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241061/201604-00004 信息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内容分类: 本部门预算 发文日期: 2016-03-29 00:00:00
发布机构: 六安市金寨县生态环境分局 生成日期: 2016-03-29 00:00:00
来源单位: 金寨县人民政府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环保部门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
文  号: 词:

环保部门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

2016-03-29 00:00 来源:金寨县人民政府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根据《预算法》和《安徽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指导思想和原则,结合本部门2016年工作实际,编制本部门预算草案。

部门基本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金政办[2015]39号文件规定,我局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结合本县实际,拟订环境保护规划、重点区域污染防治规划和生态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制度;负责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评价工作。

2、根据本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编制环境保护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环境保护专项规划;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环境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负责提出本县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的建议,参与提出环保项目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配合县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

4、负责落实国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组织制定实施全县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和削减计划;督查、督办、核查全县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5、从源头上预防、控制全县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受县政府委托,对本县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有关规定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负责建设项目主体工程与环境保护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6、负责协调大气环境保护工作;协调解决区域突出大气环境问题;参与区域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工作,定期通报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和大气环境质量状况。

7、负责水环境(含地表水及地下水)的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

8、负责编制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危险化学品污染防治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及跨县转移工作;调查处理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危险化学品环境污染事故。

9、负责土壤、重金属、噪声以及机动车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10、负责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对废弃的放射源、放射性废物处置进行监督管理。

11、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全县生态保护工作。拟订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协调、指导监督全县农村生态保护工作;依法对各类自然保护区的管理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生物多样性保护、野生动植物和湿地环境保护工作。

12、负责环境监测、环境统计工作;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县环境监测网络;组织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编报本县环境质量报告,建立和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承担环境质量监测数据、重大环境信息实时发布工作。

13、负责环境监察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负责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督促全县环境应急预案的制定,组织、指导环境应急演练;指导协调全县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和预警工作;组织开展本县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查处环境违法行为;负责组织实施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许可证、排污收费等各项环境管理制度;负责对各类污染物排放实施监督管理,对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组织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协调全县区域间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县重大环境污染防治工作。

14、负责本县环境保护与国际及地区间的合作交流;组织协调有关环境保护国际公约在本县的履约工作;参与协调环境保护对外经济合作和利用外资项目;受县政府委托,受理涉外环境保护事务。

15、监督、指导县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的环境保护工作。

16、组织、指导和协调本县的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落实国家环境保护宣传纲要,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新闻宣传工作;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环境保护。

17、负责本部门政府权力运行的具体监督管理工作。

18、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是:一是全面加强环境管理,大力推进污染减排工作;二是加强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解决危害群众利益的突出环境问题;三是以生态建设为抓手,稳步推进农村环保工作;四是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不断提高我县环保执法水平;五是深化环境行政审批改革,为县域经济发展做好服务;六是公开环境信息,加大环保宣传教育力度;七是加强行政效能建设,认真整顿机关工作作风;八是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大力推进精神文明建设;九是全力以赴抓好招商引资、计划生育和扶贫开发工作;十是强化领导考核,确保2016年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三、部门机构设置和人员情况

金寨县环境保护局是隶属于县政府的正科级行政机构,设4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行政审批科、生态科、污防科。核定行政编制数9名,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工程师1名;股级职数4名。纪检监察机构设置和领导职数,按有关规定执行,实有在编人员8名,退休人员共7名。下设事业单位3个,其中,金寨县环境监测站是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2名,实有在编人员9名;金寨县污染减排监察中心为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4名,实有在编人员4名;金寨县环境监察大队为股级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8名,实有在编人员10名。


详细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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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及增减变化情况

一、2016年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部门总收入471.4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拨款收入469万元,纳入国库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2.5万元。

二、2016年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471.4元。其中基本支出299.4万元,(其中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详见附表)项目支出172万元。

三、2016部门项目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根据部门行政事业发展目标,结合财力可能,2016年共安排项目支出5 项,总金额172万元(包括所有资金安排的项目),具体项目情况说明如下:

(一)  环保部门本级2016年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1、生态功能区环境质量考核及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项目名称),资金总额12万元,其中:纳入国库的行政事业收费安排12万元。

2、空气自动监测站运行经费(项目名称),资金总额10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拨款安排10万元。

3、生态监察工作经费(项目名称),资金总额20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拨款安排   20万元 。

4、污染减排专项经费 (项目名称),资金总额110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拨款安排110万元。

5、监督执法专项经费(项目名称),资金总额20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拨款安排   20万元 。

四、较上年度增减变化

本年度预算拨款收入471.4万元较上年度预算292.1万元增加了59%,其中基本行政运行经费预算299.4万元,占全部总预算的63.5%,较上年230万元增加了30%,原因为2015年度增资及新增人员5人;专项业务工作经费预算172万元,占总预算的36.5%,较上年预算62万元增加了177%,主要原因为将污染减排工作经费纳入了一般预算安排。

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支出为32.8万元,其中:出国费0元,与上年持平;公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维护费支出17.3万元,较上年度预算17.6万元略有减少,主要是考虑到将有关股室的工作结合起来,比上年度决算数25.85万元减少33%,主要是考虑到将有关股室的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减少不必要的资源浪费;公务接待费15.5万元,较上年度预算16.3万元减少5%,较年终决算16.2万元减少4%,主要原因为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5年12月31日,金寨县环保局共有公务车辆1辆,执法车辆4辆,用于正常的公务用车及业务执法用车。

 



2016年环保局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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