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大别山水环境补偿资金项目实施,提高专项资金项目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快推进我县2020年度第八批次大别山水环境补偿资金项目实施,保持和改善大别山区水环境质量,结合我县本年度项目任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大别山水环境补偿资金背景
为统筹大别山区上下游地区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保持和改善大别山区水环境质量,根据安徽省《生态强省建设实施纲要》要求,经安徽省政府同意,2014年11月,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环保厅印发了《安徽省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办法》(财建〔2014〕1713号),宣告安徽省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工作开始实施。
大别山水环境生态补偿范围主要是对饮用水源环境保护做出贡献的六安市等上游地区。2015年6月,经六安市人民政府批准印发《六安市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实施方案》(六政办〔2015〕20号),启动六安市大别山生态补偿工作。在确保水质达标的前提下,引导各种专项资金、社会资金等加大对流域环境整治和生态保护的投入。
二、水环境补偿机制断面考核
西淠河金寨县出境为我县考核断面,合肥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和六安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联合组织断面水质监测,实施统一监督管理。我县每月考核断面水质监测结果均达到补偿标准,考核P值均在0.75以下。
三、2020年度大别山水环境民生工程项目概况
根据六安市财政局 环保局《关于下达第八批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项目资金的通知》(财建〔2020〕226号)文件,2020年度共下达我县大别山水环境补偿资金4374万元,下达项目3个,分别为“金寨县2019-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1/2)”、“金寨县乡镇污水处理站长效运行机制项目(2020)”及“金寨县梅山镇大龚岭山生态治理项目”。项目资金均已下达到各实施单位。
四、项目实施主要内容
1、县茶谷和美丽乡村建设服务中心负责实施“金寨县2019-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1/2)”,项目主要实施内容为:在全县23个乡镇重点村实施农村改厕2万户,新建生态生活污水处理设施112座及污水管网125km。项目下达资金4964万元,计划分两个年度实施完成,本年度计划完成投资2289万元。
2、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负责实施“金寨县梅山镇大龚岭山生态治理项目”,项目主要实施内容为:对梅山镇大龚岭山三个高边坡进行边坡防护治理,总长710m,边坡防护采用锚杆+GPS2主动网+厚层基材喷播绿化的方式进行治理,项目下达资金1500万元。该项目为先建后补,工程已实施完成并通过验收审计。
3、县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实施“金寨县乡镇污水处理站长效运行机制项目(2020)”,项目主要实施内容为:依靠社会技术力量,委托第三方对金寨县22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发挥环保设施应有功效,改善水环境质量,项目下达资金585万元。该项目为持续投资项目,按季度对各污水处理站运行情况进行审核,并拨付运行费用。
四、进度计划
本年度大别山水环境生态补偿项目中只有“金寨县2019-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1/2)”为工程建设类项目,目前该项目已完成设计等前期准备工作,按照民生工程项目管理要求,项目主体工程建设应于12月底前完工,并完成年度投资计划。
五、项目管理
1、工程建设类项目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合同管理制、质量和安全保证制、公示公告制、检查验收和绩效评估制,并按要求进行项目竣(完)工决算审计。
2、项目实施单位原则上为项目申报单位。
3、项目实施方案批复后,项目实施单位必须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明确的进度组织实施,不得擅自调整。
4、项目实行分级分类公告公示制度。项目启动后,项目实施单位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在项目区通过公开栏(墙)、项目标志牌等公开相关信息,主要包括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内容、实施期限、实施单位及责任人、资金来源、资金构成及规模、政府采购及招投标情况、预期目标、受益群众、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等。
5、项目实施和管理过程中有关事项属于政府采购和招投标范围的,必须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有关规定执行;未达到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标准的,项目实施单位必须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要求实行阳光操作。
6、县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定期实施监督检查和协调指导等工作,项目实施单位应按月向环保部门报送项目实施进度,并主动配合各项检查监督。因项目实施单位管理不力导致项目实施效果不好的,将责令其进行整改。
六、项目验收和评估
1、项目实施单位应当在项目竣工后组织初检,并于20个工作日内向县财政级、环保局提出项目竣工验收申请,县财政级、环保局组织相关单位或者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验收,出具验收报告。项目通过验收后,将其录入项目库。
2、项目验收的主要依据有:环保设施运行正常,项目经过试运行,各项技术指标达到设计要求;项目应编制完成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取得当地财政或审计部门出具的资金使用情况审查报告,并提供项目资金财务审计报告。项目建设、管理及财务档案资料齐全、完整,符合国家有关项目档案验收规定。
3、项目验收主要内容有:项目建设、管理及财务档案资料齐全、完整,符合国家有关项目档案验收规定;资金拨付、管理、使用、决算和审计情况,项目配套资金的落实情况;工程监理、工程合同、招投标管理和档案管理情况;项目建设与管理等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项目取得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实行项目绩效评估制度,组织相关单位或者委托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对项目进行绩效评估和后续跟踪,并根据项目绩效评估结果给予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