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预算法》和《安徽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指导思想和原则,结合本部门2015年工作实际,编制本部门预算草案。
部门基本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 金政办[2002]74号 文件规定,我局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并监督执行环境保护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受县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提出环境保护建议。
2、拟定全县环境保护规划,组织拟定和监督实施重点区域、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生态保护规划;组织编制全县环境功能区划,参与编制全县可持续发展纲要。
3、对全县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及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参与核安全、辐射环境、放射性废物的管理及污染防治的监督。
4、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监督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检查自然保护区以及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库区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检查生物多样性、野生动植物保护等工作。
5、指导和协调解决各乡镇、各部门有关环境保护问题;调查处理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协调县内环境污染纠纷;负责环境监理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组织开展全县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
6、审核建制镇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组织编报全县环境质量报告书,发布环境状况公报。
7、组织实施各项环境管理制度,按规定审核审批开发建设活动环境影响报告书;指导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负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乡镇企业环境保护工作,指导我县生态示范区建设和生态农业建设。
8、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科技发展和技术示范工作;负责全县环境标志认证申报工作;参与环境保护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制定工作,推动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9、负责环境监测、统计、信息工作;建设和管理县环境监测网、环境信息网;组织对全县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10、负责梅山城区(城市规划区内)的环境监督管理工作。
11、承担全县主要污染物减排日常工作;拟订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减排工作计划、对策建议;检查、督促和考核县有关单位和乡镇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污染减排工作情况。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环境保护规划;组织拟订和实施重点水域、区域污染防治规划;负责环境保护统计工作;负责污染治理项目的申报工作;监督管理县级环境保护能力建设投资和环境保护污染治理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组织实施大气、土壤、噪声、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以及机动车等污染防治政策和规定;负责污染源限期治理、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登记、行政代执行等环境管理制度;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别;负责城镇环境质量综合整治工作。
12、 行政审批服务股(环境影响评价股):根据法律法规赋予的权限组织办理各项环境保护行政审批工作,组织开展建设项目”三同时”验收工作;组织办理纳入县政务服务中心环境保护窗口的各项行政许可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辖区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等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和措施。
13、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2015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5年主要工作任务是:一是全面加强环境管理,大力推进污染减排工作;二是加强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解决危害群众利益的突出环境问题;三是以生态建设为抓手,稳步推进农村环保工作;四是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不断提高我县环保执法水平;五是深化环境行政审批改革,为县域经济发展做好服务;六是公开环境信息,加大环保宣传教育力度;七是加强行政效能建设,认真整顿机关工作作风;八是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大力推进精神文明建设;九是全力以赴抓好招商引资、计划生育和扶贫开发工作;十是强化领导考核,确保2015年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三、部门机构设置和人员情况
本部门机构由机关本级和 1 个行政单位、 1 个财政拨款事业单位、 1 个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组成,本年度机构和人员增减变化情况较上年比较,增加退休人员5人.
一、2015年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
2015年部门总收入 2920911.33元。其中:一般预算拨款收入2895911.33元,纳入国库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25000元。
二、2015年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15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2920911.33元。其中基本支出 2300911.33元,(其中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详见附表)项目支出 620000元。
三、2015部门项目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根据部门行政事业发展目标,结合财力可能,2015年共安排项目支出 4 项,总金额620000 元(包括所有资金安排的项目),具体项目情况说明如下:
(一) 环保 部门本级2015年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1、 生态功能区环境质量考核及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项目名称),资金总额 120000元,其中:纳入国库的行政事业收费安排120000元。
2、 空气自动监测站运行经费(项目名称),资金总额 100000 元,其中:一般预算拨款安排 100000 元。
3、生态监察工作经费(项目名称),资金总额 200000 元,其中:一般预算拨款安排 200000 元 。
4、 污染减排专项经费 (项目名称),资金总额 200000 元,其中:一般预算拨款安排 200000 元。
附件:2015年部门预算公开附表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