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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11341426003240683H/202402-00010 信息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统计,其他
内容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文日期: 2024-02-22 09:29:47
发布机构: 金寨县审计局 生成日期: 2024-02-22 09:29:47
来源单位: 金寨县审计局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负责人解读】金寨县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黄龙解读《金寨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文  号: 词:

【负责人解读】金寨县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黄龙解读《金寨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2024-02-22 09:29 来源:金寨县审计局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为贯彻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健全完善我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机制,经县委审计委员会同意,建立金寨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起草背景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强化干部监督管理的一项制度设置。这项监督制度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增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意识,促进领导干部依法履职,尽责担当,确保党中央令行禁止,完善领导干部管理和监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预防腐败等具有重要意义。

二、起草过程

根据2019年颁布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第十条“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加强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规定,参照省、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设立的做法,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建立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三、审议印发

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县审计局于2021年11月启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起草工作,2022年1月底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并完善后,经2月28日召开的县委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于3月17日印发。

四、工作目标

联席会议在委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负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决策部署,研究拟定有关经济责任审计的制度文件,督促检查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情况,协调解决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推进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指导和监督部门、单位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完成县委审计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组织机构

联席会议设召集人一名,由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县审计局局长担任,联席会议成员为各成员单位的分管领导。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审计局,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县经济责任审计局局长兼任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应确定1名联络员,负责有关工作的衔接、协调和联络,承办联席会议安排的相关工作事项。根据工作需要,联络员列席联席会议。

联席会议组成人员或联络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报联席会议变更。

六、成员职责

各成员单位既要按照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又要相互协调,密切配合,齐抓共管,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至二次,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开。联席会议成员可以向召集人提出召开联席会议的建议。

联席会议成员每年年底前应向联席会议作出履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情况的总结报告,并将书面资料提交联席会议办公室。

各联席会成员单位应通过各级各类刊物、网站等多种形式积极宣传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应当遵守相关保密规定。

七、下步打算

下一步将积极贯彻落实文件要求,加强对全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统筹领导和组织协调,切实发挥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对全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作用。


联系方式:

联系人:金寨县审计局办公室 关立春  

电话(传真):0564-7062358  

地址:金寨县政府大楼510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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