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六安市财政局 环保局《关于下达 2018年度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财建[2018] 845号)要求,现下达你乡镇(单位)2018年度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项目资金计划 万元,2017年度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结余项目资金计划 万元。
本次下达资金不得用于征地拆迁等费用及其它非资金支持范围内容,请你乡镇(单位)按照《安徽省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4]1713号)要求,及时组织项目实施。各乡镇(单位)加强项目监管,加快项目施工进度,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目标任务,县财政局、环保局将及时开展项目绩效评价。
附件:1.金寨县2018年度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资金项目计划表
2.金寨县2017年度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结余资金项目计划表
附件1:金寨县2018年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资金项目计划表.xls
附件2;金寨县2017年度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结余资金项目计划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