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经责局,投资审计中心:
现将《金寨县审计局2016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干部量化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金寨县审计局2016年工作实绩申报表
2016年9月19日
金寨县审计局2016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干部量化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管理,充分调动全体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面提升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实现机关管理的科学化和制度化,现结合审计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量化考核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量化指标、据实考核的原则。
(二)坚持奖惩分明、注重实效的原则。
(三)坚持客观公正、民主科学的原则。
二、对象范围
(一)考核对象:除局领导班子成员以外的所有干部。
(二)考核范围:局机关各科室、经济责任审计局,下属投资审计中心。
经组织批准,抽调到其他单位工作半年以上、不参与原单位工作的,在抽调单位考核;不满半年的在原单位考核。
三、内容方法
(一)考核内容:
1.局党组安排的各科室(局、中心)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2.局党组临时交办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3.信息宣传工作工作完成情况;
4.脱贫攻坚任务完成情况。
(二)考核方法:
采取百分制量化评分与奖惩加减分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考核,其中量化评分分为工作实绩考核和各方面满意度评价,基础分为100分。
1.工作实绩考核:分值为70分。重点考核局党组安排的各科室(局、中心)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40分);局党组临时交办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10分);信息宣传工作工作完成情况(10分);脱贫攻坚任务完成情况(10分)。
2.各方面满意度评价:分值为30分。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群众满意度评价分别为15分、10分、5分,原则上不打相同分值。
3.奖惩加减分。加分政策:(1)个人获得县委、县政府,市委、市政府,省委、省政府,党中央、国务院表彰的,分别给予相关人员加1分、2分、4分、8分;获得县、市、省和中央议事协调机构表彰的,分别给予相关人员加1分、2分、4分、8分;各科室(局、中心)相关工作被确定为省级、国家改革试点示范的,分别给予相关人员加4分、8分。(2)同一项工作受到不同层次表彰的,按最高级别加分,不重复计分。减分政策:(1)个人受到县、市、省、国家通报批评的,分别对相关人员减1分、2分、4分、8分;(2)同一项工作受到不同层次通报批评的,按最高级别减分,不重复计分,同一项工作一年内被几次通报批评的,累计计分。
4.考核排名:以综合得分为依据,分类进行排名,在县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中,单位考核结果为“合格”等次的,按照2:4:3:1的比例确定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等次人员;在县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中,单位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按照3:4:3的比例确定第一、第二、第三等次人员,不设第四等次人员;在县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中,单位考核结果为“差”等次的,按照4:4:2的比例确定第二、第三、第四等次人员,不设第一等次人员。
四、结果运用
(一)对量化考核确定为第一、第二、第三等次的,干部每人分别发放4000元、2000元、1000元。
(二)对量化考核确定为第一等次的干部,优先评先评优,优先安排培训,优先向组织推荐;对量化考核确定为第四等次的干部进行提醒谈话,经考察确实不胜任本职工作的,予以组织调整。
五、组织实施
1.成立金寨县审计局量化考核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局、中心)负责人为成员。
2.量化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并从局综合法规科、投资审计中心等相关科室(局、中心)抽调人员进行联合办公,具体负责年度量化考核工作。对工作实绩分类分项初审汇总、组织满意度评价测评,汇总量化考核情况报送考核领导小组审定。
3.年底个人应对照工作实绩考核内容开展自评,报分管领导审核签字,收到自评后,量化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项工作办结要求,核查目标任务完成进度,并根据时间和质量进行分数初审。
4.满意度评价要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杜绝打“人情分”。为减少评分误差,评分参照以下标准进行:很满意为85-90分,满意为80-84分,较满意为70-79分,基本满意为60-69分,60分以下为不满意(评分为不满意的,要说明具体原因,否则评分无效)。为确保客观公正评价干部,测评人员给予很满意分值的人数不得超过本年度单位第一等次比例;给予满意分值的人数不得超过本年度单位第二等次比例。
5.局领导班子成员的量化考核由县委组织部牵头组织实施,不参与局机关量化考核。
附件:
金寨县审计局干部年度工作实绩申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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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 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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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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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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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度 工 作 实 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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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评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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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彰奖励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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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批评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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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承诺: 以上申报情况属实,如有不实,愿承担相应责任。 签 名: 年 月 日 |
审核意见: 签 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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