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单位的支持配合下,我局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突出环境问题整改为抓手,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县域环境质量持续稳定向好,顺利完成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年度目标任务。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县生态环境质量状况
1.空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截至11月12日,全县PM10平均浓度4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6.1%,改善幅度位居全市第3,数据均值位列全市第2;PM2.5平均浓度2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6%,数据均值位列全市第2;空气优良天数比例91.9%,同比提高2.3%,改善幅度位居全市第3,优良率位列全市第3;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位居全市第2位。
2.水环境质量稳中向优。今年以来梅山、响洪甸水库、西淠河、史河、竹根河等主要河流水质状况良好,达到地表水Ⅱ类标准;县域内5个国控、1个省控地表水考核断面年均水质达标率100%,其中响洪甸水库出水口均值达到地表水Ⅰ类,优于控制标准;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及纳入监测的10个“千吨万人”农村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
3.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全县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达到优先保护类,县域内无污染地块。
二、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1. 聚力攻坚大气环境治理。一是开展在建项目扬尘防治专项排查。对照建筑扬尘六个“百分百”要求,联合县住建局等主管单位,成立3个专项检查组,共检查项目182个,排查出扬尘污染问题145个,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89份,检查混凝土搅拌站15家,下达整改通知书8份,抽查车辆26辆。发现的问题均督促责任单位立行立改,有效整治了一批扬尘污染问题,提升了整体施工项目环境管理水平。二是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印发《关于要求做好2022-2023年冬春重点时段禁止露天焚烧和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的通知》(金大气办〔2023〕2号),组织开展禁止露天焚烧祭祀用品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县域空气环境质量同比明显改善。三是开展秸秆禁烧工作。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印发《金寨县2023年午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金环函〔2023〕10号)和《金寨县2023年秋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金环函〔2023〕17号),实行农作物秸秆全年禁烧,明确各部门职责,拧紧相关责任链条。重点督查了白塔畈、古碑等10个重点乡镇18个行政村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开展情况,督查发现的问题现场交办,均做到了立行立改。截至目前,我县秸秆焚烧保持“零火点”。四是开展“三整治一保障”工作。启动城区“餐饮油烟、噪声扰民和恶臭异味扰民” 整治专项行动,成立三个专项工作组,共摸排餐饮油烟企业861家,对其中有问题的172家集中开展整治,均已整改到位。
2.深入推进水污染防治。一是开展竹根河流域污染源排查。科学研判丁埠大桥断面超标原因。邀请省环科院,开展为期一年的水质周期变化情况分析工作,对竹根河流域的南溪、斑竹园等6个乡镇开展地毯式的污染源排查,制订《金寨县丁埠国控断面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综合整治工作方案》(金环委办〔2023〕18号),积极推进竹根河流域农业面源污染和生活源污染等6个方面的综合整治,全力做好水质目标达标保障工作。二是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常态化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交办整改,组织编制《金寨县乡镇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今年以来,申请撤销果子园乡姚冲村牛食畈河水源地等5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对新建成的古碑镇、汤家汇镇取水口饮用水水源地划定保护区,积极提供技术支撑和保障服务。三是加强入河排污口管理。常态化开展入河排污口巡查,现场巡查发现问题现场交办,并及时跟进整改情况。按程序批复沙河乡、槐树湾乡、青山镇、花石乡、长岭乡、桃岭乡6处新建污水处理站入河排污口;申请撤销槐树湾乡等2处入河排污口。
3.着力推进土壤污染防治。一是完成集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任务。实施完成麻埠、古碑、双河、流波䃥、桃岭、果子园、全军7个乡镇集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任务, 7个乡镇污水收集处理率不断提高,污水处理站出水水质可达一级A标准。二是完成4个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在梅山镇三湾村、双河镇黄龙村、油坊店乡周院村、全军乡熊家河村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三是完成5个行政村农村污水治理任务。重点实施麻埠镇响洪甸村农村污水治理工程,同时结合农村环境综合整任务,在三湾村、黄龙村、周院村、熊家河村实施行政村污水治理。四是开展县域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对县域黑臭水体进行全面排查,共摸排农村黑臭水体3条,其中白塔畈项冲村陈楼塘黑臭水体被列入中央资金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目前,长岭乡界岭村学堂组沟渠、白塔畈项冲村陈楼塘2处黑臭水体已治理完成,梅山镇清水村黑臭水体整治已完成工程设计,纳入2024年整治任务。
4.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执法常态化监管。一是开展“双随机”检查工作。2023年共抽查企业30家次,其中重点排污单位11家次,一般排污单位11家次,跨部门联合抽查8家次。二是推进危废处置全过程监管。辖区内医疗机构32家,工业企业64家、学校1家、社会源1家全部纳入安徽省固体废物管理系统,实现一般固废(危险废物)产生申报、备案、转移和处置全流程监管。三是加强企业日常环境监管。利用“环保管家”加强日常帮扶巡查,检查企业778家次,对55家企业夜间生产开展了突击检查,指导企业完成228个环保问题整改,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34家次,立案办理涉环境违法案件4件,其中免罚案件1起。四是规范办理各类信访投诉。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信访工作理念,依据《信访工作条例》和生态环境领域法律法规依法处置受理投诉案件,共受理环境信访90件,其中厅长接访1件、“重畅决”11件,均做到了认真妥善处理。
5.巩固提升生态建设工作。一是积极宣传我县生态文明建设成果。申报参加“2023减污降碳绿色发展峰会”,提炼我县减污降碳绿色发展典型案例,在峰会上推介、展示、宣传我县生态建设成果和绿色发展成效。二是做好“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与典型案例转化工作。及时调度“两山”项目实施进度,现阶段40项“两山”基地建设项目已完成29项, 9项正在推进中,已完成投资18.74亿元(生态红线勘界定标项目、野生药材资源保护项目不具备实施条件,计划调出项目库)。今年提炼“下活产业棋,白纸棚村奏响乡村振兴曲”及“红色斑竹园,幸福沙堰河”2个新增转化案例,进一步丰富我县“两山”转化路径。三是开展县域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工作。按省生态环境厅要求,序时开展县域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工作,编制完成“金寨县域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工作方案”。项目于11月份开标,计划12月启动调查工作。
6.扎实推进突出环境问题排查整改。一是中央层面交办问题。2023年我县需整改的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1个,已完成整改销号。二是省级层面交办问题。2023年我县需整改的省自然保护地专项督察反馈问题4个,2022年第三季度长江(安徽)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1个。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并通过验收销号。三是“N”类自查问题。我县2023年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改”整改措施清单一至四期共有问题19个,目前已完成整改18,其中已经销号11个,7个正在履行销号程序,下剩1个正推进整改中(整改期限今年12月底)。六安市2023年第一、二季度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警示片披露问题5个,目前已完成整改4个,正履行验收销号程序,下剩1个(清水村黑臭水体)已纳入2024年黑臭水体整治任务。四是开展生态环境问题常态化排查。持续推动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共排查出各类生态环境问题80个,组织拍摄全县生态环境问题警示片2期,曝光问题36个,均制定问题、措施、标准、时限“四项清单”交由相关责任单位落实整改。五是对已完成整改销号的突出环境问题开展“回头看”。印发《关于对历年中央和省生态环保督察交办问题及转办信访件开展“回头看”的通知》,要求监管责任单位和属地乡镇,对已验收销号的中央、省级层面交办问题开展“回头看”。目前,第一轮全覆盖“回头看”工作已完成,未发现反弹问题。同时,建立动态排查机制,持续开展已完成整改销号的中央和省级层面问题“回头看”工作,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不反弹。
7.全力服务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规范项目审批,助推项目落地。做好重大项目环境要素保障工作,积极向市局协调鼎天铝业、鸿鹄钢构、鸿日电动车、鸿鹄焊丝、嘉悦新能源二期、中祥纺织、中特新材料等重大项目环评报告书审批工作。今年以来,共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63件(告知承诺制审批24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自行备案项目98个。审批项目总投资约104.80亿元,环保投资约0.90亿元;自行备案项目总投资约45.82亿元,环保投资约1.02亿元。二是强化部门联动,高效推进“双招双引”。积极与县发改委、投创中心、科商经信局、统计局等部门对接,多措并举助力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双招双引”工作高效推进。截至目前,2023年金寨县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双招双引”项目纳入安徽省“双招双引”综合调度管理平台统计监测共10个项目,总投资87.5亿元,其中新签约项目7个,投资76亿元;开工项目1个(已纳统),投资5.5亿元;投产项目2个(已纳统),投资6亿元。
三、当前工作面临的问题
今年以来,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稳步推进,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一是大气污染防治还不到位。当前我县正处于加快推进城镇化建设阶段,梅山老城区拆迁、建筑工地、道路改造等扬尘污染问题较为突出。二是国考断面水质仍不够稳定。重点流域断面达标保障能力不强,地表水断面虽然年均水质达标,但存在个别月份水质不达标,丁埠大桥断面受上游乡镇种养业及生活源污染在汛期极端天气下应急处置能力不强,存在断面超标现象。三是环境基础设施存在短板。城区部分区域雨污分流改造不彻底仍需持续推进;部分乡镇集镇区域污水管网覆盖不全、污水收集能力不足,不能做到“应接尽接、有效收集”。四是人员力量严重不足。我局机关和事业单位编制仅有34个,在编在岗28人,除去驻村帮扶及抽调人员,全局实际在岗仅25人,尤其是环境监察执法实际在岗仅6人,环境监测站实际在岗仅2人,人员严重缺乏,与当前新形势下环境监管需求不相适应。
四、2024年重点工作计划
1.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纵深推进大气污染防治“七个专项行动”, 坚持“防”“治”并重原则,突出重点、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突出抓好建筑扬尘、秸秆禁烧、挥发性有机物等专项治理,继续加大力度推进城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管控。持续做好省控站点周边3公里范围污染源排查整治,确保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全力以赴完成年度大气污染防治目标。
2.持续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继续推进梅山、响洪甸水库、史河、洪家河等主要河库水污染防治工作。重点做好国、省控断面水质达标保障工作。红石嘴坝下断面,积极做好与红石嘴管理处协调配合;继续开展丁埠大桥国控断面水质影响因素调查与原因分析,积极推进竹根河流域农业面源污染和生活源污染综合整治,确保国、省控断面年均水质达标率100%,无劣V类水体出现。
3.持续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继续加强土壤污染重点单位监管。开展22个乡镇政府驻地集镇污水提质增效“回头看”,进一步巩固集镇污水治理成效。围绕“千万工程”精品村建设,完成2024年度4个行政村污水治理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持续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完成清水村1条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
4.持续狠抓突出环境问题排查整改。加快推进“1+1+N”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确保各项问题在整改时限内完成整改销号。同时,坚持“去存量、控增量、销总量”原则,深刻汲取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中披露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教训,围绕生活污水直排、餐饮油烟污染、畜禽养殖污染等重点领域,聚焦群众“家门口”问题整治,继续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持续深化 “自查从宽、被查从严”,加大主动排查工作力度,纵深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确保问题早发现、及时改、改彻底。
5.持续推进生态建设工作。继续加强我县“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深挖转化经验,进一步提炼转化案例。全面启动县域生物多样性调查工作,完成各项年度调查任务。全力做好2024年度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考核,紧紧围绕考核要求,抓紧抓实各项生态环境考核工作,争取国家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逐年增加。
6.持续加强生态环保队伍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强化政治担当,加强廉政教育,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围绕主题教育目标任务,开展学习研讨,全面查摆不足,弥补短板弱项,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生态环保铁军队伍。