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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202204-00009 信息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内容分类: 主动回应 发文日期: 2022-04-24 10:48:22
发布机构: 六安市金寨县生态环境分局 生成日期: 2022-04-24 10:48:22
来源单位: 六安市金寨县生态环境分局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主动回应】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副产物(危废)是否可作为 燃料直接回用?
文  号: 词:

【主动回应】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副产物(危废)是否可作为 燃料直接回用?

2022-04-24 10:48 来源:六安市金寨县生态环境分局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机制炭生产炭化过程中产生的副产物木焦油和木醋液,根据《危险废物管理名录》和废物主要成份,该副产物属于HW11危险废物,废物代码:900-013-11。该副产物应交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资质单位处理。若自身利用作为燃料直接燃烧的,须得到环评认可和履行环保“三同时”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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