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期间,我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总体要求,坚持“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二十字方针,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能,进一步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资金、重点部门的审计监督力度,各项工作都取得了良好成效。五年来,共实施审计项目153项(不含政府投资审计项目),查出各类违规资金44362万元,管理不规范资金48103万元,为各单位提出内部管理和整改意见527条。
一、加强民生项目资金审计,促进各项惠民政策落实到位
按照审计署、省审计厅和市审计局的统一安排部署,组织开展了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审计、财政扶贫资金审计、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社会抚养费审计、银行执行社保资金优惠利率审计、中小学布局调整审计调查、残保金审计、稳增长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等一大批全国、全省和全市统一组织的审计项目。通过审计,深入查找了各项惠民政策在贯彻执行当中存在的问题,促进了国家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经济平稳运行、健康发展和转型升级。
二、加强财政资金审计,促进依法理财水平不断提高
围绕构建财政审计大格局,进一步拓展预算执行审计的广度和深度,以全部政府性资金为主线,对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同时延伸审计了县交通、教育、司法、农发委、卫计委、经信委、文广新局、安监局、扶贫移民局等部门和单位的预算执行审计。重点审计了预算编制、调整、预算收支执行和预算平衡情况,审计调查了国库集中收付等财政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审计中注意从体制、机制和管理层面研究财政问题和提出审计建议,注重审计的整体性、效益性和建设性。
三、深化经济责任审计,促进权力运行不断规范
“十二五”期间,我局共对98名领导干部开展了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审查了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单位“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制度是否有效执行,是否存在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现象,是否发生资金截留挪用,单位资产账实是否一致等问题。通过审计,增强了领导干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财经纪律的意识,促进了领导干部依法行使权力和履行职责,提高了单位财务管理水平和依法理财能力。2012年,我们创新审计模式,在全市首先实行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事项交接办法,让领导干部走得清楚,接得明白。该办法试行以来,已完成交接手续单位125个,得到了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领导干部的高度称赞。
四、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促进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提高
“十二五”期间,促成县政府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工作的通知》、《金寨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金寨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价款委托审计管理办法(试行)》等四项制度,将政府投资审计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轨道,以刚性的制度规定和严格的制度执行,提升了政府投资审计的质量和成效。以2014年为例,全年审结政府投资建设项目356个(其中重点工程项目92个),报审金额111806.16万元,审定金额100459.43万元,审减额11340.28万元,审减率10.14 %。
五、统筹力量,全面完成领导交办各项任务
在人员少、任务重的情况下,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审计力量,全面完成了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其中组织实施了县医院等3个地块拆迁审计、村级经济责任专项审计、乡村两级债务清理核查、红石谷风景区资产审核、公检法司债务核查、国有企业改制单位财务收支及资产负债审计核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核查等;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了招商引资项目核查、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情况检查、“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油坊店乡信访审查、房管局等多家单位办案、停产半停产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工业和民营企业投资奖励审核、新城区停建办公用房实际投入工程造价及前期费用专项审核等工作。
六、坚持机关管理,努力提升审计工作效率
抓质量,提升审计工作能力和水平。严格实行审计项目审核、复核、审理三级控制,推行审理结果通报制,完善审计业务会议制度,开展优秀审计项目评选活动,形成全员抓质量、全过程控制质量、全力打造“审计精品”的良好局面。抓整改,提升审计工作的执行力。建立审计整改被审计单位报告制度,健全审计整改向本级政府定期报告制度,完善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整改向本级人大报告制度,积极开展审计整改联席会议制度。抓队伍,坚定不移打造审计铁军。年初分解落实目标责任,月末、季度调度督办工作进度,年终考核评价奖惩;组织审计人员参加各类培训,采取“师带徒”的方式促进新进人员成长;加强廉政教育,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经常性督促检查。
虽然“十二五”期间我局审计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审计人员工作能力不适应。审计人员年龄两极分化,一线审计人员较少,能承担大项目的年轻审计业务人员更少,而且知识结构单一,审计手段滞后,难以适应现代审计工作发展的需要;二是审计机关管理不适应。多年沿袭的管理体制同不断变化的审计工作形势不相适应,相对僵化的质量管理体系同灵活多变的审计工作实践不相适应,日趋繁重的临时交办工作与“一盘棋”的审计项目计划管理不相适应,导致审计质量不高、审计效率较低;三是审计宏观服务水平不适应。在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服务改革发展大局方面存在“慢半拍”问题,与党委、政府要求有一定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