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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202312-00005 信息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内容分类: 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 发文日期: 2023-12-08 15:45:45
发布机构: 六安市金寨县生态环境分局 生成日期: 2023-12-08 15:45:45
来源单位: 六安市金寨县生态环境分局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六安市生态环境局权责清单(2023年版)
文  号: 词:

六安市生态环境局权责清单(2023年版)

2023-12-08 15:45 来源:六安市金寨县生态环境分局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序号

权力类型

事项名称

备注

1

行政许可

一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2

行政许可

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3

行政许可

排污许可

 

4

行政许可

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审批

 

5

行政许可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

 

6

行政许可

延长危险废物贮存期限审批

 

7

行政许可

必需经水路运输医疗废物审批

 

8

行政许可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资格审批

 

9

行政许可

放射性核素排放许可

 

10

行政许可

辐射安全许可

 

11

行政处罚

对环评文本编制单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致使环评报告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处罚

 

12

行政处罚

对拒不改正违法排放污染物行为的处罚

 

13

行政处罚

对超标或超总量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处罚

 

14

行政处罚

对重点排污单位不公开或者不如实公开环境信息的处罚

 

15

行政处罚

对排污单位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等四类行为的处罚

 

16

行政处罚

对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水污染物的处罚

 

17

行政处罚

对未按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擅自开工建设的处罚

 

18

行政处罚

对未依法备案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处罚

 

19

行政处罚

对编制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未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及环保投资概算等行为的处罚

 

20

行政处罚

对建设过程中未同时实施审批决定中的环保措施的处罚

 

21

行政处罚

对环保设施未建成、未验收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等行为的处罚

 

22

行政处罚

对建设单位未依法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的处罚

 

23

行政处罚

对从事技术评估的技术单位违规收取费用的处罚

 

24

行政处罚

对未按规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工作,确定风险等级等行为的处罚

 

25

行政处罚

对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拒不接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检查或在检查时弄虚作假的处罚

 

26

行政处罚

对在自然保护地内进行非法开矿、修路、筑坝、建设造成生态破坏的处罚

 

27

行政处罚

对拒绝、阻挠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水污染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的处罚

 

28

行政处罚

对在森林公园内排放废水、废气、废渣等对森林公园景观和生态造成较大影响的行政处罚

 

29

行政处罚

对未按照规定对所排放的水污染物自行监测等行为的处罚

 

30

行政处罚

对违规设置排污口的处罚

 

31

行政处罚

对违法向水体排放油类、酸液、碱液等行为的处罚

 

32

行政处罚

对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等行为的处罚

 

33

行政处罚

对被责令改正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继续违法排放水污染物等行为的处罚

 

34

行政处罚

对不按规定制定水污染事故的应急方案等行为的处罚

 

35

行政处罚

对造成水污染事故的处罚

 

36

行政处罚

对拒不接受大气污染监督检查或在接受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的处罚

 

37

行政处罚

对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大气污染物等行为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罚

 

38

行政处罚

对侵占、损毁或者擅自移动、改变大气环境质量监测设施等行为的处罚

 

39

行政处罚

对单位燃用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煤炭、石油焦的处罚

 

40

行政处罚

对在禁燃区内新、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等行为的处罚

 

41

行政处罚

对生产、进口、销售或者使用不符合规定标准或者要求锅炉的处罚

 

42

行政处罚

对伪造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检验结果等行为的处罚

 

43

行政处罚

对弄虚作假的方式通过机动车排放检验或者破坏机动车车载排放诊断系统的处罚

 

44

行政处罚

对使用排放不合格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等行为的处罚

 

45

行政处罚

对在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处罚

 

46

行政处罚

对未密闭煤炭、煤矸石、煤渣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等行为的处罚

 

47

行政处罚

对干洗、机动车维修未设置废气污染防治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影响周边环境的处罚

 

48

行政处罚

对造成大气污染事故的处罚

 

49

行政处罚

对拒不接受消耗臭氧层物质检查或在检查时弄虚作假的处罚

 

50

行政处罚

对应当申请领取使用配额许可证的单位无使用配额许可证使用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处罚

 

51

行政处罚

对无生产配额许可证生产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处罚

 

52

行政处罚

对向不符合规定的单位销售或者购买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处罚

 

53

行政处罚

对未按照规定防止或者减少消耗臭氧层物质的泄漏和排放的处罚

 

54

行政处罚

对未按照规定对消耗臭氧层物质进行回收等行为的处罚

 

55

行政处罚

对未按照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置直接向大气排放的处罚

 

56

行政处罚

对从事消耗臭氧层物质经营活动的单位未按规定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等行为的处罚

 

57

行政处罚

对拒不接受固体废物污染检查或在检查时弄虚作假的处罚

 

58

行政处罚

对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未依法及时公开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等行为的处罚

 

59

行政处罚

对未按照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等行为的处罚

 

60

行政处罚

对矿业固体废物贮存设施停止使用后未按规定封场的处罚

 

61

行政处罚

对造成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故的处罚

 

62

行政处罚

对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未制定、实施自行监测方案,或者未将监测数据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等行为的处罚

 

63

行政处罚

对向农用地排放重金属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污水、污泥,以及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清淤底泥、尾矿、矿渣等行为的处罚

 

64

行政处罚

对将重金属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或者污染土壤用于土地复垦的处罚

 

65

行政处罚

对出具虚假调查报告、风险评估报告、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报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的处罚

 

66

行政处罚

对未单独收集、存放开发建设过程中剥离的表土等行为的处罚

 

67

行政处罚

对未按照规定实施后期管理的处罚

 

68

行政处罚

对拒不配合检查,或者在接受检查时弄虚作假的处罚

 

69

行政处罚

对未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等行为的处罚

 

70

行政处罚

对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未按照规定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报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等行为的处罚

 

71

行政处罚

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处罚

 

72

行政处罚

对危险废物产生者不处置其产生的危险废物又不承担依法应当承担的处置费用的处罚

 

73

行政处罚

对无许可证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处罚

 

74

行政处罚

对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排放固体废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复查发现其继续实施该违法行为的处罚

 

75

行政处罚

对从事畜禽规模养殖未及时收集、贮存、利用或者处置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畜禽粪污等固体废物的处罚

 

76

行政处罚

对不按照规定报告有关环境监测结果行为的处罚

 

77

行政处罚

对拒不接受放射性污染检查或被检查时不如实反映情况和提供必要资料的处罚

 

78

行政处罚

对未建造放射性污染防治设施、放射防护设施,或者防治防护设施未经验收合格,主体工程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处罚

 

79

行政处罚

对违法生产、销售、使用转让、进口、贮存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以及装备有放射性同位素仪表的处罚

 

80

行政处罚

对产生放射性固体废物的单位未按规定对放射性固体废物进行处置的处罚

 

81

行政处罚

对不按照规定设置放射性标识、标志、中文警示说明等行为的处罚

 

82

行政处罚

对无许可证从事放射性 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生产、 销售、使用活动等行为的 行政处罚

 

83

行政处罚

对生产、销售、使用放射 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 单位部分终止或者全部 终止生产、销售、使用活 动,未按照规定办理许可 证变更或者注销手续的 行政处罚

 

84

行政处罚

对伪造、变造、转让生产、 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 和射线装置许可证的行 政处罚

 

85

行政处罚

对伪造、变造、转让放射 性同位素进口和转让批 准文件的行政处罚

 

86

行政处罚

对转入、转出放射性同位 素未按照规定备案等行 为的行政处罚

 

87

行政处罚

对在室外、野外使用放射 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未 按照国家有关安全和防 护标准的要求划出安全 防护区域和设置明显的 放射性标志等行为的行 政处罚

 

88

行政处罚

对未建立放射性同位素 产品台账等行为的行政 处罚

 

89

行政处罚

对未按照规定对本单位 的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 置安全和防护状况进行 评估或者发现安全隐患 不及时整改等行为的行 政处罚

 

90

行政处罚

对辐射工作单位未在含 放射源设备的说明书中 告知用户该设备含有放 射源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91

行政处罚

对未建造尾矿库或者不 按照放射性污染防治的 要求建造尾矿库,贮存、 处置铀(钍)矿和伴生放 射性矿的尾矿等行为的 行政处罚

 

92

行政处罚

对核设施营运单位、核技 术利用单位或者放射性 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单位 未按照规定如实报告放 射性废物管理有关情况 的行政处罚

 

93

行政处罚

对核设施营运等单位未 按照规定对有关工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考核的行政处罚

 

94

行政处罚

对在放射性物品运输中 造成核与辐射事故的行 政处罚

 

95

行政处罚

对托运人、承运人在放射 性物品运输中未按照要 求做好事故应急工作并报告事故的行政处罚

 

96

行政处罚

对损毁、擅自移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地理界标、警示标志和隔离防护设施行为的行政处罚

 

97

行政处罚

对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准保护区内设置易溶性、有毒有害废弃物暂存和转运站行为的行政处罚

 

98

行政处罚

对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堆放化工原料、危险化学品、矿物油类以及有毒有害矿产品,从事规模化畜禽养殖、经营性取土和采石(砂)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99

行政处罚

对未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单独收集、安全处置实验室、检验室、化验室产生的危险废液行为的行政处罚

 

100

行政处罚

对未按照规定对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测、记录、公开或者公开虚假大气污染物排放数据行为的行政处罚

 

101

行政处罚

对未按照规定配备大气污染物自动监控设备或自动监控设备未稳定运行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102

行政处罚

对在禁燃区内使用高污染燃料或生产、销售、燃用不符合标准煤炭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103

行政处罚

对装卸和运输水泥、砂土、垃圾等易产生扬尘的作业,未采取遮盖、封闭、喷淋、围挡等措施,防止抛洒、扬尘等三类行为的处罚

 

104

行政处罚

对在燃气管网和集中供热管网覆盖的区域,新建、扩建、改建燃烧煤炭、重油、渣油的供热设施行为的行政处罚

 

105

行政处罚

对违反可燃性气体和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106

行政处罚

对环境监测机构未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监测设备,未遵守监测规范进行监测活动的,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行政处罚

 

107

行政处罚

对排放单位因生产工艺需要排放泥沙未采取措施,并提前四十八小时通知下游地区,防止排放泥沙对下游地区饮用水水源造成污染的行政处罚

 

108

行政处罚

对不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或者在清洁生产审核中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处罚

 

109

行政处罚

对在水产苗种繁殖、栖息地从事采矿、排放污水等破坏水域生态环境的处罚

 

110

行政处罚

对新建电厂兴建永久性储灰场对环境造成污染等行为的处罚

 

111

行政处罚

对粉煤灰运输造成污染等行为的处罚

 

112

行政处罚

对超过许可排放浓度、许可排放量排放污染物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113

行政处罚

对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控制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114

行政处罚

对未建立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制度,或者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记录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115

行政处罚

对排污单位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116

行政处罚

对伪造、变造、转让排污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117

行政处罚

对需要填报排污登记表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未填报排污信息的行政处罚

 

118

行政处罚

对在重要湿地保护范围内排放或者倾倒有毒有害物质、废弃物,或者排放未达标废水的行政处罚

 

119

行政处罚

对违规建设污染严重的生产项目的行政处罚

 

120

行政处罚

对在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121

行政处罚

对长江流域磷矿开采加工、磷肥和含磷农药制造等企业,超过排放标准或者总量控制指标排放含磷水污染物的行政处罚

 

122

行政处罚

对露天开采、加工矿产资源未落实防止扬尘污染行为的行政处罚

 

123

行政处罚

对违法新、改、建煤矿及选煤厂,违反煤矸石综合利用有关规定对环境造成污染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124

行政处罚

对使用淘汰的设备,或者采用淘汰的生产工艺的行政处罚

 

125

行政处罚

对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未建立污染防治管理的规章制度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126

行政处罚

对无危险废物出口核准通知单或者不按照危险废物出口核准通知单出口危险废物的行政处罚

 

127

行政处罚

对危险废物出口者未按规定报送有关信息的行政处罚

 

128

行政处罚

对未按规定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变更手续的行政处罚

 

129

行政处罚

对未按规定重新申请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130

行政处罚

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终止从事经营活动未对经营设施、场所采取污染防治措施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131

行政处罚

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未按要求执行经营情况记录簿制度的行政处罚

 

132

行政处罚

对未按规定与处置单位签订接收合同,并将收集的废矿物油和废镉镍电池进行处置的行政处罚

 

133

行政处罚

对未按照规定报告危险化学品企业相关信息的行政处罚

 

134

行政处罚

对未按规定备案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储存设施以及库存危险化学品的处置方案的行政处罚

 

135

行政处罚

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未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136

行政处罚

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贮存设施或者设备不符合环境保护、卫生要求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137

行政处罚

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未采取紧急处理措施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138

行政处罚

对不具备集中处置医疗废物条件的农村,医疗机构未按要求处置医疗废物的行政处罚

 

139

行政处罚

对未取得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擅自从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活动的行政处罚

 

140

行政处罚

对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技术和工艺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行政处罚

 

141

行政处罚

对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造成环境污染的行政处罚

 

142

行政处罚

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企业未建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数据信息管理系统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143

行政处罚

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企业未建立日常环境监测制度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144

行政处罚

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造成传染病传播的行政处罚

 

145

行政处罚

对伪造、变造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146

行政处罚

对贮存、拆解、利用、处置电子废物的作业场所不符合要求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147

行政处罚

对在禁止养殖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行政处罚

 

148

行政处罚

对未建设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配套设施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149

行政处罚

对将畜禽养殖废弃物用作肥料造成环境污染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150

行政处罚

对排放畜禽养殖废弃物 超标、超总量或未经无害化处理直接向环境排放畜禽养殖废弃物的行政处罚

 

151

行政处罚

对土地复垦义务人将重金属污染物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用作回填或者充填材料的行政处罚

 

152

行政处罚

对拒不接受放射性废物检查或在检查时弄虚作假的行政处罚

 

153

行政处罚

对拒不接受放射性物品运输检查或在检查时弄虚作假的行政处罚

 

154

行政处罚

对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变更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未依法办理许可证变更手续的行政处罚

 

155

行政处罚

对未按照规定对废旧放射源进行处理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156

行政处罚

对废旧金属回收熔炼企业未开展辐射监测或者发现辐射监测结果明显异常未如实报告的行政处罚

 

157

行政处罚

对核设施营运单位未按照规定将其产生的废旧放射源送交贮存、处置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158

行政处罚

对虚报、瞒报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或者拒绝履行温室气体排放报告义务的行政处罚

 

159

行政处罚

对未按时足额清缴碳排放配额的行政处罚

 

160

行政处罚

对擅自倾倒、堆放危险废物的行政处罚

 

161

行政处罚

对从事屠宰加工的单位未及时收集、贮存、利用或者处置加工过程中产生固体废物的行政处罚

 

162

行政处罚

对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工业固体废物,或者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工业固体废物扬散、流失、渗漏或者其他环境污染的行政处罚

 

163

行政处罚

对未取得登记证生产或者进口新化学物质,或者加工使用未取得登记证的新化学物质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164

行政处罚

对未办理备案,或者未按照备案信息生产或者进口新化学物质,或者加工使用未办理备案的新化学物质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165

行政处罚

对拒绝、阻挠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的行政处罚

 

166

行政处罚

对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新建排放噪声的工业企业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167

行政处罚

对无排污许可证或者超过噪声排放标准排放工业噪声的行政处罚

 

168

行政处罚

对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单位未按照规定对工业噪声开展自行监测,未保存原始监测记录,或者未向社会公开监测结果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169

行政处罚

对利用岩层孔隙、裂隙、溶洞、废弃矿坑等贮存石化原料及产品、农药、危险废物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行政处罚

 

170

行政处罚

对侵占、毁坏或者擅自移动地下水监测设施设备及其标志的行政处罚

 

171

行政处罚

对拒不配合排污许可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的行政处罚

 

172

行政处罚

对在湿地自然保护地内采矿,倾倒有毒有害物质、废弃物、垃圾的行政处罚

 

173

行政处罚

对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大气污染物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174

行政处罚

对产生尾矿的单位或者尾矿库运营、管理单位未按时通过全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平台填报上一年度产生的相关信息的行政处罚

 

175

行政处罚

对向环境排放尾矿水,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污染物排放口标志的行政处罚

 

176

行政处罚

对尾矿库运营、管理单位未按要求组织开展污染隐患排查治理的行政处罚

 

177

行政强制

对违法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的固体废物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行政强制

 

178

行政强制

对未按照规定对废旧放射源进行处理等行为的行政强制

 

179

行政强制

对排放噪声造成严重污染,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行政强制

 

180

行政强制

对核设施营运单位未按照规定将其产生的废旧放射源送交贮存、处置等行为的行政强制

 

181

行政强制

对核设施营运单位造成环境污染被责令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逾期不采取治理措施的行政强制

 

182

行政强制

对违法排放污染物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行政强制

 

183

行政强制

对违法生产、销售、使用、进出口的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单位及其生产设备、设施、原料及产品的行政强制

 

184

行政强制

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治理

 

185

行政强制

对违法设置排污口的行政强制

 

186

行政强制

对违法向水体排放油类、酸液、碱液等行为的行政强制

 

187

行政强制

对造成水污染事故的行政强制

 

188

行政强制

对违法排污造成突发环境事件的行政强制

 

189

行政强制

对违法排放大气污染物,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大气污染,或者有关证据可能灭失或者被隐匿的行政强制

 

190

行政强制

对涉嫌违反规定的场所、设备、运输工具和物品的行政强制

 

191

行政强制

对土地复垦义务人将重金属污染物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用作回填或者充填材料的行政强制

 

192

行政强制

发生辐射事故或有证据证明辐射事故可能发生时采取的临时控制

 

193

行政强制

对在重要湿地保护范围内排放或者倾倒有毒有害物质、废弃物,逾期不采取治理措施的行政强制

 

194

行政强制

对未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单独收集、安全处置实验室、检验室、化验室产生的危险废液,逾期不采取治理措施的行政强制

 

195

其他权力

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调解

 

196

其他权力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

 

197

其他权力

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

 

198

其他权力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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