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环委会成员单位的帮助指导下,我县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主线,不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较好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现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 全县生态环境质量状况
(一)空气环境质量方面。2022年,我县 PM2.5平均浓度30微克/立方米,空气优良天数比例88.5%,重污染天数0,秸秆禁烧保持零火点。
(二)水环境质量方面。梅山、响洪甸水库、西淠河、史河、竹根河等主要河流水质状况良好,达到地表水Ⅱ类标准;县域内5个国控、1个省控地表水考核断面年均水质达标率100%;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及 “千吨万人”农村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达100%。
(三)土壤环境质量方面。全县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达到优先保护类,县域内无黑臭水体。
(四)生态环境质量。2021年度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评价为“轻微变好”。
二、党政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一年来,县委常委会和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部署生态环保工作20余次,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深入现场调研、督导工作开展,多次批示生态保护工作。建立县领导带头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明察暗访提示制度,将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落实情况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并将综合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
三、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切实推进绿色高质量发展
1.严格落实产业负面清单。加强源头管控,严把项目审批质量关,坚决执行负面清单限制发展和禁止发展两大类,共62项,其中限制类58项,禁止类4项,作为项目建设备案、审批和核准的头道关口,2022年无高污染、高耗能项目上马,无新上化工企业。
2.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建立新入驻项目单位产出能耗审核制度,严格落实固投项目节能审查手续,对新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全面开展能效对标工作,完成新上项目节能审查手续44个。对全县重点耗能企业实施“一企一策”节能诊断,甄别企业高能耗工序和环节,进一步挖掘节能潜力。
3.全面推进清洁生产改造。编制《金寨县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印发《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意见(试行)》,进一步完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运维管理,加快首批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投运。
(二)聚力攻坚大气环境治理
1.开展扬尘治理专项治理。印发《金寨县建设领域扬尘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2年修订)等七个专项行动方案,起草《金寨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多部门开展综合执法,排查建筑领域企业120家次,发现问题60个;露天烧烤、焚烧发现问题22个;餐饮油烟治理发现问题19个,全部整改完成。
2.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治理。推进重点耗能行业能效对标,持续降低全县主要耗能产品单耗。今年实现减排二氧化硫106.56t、氮氧化物56.1t、粉尘321.48t、VOCs20.905t。
3.开展秋冬季攻坚行动。制订《金寨县 2022-2023 年度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措施任务》,印发《金寨县2022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方案》,按照三级网格责任包保制度,开展宣传巡查执法工作,并成立专项督查组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秸秆禁烧和环境大气污染督查工作。
(三)深入推进水生态环境保护
1.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现有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和应急备用水源地各1个,乡镇饮用水源地47个,水源地保护区内规范化建设和违法违规问题排查整治已全面完成。新建3座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梅山水库在用水源地、响洪甸水库备用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2.持续推进水生态修复。实施鲍家湾、黄栗树小流域综合治理及西淠河金寨段、史河金寨段等重点河段治理项目,综合治理水土保持面积40平方公里,河段长度40余公里。完成牛山河、白水河2条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出台县级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管理办法,对全县88座小水电站清理整改工作进行验收,强化日常监管。
3.切实提升城市污水治理能力。实施城区梅山湖路、抱儿山路污水干管项目、老一中家属楼和双河路两侧居民楼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新增污水管网6.6公里。已建成县级生活污水处理厂3座,总处理规模6万吨/天,年减排化学需氧量约3000吨,减排氨氮约500吨。对城区和乡镇水体开展再排查,暂未发现黑臭水体。
4.压实河湖长工作责任。召开总河长会议、述职评议会等专题工作会2次,签发《金寨县总河长4号令》,全县386名各级河长累计开展巡河1.16万余次,解决河湖问题583件,下发交办单47份,解决群众举办案件6个。
5.完善河湖长管理机制。印发《金寨县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河湖管护主体责任制的通知》,明确河流日常管护主体。完成9条河道的“一河一策”和“河湖健康评价”工作及13条规模200km²以上河道、6个湖泊及112座小型水库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工作;完成25条50km²以上河道划界工作及9条水普以外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
(四)着力推进土壤与固废污染防治
1.加大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力度。督促我县4家(海创垃圾发电、嘉徽新材料、森鑫建材助剂、纽曼精细化工)重点单位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按规定报送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情况报告,制定并实施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方案,严格管控污染物排放。
2.严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严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完成123个“两公一住”地块土壤环境质量调查评估,目前我县无疑似污染地块。
3.持续推进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我县从2018年开始实施城乡环卫一体化工程PPP项目,以海创垃圾发电厂为基础,将全县城乡环卫和垃圾收集运输统一实行市场化运行,形成生活垃圾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的无害化处理模式,全年无害化处理全县生活垃圾约10.5万吨。开展填埋场环境安全监测工作,完成填埋场污泥填埋区5700平方米的封场任务。
4.严格执行固体废物环境监管。印发《金寨县打击跨省跨市非法转移倾倒危险废物行动排查表》,全面排查县域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违法行为。积极推进产废企业开通安徽省固体废物管理系统,全县入系统企业53家,落实产废、暂存、转移全流程监管。
(五)扎实推进突出环境问题整改
1.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2021年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13个,完成整改销号10个;2021年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问题13个,完成整改销号8个;所有问题均按序时进度要求落实整改。
2.“N” 类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我县共有“N”类突出生态环境问题16个,其中:市人大常委会督查反馈问题5个,六安市2022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3个,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改”(一期)问题8个,全部完成整改销号。
(六)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安全
1.加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编制实施《金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完成新一轮全县矿产资源(2021-2025)规划编制,开展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治理修复“回头看”,对全县9个生产与在建矿山开采情况开展5次全面巡查,完成我县在建生产矿山生态修复任务。完成双河镇安顺、金山、经久三个饰面石材矿山的关闭工作闭坑修复治理工作。完成金铜矿业有限公司金寨县汞铜冲铅锌矿闭坑生态环境修复治理方案的编制、评审工作。
2.持续筑牢和打造生态屏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林长制改革示范区“五绿”示范点建设的通知》《金寨县关于提升县级林长履职效能的工作意见》,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任务,贯彻实施“五大森林行动”,着力建设“五大示范基地”,探索建立示范区先行区“三项机制”工作任务,持续推进“五绿”示范点建设。实施《金寨县2022年度大别山区水土保持与生态修复项目》,完成人工造林1075亩,封山育林4万亩,退化林修复2.2万亩,森林抚育3.6万亩,全县共完成植树133万株。创建省级森林城镇2个,森林村庄15个。
3.进一步强化生态保护监管。挂牌成立金寨西河大鲵自然保护区管理服务中心,批复7名工作人员全部到岗,开展日常管理工作。规范开展天马保护区野外巡护、野外监测等日常管理工作。实施科研监测,在天马保护区内布设红外相机,开展保护区内陆生野生动物监测工作,联合安徽大学开展昆虫本底资源调查工作。积极开展天马保护区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及时上报监测信息。
4.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重大风险。开展全县生态环境领域重大风险排查工作,针对中高危险放射源失控风险;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污染风险;土壤环境污染风险;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污染环境风险;安全生产事故产生环境污染风险;特大洪水下泄引发水产养殖大面积死亡风险;涉环保项目“邻避”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风险,我县根据风险点可能存在的隐患,制订了相应的工作措施,均未发生生态环境领域相关风险事件。
(七)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1.全面推行排污许可制度。全县纳入排污许可管理企业共计1075家,其中简化管理类55家,重点管理类23家,登记管理类997家。
2.着力做好“放管服”审批制度改革。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65件(告知承诺制审批17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自行备案项目120个。审批项目总投资约124亿元,环保投资约0.9亿元;自行备案项目总投资约196.24亿元,环保投资约3.5亿元。
3.三是引入“环保管家”。立足开发区实际,通过招投标方式引入安徽环境科技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环保管家”服务,为新项目落地和企业环境保护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监管服务,推动开发区环保监管规范有效运行,全力服务县域经济绿色高质量发展。
(八)统筹推进乡村生态振兴
1.全力完成生态振兴目标任务。印发《金寨县2022年生态振兴工作方案》,明确年度24项重点工作任务,扎实开展全县生态振兴工作。乡村人居环境方面,完成3800余户常住农户改厕任务。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完成8个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4个行政村污水治理及4个村环境综合整治。完成2022年度10个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建设。农业绿色发展方面,新建高标准农田1万亩;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较基期实现负增长,利用率均达到41.5%。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2%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4%以上。
2.加快推进“两山”基地建设。印发《金寨县推进“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任务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相关单位“两山”实践基地建设任务。积极开展“两山”基地典型转化案例提炼工作,初步编制“强力推进山核桃特色产业,助力两山高效转化”、“着力油茶特色产业,实现两山有机结合”两个经典转化案例。
3.积极争取资金项目建设。紧抓国家EOD项目试点机遇,谋划了金寨史河老城区段水生态修复与水生态资源开发运营一体化项目,被生态环境部、发展改革委、国家开发银行列入第二批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试点项目,项目总投资29.2亿元。全力做好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考核工作,2021年获生态转移支付资金10088万元,在全省15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中,资金量位居第一位。
四、存在的问题
今年以来,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稳步推进,环境质量状况保持基本稳定,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务依然艰巨。
(一)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严峻。扬尘管控方面。当前我县正处于加快推进城镇化建设阶段,城区拆迁、建筑工地、道路运输等扬尘污染问题较为突出。餐饮油烟监管方面。城区内部分餐饮企业油烟净化装置安装不到位,露天烧烤油烟收集不到位。工业企业废气收集治理方面。挥发性有机物涉及行业众多,大部分工业企业规模较小,工艺落后,环保设施陈旧,企业对申报VOCs专项治理项目不积极,治理工作困难较多。臭氧污染防治方面。臭氧成为影响空气优良天数代表性污染物,大气复合污染特点显著,治理难度明显增大。
(二)水污染防治工作仍然存在不足。考核断面水质不稳定。重点流域国控断面达标保障能力不强,地表水断面虽然年均水质达标,但存在个别月份水质不达标,极端天气下应急处置能力不强,断面超标现象。如丁埠大桥断面,今年6-7月因受连续强暴雨天气影响,水质超标。
(三)城乡环境治理不到位。乡村污水收集有待完善提高。部分乡镇利用专项资金对集镇污水管网进行系统升级改造外,仍有少数乡镇集镇区域污水管网覆盖不全、雨污分流不彻底、污水收集能力不足,不能做到“应接尽接、有效收集”。垃圾收集、污水收集治理、厕所改造等任务依然艰巨。
(四)项目准入保障要素受限。在资金、用地、能耗、环评、审批、产能、排放指标等方面项目落地要素受限,园区智慧化水平不高等问题。
(五)环境执法能力薄弱。基层环境监管任务重范围广,县生态环境分局人员编制少,尤其是基层环境监察执法人员严重缺乏,与所承担的监管任务需要而言缺口大,执法人员长期处于超负荷工作状态。虽然成立了镇环保站,但各乡镇环保站人员一人多岗,担任多项工作,环保专业人才不足,根本满足不了当前网格化环境监管需要。
五、2023年工作安排
一是持续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落实国家、省、市有关环境保护工作重要决策部署,紧盯目标任务,厘清工作思路,确保按计划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二是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纵深推进大气污染防治“七个专项行动”,突出抓好建筑扬尘、露天焚烧、挥发性有机物等专项治理,扎实推进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全面实施《金寨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积极申报水污染治理项目,继续推进梅山水库上游、史河、洪家河等主要河库水污染防治工作,全力做好国考断面水质达标工作。依托EOD项目支撑,有序实施梅山老城区水生态修复工程。联合产业园区对园区重点涉水企业污水处理排放情况开展抽查排查。开展入河排污口监测,确保县域水环境质量持续稳定。持续开展4家重金属重点企业和10座尾矿库环境风险排查、整治;集中力量完成2023年度7个集镇污水处理站提质增效任务和5个行政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确保乡镇污水管网主体工程竣工投运。开展县域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布设功能区噪声监测点位,提高噪声污染治理能力。
三是持续狠抓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持续推进领导干部带头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明察暗访工作,不断巩固整改成效。针对警示片曝光的金寨县经济开发区金水路道排工程扬尘问题,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并开展举一反三全面排查,落实整改销号。对正在整改的中央和省级8个问题,严格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切实把好质量关,确保验收销号。对已完成整改的上级反馈问题全面开展“回头看”,及时发现不足,抓好补差补缺,杜绝虚假整改、敷衍整改,严防问题反弹。
四是持续提高信访和网络舆情应对处理能力。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第一时间到现场,准确定位污染源,调查核实情况,严肃处理环境违法行为。对涉及环境保护、污染的申诉和举报类舆情,提高监测、研判和应对水平,第一时间掌握动态,及时化解负面舆论报道的影响,做好正确引导,营造全县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舆论氛围。
202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