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室职能:
负责审计与县财政有拨缴款关系的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县政府工作部门、县政协机关、县法院机关、县检察院机关和政党组织、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对会议和培训管理情况、公务接待管理情况、公务用车配置和管理使用情况、因公出国(境)管理情况、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管理情况、机构编制管理情况等事项进行审计;负责指导和监督本行政区域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控股企业或使用社会公共资金数额较大的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内部审计工作,组织实施相关法律、法规,制订内部审计工作制度,指导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依法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承办或参与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跟踪督促审计整改工作;承办局交办的其他工作和审计事项。
股室负责人:陈 红
股室成员:无固定人员
办公地点: 县审计局大楼二楼(住建局东头)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联系电话:0564-7060353
邮 箱:99690192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