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出的《统筹农村污水治理 助推县域乡村振兴》收悉,感谢您对农村污水治理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为我们进一步开展农村污水治理工作指出了思路。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县域农村污水处理基本情况
我县农村地区人口约57.09万人,常住农户13.98万户。十三五以来,我县积极利用大别山水环境生态补偿资金、美丽乡村建设资金、农村改厕资金等持续开展农村污水治理基础设施建设,目前已初步形成了“集镇+中心村+户改厕”三种方式结合的农村污水治理模式。
(一)集镇生活污水托管运行全覆盖。2016年开始,我县探索实施乡镇污水处理站长效运行机制项目,通过招投标引入金寨农村水务公司,对乡镇污水处理站进行托管运行,合同期限20年。截至目前我县共有乡镇污水处理站30座,污水处理站总处理规模达10550吨/天,覆盖我县22个乡镇(梅山镇除外),实现了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站全覆盖。县生态环境分局同乡镇共同参与监管,并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每季度对乡镇污水处理站水质进行监测。项目年运行费用约600万元,是全市最早形成污水处理站长效管护模式的县区之一。
(二)村庄生活污水处理梯次推进。随着美丽乡村中心村庄及扶贫移民安置点的搬迁建设,各村农户持续搬迁至中心村庄居住。为解决中心村庄污水处理问题,2014年至2020年,我县共建成村级微动力污水处理设施228座,人工湿地144座,处理规模大多在10至20吨/天。近年来,由县茶美中心牵头推广的人工生态湿地污水处理模式,结合山区自然环境,具有管护技术要求低、日常运维成本低,出水达标并可回用农灌,适用于3-150户污水处理,满足了现阶段我县农村地区污水处理需求,被市农业农村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确定为农村污水处理经典案例和学习样板。
二、现阶段主要工作措施
根据提案建议,我单位现阶段重点在科学编制规划、推进管护机制、安排资金项目等方面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印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科学指导各乡镇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政府高度重视县域农村生活污水专项规划修编工作,并于2020年10月20日编印了《金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新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坚持立足实情,根据各村地形地貌,尊重农民意愿和需求,坚持住户集中、就近依托、污水容易收集的原则,本着“先集镇后农村,先贫困村后非贫困村,先中心村后一般村”的顺序,科学合理的选择相匹配的污水处理工艺及规模。着重考虑既成熟可靠,又适合农村特点和实际的污水处理适用技术。离乡镇政府驻地较近的村规划通过延伸乡镇污水管网,实现中心村生活污水纳管处理;常住人口比较固定污水比较容易收集的中心村建议选择微动力治理模式的污水处理设施;居住人口相对分散,常住人口变化大,污水收集相对困难的中心村选择“无动力”加“人工湿地”的处理模式的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后综合用于农田灌溉。
(二)加快推进各乡镇落实长效管护机制,真正把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管起来”,让设施“动起来”。县政府于2020年11月印发了《金寨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长效运行管理办法(试行)》,长效运行管理办法明确了乡镇、村和主管单位在农村污水长效管护工作中的职责分工和主要任务。并专门制定了《金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管理考核奖补细则(试行)》,由县财政局会同县生态环境分局每季度对各乡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长效运行情况进行考核评分,根据各乡镇考核得分情况给予不同等次的运维补贴经费。根据第一季度考核结果,各乡镇均已制定了辖区内污水处理设施长效管护方案,预算管护经费、安排管护人员、压实管护责任。其中吴家店、天堂寨、斑竹园等13个乡镇委托专业第三方单位承担污水处理设施日常管护及维修工作,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效果较好。其他乡镇以各村为污水处理设施运维责任主体,聘请管护人员进行日常管护,乡镇安排专人对运维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和考核,现阶段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长效运管机制正在按要求逐步完善之中。
(三)落实农村污水建管资金,分步实施农村污水治理工程建设。近年来,我县持续利用大别山水环境资金、地表水断面补偿资金等逐年落实农村污水建管项目。2020至2021年度共争取资金10069万元,安排项目12个。实施项目主要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污水处理、集镇污水管网延伸等方面。如2020、2021年共计安排5551万元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在30个中心村、自然村实施污水治理工程;落实项目资金1440万元,用于吴家店镇污水管网改扩建项目。
另一方面,2021年县财政预算300万元专项用于农村污水设施长效运管方面,同时探索创新农村污水长效管护经费的融资体制,试行了乡镇财政资金+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县级奖补资金相结合的融资模式,鼓励从农户收取一定的污水处理费。目前,桃岭、天堂寨、斑竹园3乡镇落实方案,对污水处理设施服务农户收取每年5-20元不等的费用,提高了在农户农村污水处理方面的参与度及知晓率,带动效果较好。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根据提案建议,我局下一步将从以下几方面继续做好农村污水治理工作。
一是推进长效管护机制建设。继续按照《金寨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长效运行管理办法(试行)》,落实县、乡、村各级监管责任,确保建成的污水处理设施发挥效益。
二是开展农村污水提质增效改造。按照《金寨县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突出问题整改方案》(金环委办〔2021〕21号),分三年度对乡镇污水处理站进行提标改造,对配套污水管网进行维修延伸。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力度。要进一步加强对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的执法检查和监督监测,逐步完善农村污水治理工作的监管措施和办法,鼓励公众参与监督,推进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
四是加大工作宣传力度。利用平面、电视、网络等载体,深入宣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重要意义,引导农民树立环保意识,自觉践行生态文明理念,养成环保、节约、卫生的生活习惯,争取群众支持,提高全社会的参与和责任意识。
再次感谢您对我县生态环境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对以上答复有不满意的地方,请及时与我局联系,我局将尽力做好相关工作,共同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不断进步。
办复类别:A类
联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
联系电话:7068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