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强化生态环境保障和服务助力稳经济若干措施的通知》(皖环发〔2022〕34 号)等有关规定,经安徽大别山森谷宝药业有限公司申请并承诺,2023年8月3日我分局对该公司中药材系列保健食品开发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采取告知承诺制审批。现将环评审批决定及该公司提交的承诺书、环评文件予以公告(详见附件),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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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安徽大别山森谷宝药业有限公司中药材系列保健食品开发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
3.六安市金寨县生态环境分局关于安徽大别山森谷宝药业有限公司中药材系列保健食品开发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金环审〔2023〕53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