表彰的,按最高级别加分,不重复计分。减分政策:1)个人受到县、市、省、国家通报批评的,分别对相关人员减1分、2分、4分、8分;(2)同一项工作受到不同层次通报批评的,按最高级别减分,不重复计分,同一项工作一年内被几次通报批评的,累计计分。

4.考核排名:以综合得分为依据,分类进行排名,在县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中,单位考核结果为“合格”等次的,按照2:4:3:1的比例确定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等次人员;在县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中,单位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按照3:4:3的比例确定第一、第二、第三等次人员,不设第四等次人员;在县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中,单位考核结果为“差”等次的,按照4:4:2的比例确定第二、第三、第四等次人员,不设第一等次人员。

四、结果运用

(一)对量化考核确定为第一、第二、第三等次的,干部每人分别发放4000元、2000元、1000元。

(二)对量化考核确定为第一等次的干部,优先评先评优,优先安排培训,优先向组织推荐;对量化考核确定为第四等次的干部进行提醒谈话,经考察确实不胜任本职工作的,予以组织调整。

五、组织实施

1.成立金寨县审计局量化考核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局、中心)负责人为成员。

2.量化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并从局综合法规科、投资审计中心等相关科室(局、中心)抽调人员进行联合办公,具体负责年度量化考核工作。对工作实绩分类分项初审汇总、组织满意度评价测评,汇总量化考核情况报送考核领导小组审定。

3.年底个人应对照工作实绩考核内容开展自评,报分管领导审核签字,收到自评后,量化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项工作办结要求,核查目标任务完成进度,并根据时间和质量进行分数初审。

4.满意度评价要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杜绝打“人情分”。为减少评分误差,评分参照以下标准进行:很满意为85-90分,满意为80-84分,较满意为70-79分,基本满意为60-69分,60分以下为不满意(评分为不满意的,要说明具体原因,否则评分无效)。为确保客观公正评价干部,测评人员给予很满意分值的人数不得超过本年度单位第一等次比例;给予满意分值的人数不得超过本年度单位第二等次比例。

5.局领导班子成员的量化考核由县委组织部牵头组织实施,不参与局机关量化考核。

附件:

金寨县审计局干部年度工作实绩申报表

 201   年 )

  名

 

工作单位

及职务

 

  度

  作

  绩

 

测评得分

 

表彰奖励

    况

 

通报批评

    况

 

本人承诺:

以上申报情况属实,如有不实,愿承担相应责任。

    签  名:

       年  月  日

审核意见:

  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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