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地各部门有序推进审计整改工作,取得了较好效果,但仍存在对审计整改工作不够重视、责任不够清晰、合力尚未形成、治标多治本少等问题。为推动审计整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更好发挥审计监督“治已病、防未病”作用,2021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的通知,遂即各省市出台相应文件。
审计是一种监督手段,是国家的“经济卫士”和“免疫系统”。审计整改是确保发挥审计监督职能、维护审计监督权威的重要保障,有利于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和审计成果的利用,有利于推进依法行政、阳光执法。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审计工作,多次对审计整改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为加强审计监督、抓好问题整改、健全完善制度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二、起草过程
参照省、市审计整改工作联席会议设立的做法,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县审计局于2021年12月启动审计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起草工作,2022年1月底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并完善后,经2月28日召开的县委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于3月3日印发《金寨县审计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三、主要职责
联席会议主要职责是组织召开联席会议,部署、指导、协调、督办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听取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被审计单位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审计执法和整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按照分工负责、分类督办的原则,各成员单位依据各自职责承办审计整改的督促落实工作及审计移送处理等事项;研究、起草有关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文件和规定;组织成员单位对被审计单位联合开展审计整改重点督查。
四、工作目标
进一步建立健全审计工作联动机制,加强审计结果运用和审计整改督查工作,保证审计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更好地发挥审计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推动服务作用。
五、主要内容及创新举措
《制度》分五个板块十一个方面内容,主要明确了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及职责分工,健全了整改领导监督落实机制、整改责任机制,夯实被审计单位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压实主管部门的监管管理责任,强化审计机关督促检查责任。
2022年第一季度梳理未整改事项;2022年第二季度召开审计整改工作联席会议,推动整改工作进一步落实;2022年第三季度开展审计整改“回头看”工作;2022年第四季度召开审计整改工作联席第二次会议。
六、组织机构
联席会议由县长任召集人,常务副县长任副召集人,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县委督查办、县发改委、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政府国资委、县金融监管局)、县人社局、县审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税务局为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审计局。县审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并指定一名同志担任联络员。
七、成员职责
联席会议一般每半年召开1次,特殊情况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各成员单位既要按照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又要相互协调,密切配合,齐抓共管,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八、下步打算
下一步将积极贯彻落实文件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审计工作联动机制,加强审计结果运用和审计整改督查工作,保证审计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更好地发挥审计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推动服务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